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地税局
桦川县地税局
桦川县地税局
桦川县地税局于1994年9月成立,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综合业务股和计划财务股;两个直属局:社保局、稽查局; 4个征收管理分局:桦川分局、江川分局、梨丰分局、四马分局。
桦川县地税局在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省局党组提出的“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突出一条主线,落实三项任务,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为加快龙江发展做出新贡献”的工作总体要求,扎实工作,勇挑重担,顽强拼搏,求真务实。2001—2004年被市局授予先进集体和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一类达标单位,2002年—2003年被市综治办评为综治先进集体、全市执法标兵单位,2003年荣获省级档案管理优秀单位、省级安全单位和省级青年文明号,2004年进入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行列。
桦川县地税局税费收入逐年超额完成,累计税收收入为10 254万元。实行户籍管理责任区制度,设计开发了“双定户”管理程序,率先开展了税银一体化办税,加快了信息化建设步伐。坚持依法治税,在加大执法力度和提高执法水平上做到了“四个坚持”。领导班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廉政、讲贡献,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从考察工作出发考核干部,从抓自身廉政上监督管理干部,支持以勤、恒、诚、朴、公、谦、严、正作为局训,倡导相互、扎实工作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