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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



  【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2005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各项民族政策法规,巩固民族团结,推动全市民族事业蓬勃发展。一是认真学习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执法水平。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向各县(市)、区民族工作人员讲解省人大颁布的 4个《条例》及本市制发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法律讲座,听取市民宗局局长讲解当前民族工作情况、《省民族乡条例》的立法依据、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等。二是强化执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对《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两部《条例》修改意见进行了调查和座谈,对部分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情况的汇报。三是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情况和“四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四是以中央、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为契机,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受国家表彰的 2个模范个人、1个模范集体和受省政府表彰的 8个模范个人、10个模范集体的先进事迹。市民宗局1名同志受到国务院表彰,局机关和1名同志受到省政府表彰。
  【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紧紧抓住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和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扶贫开发的机遇,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乡村的地缘、亲缘、人文、生态优势,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市直接用于民族乡村重点项目建设的投资总额 2 230万元,并较好完成了这些项目。一是加大公路基础设施的投入。投资 1 850万元建成了同江市八岔赫哲族乡至同抚公路新颜路口5.5公里的三级白色公路和街津口至同抚公路南出口 15公里四级水泥公路。改造了街津口赫哲族渔业村、星火朝鲜族乡中星村和郊区敖其赫哲族村沙石路共计20 000延长米。二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投入资金43万元打机井9眼,完成了桦南县大鲜朝鲜族村堤坝加固和汤原县东鲜朝鲜族村农田改水工程。三是改善赫哲族群众的居住环境。两个赫哲族乡先后完成了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标准化小区,并完成了相应的供电、供水、道路、休闲广场、广播电视等配套工程。84户赫哲族群众搬进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房,同江市赫哲族实现了住房砖瓦化。在加快经济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主要抓好三件事:一是推进传统落后的捕捞渔业向现代化养殖渔业的转化。利用赫哲族所辖八岔河、莲花河、黑渔泡、十里泡等大型水面优势,大力发展黑龙江名、特、优鱼养殖,使赫哲族实现了从捕鱼到养鱼、从养鱼到放流的历史性跨越,为拯救黑龙江濒临灭绝的珍贵鱼种做出了贡献。二是加快传统农业的改造步伐。利用八岔岛、哈渔岛现有 3万亩耕地,搞好农作物结构内部调整,提高科技含量,定单生产高油脂大豆。现有种粮大户28户,户均耕地 700亩,实现了连片种植,全年生产大豆4 000吨。同时,积极推进畜牧业发展,两个赫哲族村新建2 000平方米的标准牛舍 8栋,新购肉牛270头,实现了赫哲族户均1头牛。三是创办赫哲族旅游业。赫哲族群众利用当地政府的优惠政策,积极参与旅游业的开发,开办旅店、饭店、从事运输、民族工艺品制作的业户年均获利 4万余元。朝鲜族乡村在巩固水稻种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水利设施、水质好、无污染等优势条件,大力发展绿色水稻生产,目前汤旺朝鲜族乡有“A级”绿色水稻 4万亩。4个民族乡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6 803万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 439元,人均收入 3 439元,4个民族乡财政总收入421万元。2005年,市民宗局根据少数民族乡村的实际,确定了 24个项目,争取民族发展资金405万元,少数民族补助费20万元,共计425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少数民族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 一是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合理调整民族学校的网点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市民族学校的入学率、巩固率、普及率、合格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在全省朝鲜语比赛中,佳木斯市获得第三名的佳绩。二是组织参加全省第三次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组织以展现赫哲族群众新时期生产生活风貌的4个舞蹈和6个声乐节目,演出受到与会各界一致好评。6 月21日至22日在抚远县召开了赫哲族第七届“乌日贡”大会,来自佳木斯市区、郊区、同江市两个赫哲族乡、饶河县、勤得利农场及抚远县的 200多名赫哲族运动员组成的 9支代表队参加,运动员身穿赫哲族的节日盛装,参加了文艺比赛和打兔子、杜列其、摔跤、射箭、划船等体育比赛。三是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对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建立了全市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库。四是精心准备了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视察同江市赫哲族的汇报工作。李德洙主任在视察时指出,要把同江市作为全国22个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的一个典型,作为国家民委工作的联系点,切实抓好“兴边富民行动”五年规划的实施,力争使赫哲族提前2到3年实现超过当地的中等发展水平的目标,在人口较少民族中率先进入小康社会。五是深人民族乡村开展调研活动。撰写了《关于佳木斯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坚持“主辅换位”,推进奶牛业快速发展》、《关于佳木斯市赫哲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状况的调查与思考》等调研报告。其中《坚持“主辅换位”,推进奶牛业快速发展》论文在全省获一等奖。六是对民族地区“双拥”工作进行了调研,总结了新时期民族地区开展“双拥”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提出了下一步做好“双拥”工作的措施和方案。
  【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 组织好各县、区宗教工作干部及有关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组织的培训活动。分三个层次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举办了全市各乡(镇) 主管宗教工作领导干部的 《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举办了两期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对全市四种宗教90多名教职人员及基督教圣经培训中心的学员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及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政治渗透的宣传教育;深入佳木斯市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向信教群众宣讲《宗教事务条例》。协调市基督教爱国会、协会举办了两期基督教义工传教人员培训班,对全体学员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
  【加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 制定了《佳木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工作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佳木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05年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及宗教方面行政审批项目。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指导佛光寺成功地举办了佛像开光、法师升座、广场剪彩活动;指导市区天主教爱国会成功地进行了换届改选工作。此外,全市各级宗教工作主管部门,撰写了七篇调研文章报省宗教局。对全市基督教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经全市各级宗教主管部门和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工作,佳木斯市九处宗教活动场所被评为省级文明宗教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