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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推进政协“三化”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

建立推进政协“三化”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

建立推进政协“三化”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



                 市政协主席 韩树礼
  贯彻落实《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十年来,我们在履行政协职能的工作机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实践,大体历经了两个阶段:一是从1995年全国政协《规定》下发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是以探索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为重点,以实施“三五二”机制为主要标志,推进政协“两化”建设阶段。二是从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至今。是以探索研究程序化为重点,以协助市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三化”建设的补充意见》为主要标志,推进政协“三化”建设的新阶段。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协《规定》精神,巩固和深化政协“三化”建设成果,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和推进政协“三化”建设长效机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工作创新和发展的重要任务。现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与体会。
  一、提高认识、形成共识。是建立推进政协“三化”建设长效机制的首要前提
  建立推进政协“三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既是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履行职能的内在要求,也是进一步发挥政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重要作用的根本保证,它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的需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之一。今年,中共中央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适应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着眼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步骤,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优势的战略举措。人民政协作为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只有建立推进履行职能“三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才能按照宪法要求,保证这一基本政治制度长期存在和健康发展。
  二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把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并提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其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必然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方式和有效途径;其建立推进履行职能“三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必将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三化”建设的长期性和稳定性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协《规定》的需要。中共中央转发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明确规范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步骤,是政协开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规定》下发十周年之际,全国政协对《规定》的实施情况在地级以上政协开展全面检查,在政协系统围绕履行职能进行大学习、大讨论、大总结,这是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因此,各级政协积极探索并建立推进政协“三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协《规定》的重要内容和实际步骤,也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定》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
  四是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需要。实践证明,政协工作的发展和创新,需要有效而稳定的机制做保证,才能健康有序推进。人民政协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就必须建立推进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长效机制,从而在履行职能时有章可循,按照规定的程序,在严格的制度约束下来进行,避免其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增强规律性和有效性。这既是人民政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内容,更是人民政协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建立推进政协“三化”建设的长效机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宪法》、中央 5号文件和《政协章程》、全国政协《规定》为依据,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规范运作为目标、以完善程序为措施,通过健全和完善学习宣传、制度保障、合力推进、规范运作、经验推动、落实反馈等方面各项制度,将有效的一时之策化为经常之举,将成功的基层首创固定为制度规范,为确保政协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有效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证。
  二、明确内容、突出重点,是建立推进政协“三化”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
  建立推进政协“三化”建设长效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针对性强,必须结合各地推进政协“三化”建设的实际,明确主要内容,突出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地予以推进。从我市及县(市)区推进政协“三化”建设情况看,当前重点要探索建立以下六个方面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长效的学习宣传机制。从学习来讲,就是把政协“三化”建设有关理论、政策、知识纳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培训和各级政协委员培训计划,把经常性学习、集中教育与定期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学习的制度化、经常化。从宣传来讲,就是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政协“三化”建设纳入党委总体宣传规划,并组织新闻媒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推进政协“三化”建设的理论知识、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典型经验等予以宣传报道,以此增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方方面面推进政协“三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建立长效的制度保障机制。要在坚持现有推进政协“三化”建设各项制度的同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从长远来考虑,从制度的稳定性出发,不断充实完善制度的新内容,使之符合与时俱进的要求,切实建立起科学、规范、系统,形式、内容、载体相统一,运行、考评、激励相配套的推进政协“三化”建设制度体系。
  三是建立长效的合力推进机制。各级党委都要建立并坚持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常务领导参加的协调推进政协“三化”建设例会制度以及“四办主任”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研究工作,以便及时发现新情况、提出新对策、解决新问题,为合力推进政协“三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四是建立长效的规范运作机制。要围绕现有制度的落实,注重在研究制定与制度相配套的规范和程序上下功夫。各级党委和政协每年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针对落实某项制度的工作规范程序或实施细则,推动政协“三化”建设的各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长期坚持和有效落实,实现政协“三化”的全面协调发展。要推广基层政协制定提案和“三查(察)”等工作程序并以图表形式体现,便于实际操作的做法,切实做到政协工作有制可依、有范可守、有序可循。
  五是建立长效的经验推动机制。要坚持典型引导和用经验推动工作的原则,做到边实践、边总结、边探索,坚持每年对政协“三化”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总结,每二至三年召开一次推进政协 “三化”建设工作座谈会或经验交流会,加强交流,推广典型, 查找不足,使推进政协“三化”建设的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
  六是建立长效的落实反馈机制。要根据推进政协“三化”有关文件规定,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建立沟通协调、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密切协作、责任追究等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促进政协“三化”建设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把推进政协“三化”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作为衡量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政策水平、民主作风和工作政绩的重要依据,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要注重强化和充分发挥党政督办部门作用,围绕落实反馈政协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督办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时限要求等,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要建立和坚持情况通报制度,推广党委、政府常务领导在每年第四季度向政协常委会通报年度政协报送的建议案、“三察(查)”等报告、提案和有关批办信息的落实情况制度,提高反馈工作效果。
  三、强化实施,注重实效。是建立推进政协“三化”建设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
  建立推进政协“三化”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和指导,确保长效机制的贯彻实施和取得实效。
  一要强化意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在充分认识推进政协“三化”建设及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和内涵基础上,切实增强狠抓落实意识。特别是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带头贯彻落实推进政协“三化”建设的有关文件,协调推进政协“三化”建设长效机制的各项工作,真正把推进政协“三化”建设做为党委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位置,纳入日程,与其它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在推动政协“三化”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上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各级政协要进一步发扬狠抓落实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在落实“三化”建设长效机制工作中,通过深入学习,主动探索,善于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措施,并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为落实政协“三化”建设长效机制的各项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要强化责任。 要正确处理好党委主导与政协主动的关系。从党委来讲, 由于推进政协“三化”建设及其长效机制,是党的全局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党委在落实推进政协“三化”建设长效机制上,负有主要责任,起着主导作用,并负有协调人大、政府、政协合力推进的职责。因此,各级党委都要在落实推进政协“三化”建设长效机制的思想意识、工作思路、推进措施、督促落实、保障机制等各方面发挥主导、牵头和带动作用。从政协来讲,作为推进政协“三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直接体现形式,既要积极主动、义不容辞地贯彻落实推进“三化”建设长效机制的各项措施,又要积极主动、开拓创新地探索和总结推进政协“三化”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和新经验,踊跃为党委推进政协“三化”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献计献策,充分发挥在推进政协“三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要强化检查。要采取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适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既要充分发挥推进政协“三化”建设协调组织及“四办主任”作用,围绕其例会中发现的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定期检查和适时抽查,又要由党委牵头或委托政协党组,坚持每一至二年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贯彻有关推进政协“三化”建设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推进政协“三化”建设长效机制的措施和效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把检查情况予以通报,通过点面结合的检查,督促政协“三化”建设长效机制的落实到位和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