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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远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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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远支公司位于抚远镇平安街北段,隶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成立于1983年 5月。以银行代办的形式,对内是保险股,对外是保险公司。1984年10月,保险业务从银行分开独立核算,正式成立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抚远支公司。1997年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抚远支公司,1999年又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抚远支公司,2003年6月30日更为现名。
  公司的基本职能是保险补偿,在特定灾害事故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付。这种赔付原则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这种补偿既包括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也包括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还包括对商业信用中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