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
【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一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围绕“富民兴佳”新跨越主题依法行使职权。市人大常委会以发展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促进发展作为首要职责,全力贯彻市委决策,积极主动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共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 14项,作出决议、决定13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20人(次)。市人大常委会把贯彻市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作为突出任务来抓,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对“一府两院”加快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力给予支持,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环境。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全市企业改革、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创建优秀旅游城市、创业行动和民营经济、老工业基地振兴等专项工作的领导和推进;人大代表围绕全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年、创业行动和民营经济发展年主题干事创业,促进了全市经济快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团对俄犹太自治州立法会议进行了回访,双方达成了在科技、经贸、文化、体育、卫生等领域扩大交流与合作的协议,确定2006年在佳木斯市开展中国俄罗斯年活动,2007年在俄犹太自治州开展中国年活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共兴办民营经济项目247个,创业致富项目660个,公益事业项目275个,引进资金近7亿元。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对关系国计民生重大事项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两个 1号文件精神、农村扶贫开发、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情况的报告,对农田保护、畜牧业发展、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很多重要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人大代表为制定佳木斯市“十一五”规划谏言献策,提出了“关于把我市建成东北亚物流中心”、“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了《佳木斯市沿江公园景观规划方案》,采取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监督执法与限期整改相结合等方式,深入27个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了市长包保责任制,组建了市安全监督执法支队,在全市开展了安全整改攻坚战活动,对各类安全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有力地保障了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深入20多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对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召开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经济运行分析会,提出了很多具体建议和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监督形式创新,以票决方式选定市国土资源局和建设局两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为强化部门预算监督拓展了新途径。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文件精神,推动全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一是以“代表活动年”为载体,创新代表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把2005年确定为“代表活动年”。召开了全市发挥代表作用经验交流会暨“代表活动年”动员大会,不断创新代表活动的思路和载体,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2005年 8月,召开了人大代表工作富锦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了县、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经验,组织了优秀代表事迹宣讲团,赴各地进行巡回宣讲;组织60名全市三级人大代表赴全国人大培训中心集中培训,组织人大代表向农村贫困小学捐赠各类图书2 000余册、体育器材300余件。二是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形成长效机制。在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16号文件精神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6位副主任和市委有关部门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各县(市)区进行督促指导;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了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意见;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进行“三查(察)”活动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通过开展“代表活动年”,使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领域有了新的拓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明显提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大局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263条,累计协助解决各类实际问题5 744件,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三是以 “述职评议”为重点,强化监督工作。为促进 “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市人大常委会从4 月开始,历时3个多月的时间,对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畜牧局的 4名局长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民二庭庭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预防职务犯罪处处长共 8名同志进行了述职评议。这次评议与坚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有机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评议领导小组和 6个评议组,并在佳木斯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述职评议公示,委托市审计局对拟评议的 4名政府部门述职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还由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深入与被评议人员有关的35个单位及部门进行了为期 4天的视察,广泛听取被评议人员所在部门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服务对象、执法相对人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力求总体评价、查找问题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述职评议,强化了人大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被评议人员及所在部门干部的公仆意识、人大意识、法制观念都明显增强,工作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三是以新闻媒体为平台,加强民主法制宣传。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与日报社联办的《民主与法制》专版由每两月一期改为每月一期;与电视台联办的《法制时空》,新增 《代表天地》专题节目。全年共编发《民主与法制》专版 12期,《代表天地》5期。围绕监督和支持 “一府两院”工作,编发了行政执法专版,摘发了一些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的典型经验。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学习借鉴这些典型经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推动了法治建设进程;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刊出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部门工作专版、信访工作专版、各县(市)区人大工作专版,提升了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社会影响力,树立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围绕“代表活动年”开展,刊出了办理代表建议专版、富锦代表经验交流会专版,宣传报道了18名省、市、县(区)和乡镇四级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营造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良好氛围。
【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把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围绕推动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关注民生。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在“代表接待日”与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就人民群众关注的吃放心食品、解决药品和医疗方面存在的问题等事项进行交流,倾听人大代表的呼声。并协调有关部门,对药品质量安全、农村医疗卫生和食品质量卫生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350公斤假劣食品和530多个品种的假劣药品进行了集中销毁。为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医疗卫生、生猪定点屠宰、供热、市场管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控等专项工作进行调查和视察。为督促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情况,对全市974村屯进行了书面调查,对 10个乡镇卫生院和21个卫生所进行了实地视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为促进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一法一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并作出了相关决议。为促进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对省民族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充分落实好中央和省有关扶持少数民族发展政策、搞好对口支援、加强对少数民族乡村项目建设管理监督等 5点建议和意见。并以“水源和湿地保护”为主题,协调有关单位,采取执法检查、舆论监督和调查研究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开展了“三江环保世纪行”活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在对市特教中心进行视察过程中,捐款 3万余元,帮助设立了律动活动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收到社会各界赠送的锦旗7面,表扬信数 10封。二是注重维权。坚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以及代表重要信件“直通车”等制度,组织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维护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市人大常委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组织人大代表对农民增收、维护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城市房屋拆迁、老年人权益保障、道路交通进行检查,对侵犯公民或法人合法权益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为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到市、县 5个建筑单位进行视察,听取市政府和部分县的情况汇报,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清欠力度、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市有关部门设立了专门机构、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收取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20万元,并对76个建设工地进行了 “拉网式”检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118万元。同时,组织开展对 《工会法》和《省实施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和改制企业职工及农民工的维权问题,加大跟踪监督力度,认真督办人大审议意见的落实。三是化解矛盾。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全国和省人大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对申诉案件的监督和信访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受理信访制度,采取了重大案件上主任会议、疑难案件倾听司法咨询委员会意见、拖办案件发监督意见书等方式,逐步形成有效的信访事项转办与督办机制,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1 946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认真督办。对47件人民群众申诉控告案件,坚持“履职不越位、监督不代替”的原则,有针对性的提出监督意见,目前已解决处理28件。经过多方努力,使大部分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市和谐社会的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全面素质和整体活力。按照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紧密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实际,积极开展坚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了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了信访机构建设,开通了人大网站,增加了代表活动经费,实施了干部双向交流, 为人大工作增添了生机与活力。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咨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若干意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进社区(村屯)实施意见》,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促进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举办“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演讲活动和“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研讨会及法制讲座,积极开展寓教于乐的书法、绘画、摄影展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机关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呈现出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