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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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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桦川县民政局成立于1984年2月,编制14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 12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性社团和在县内组织的跨县社团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二)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三)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革命烈士的审核、呈报、褒扬工作。(四)负责全县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五)负责全县农村救灾、救济工作。(六)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七)负责全县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八)负责全县殡葬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九)负责拟定全县行政区域规划工作。(十)负责接待民政方面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指导全县民政系统的信访工作。(十一)负责全县老龄工作。
  2002年至2005年连续四年荣获全县目标管理一类单位,2004年荣获全市双拥模范县和省婚姻登记管理先进县殊荣。
  桦川县民政局将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目标,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好党和人民所赋予的历史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