改革改制
改革改制
【改革改制】 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将 121户企业纳入全省社保试点并轨计划,首批14户企业 1 089名职工转换了身份。推进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一免两补”政策,全市免征农业税及附加7 996万元,兑付“两补”资金5 196万元。推进机构改革,实现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撤并、编制人员精简,共转岗349人,精简比例 38.1%;分流教师900人。组建了11个乡镇财政分局,实施了“镇财镇用市监管”和“村财民理镇代管”的新型财政体制改革。农村信用社完成增资扩股11 683万元,清收不良贷款 1 147万元。在佳木斯各县(市)中率先组建行政服务中心,把全市 34个行政单位的258个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大厅办理。公安交巡警合一改革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