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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市志工作

档案市志工作



  【档案工作创新】 2005年,市档案局创新档案工作,在全省同行业中率先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创办《佳档信息》。反映和宣传全市档案工作的动态,并为“龙档信息”输通信息渠道存贮和推荐信息资源。 二是加强经济普查档案工作。 与市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联合下发了《佳木斯市经济普查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制定了经济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要求,对经济普查档案工作规范管理,按时归档。三是加强对全市重大事项档案的依法管理。向市政府报审《佳木斯市重大事项档案管理办法》,此报告以市政府办文件转发,确保重大事项档案的齐全完整。四是制定了《佳木斯市人事档案补救暂行规定》。针对人事档案损毁、丢失更改等现象,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市档案局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劳动局等部门合签,并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拟报市政府领导批准正式出台。
  【档案法制建设】 市档案局和各县(市)档案局以增强全民档案法制意识为主题,广泛宣传“档案法”,大力宣传档案工作,组织开展了街头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共展出图版80块,照片1 100幅,横幅10幅,宣传单3 000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且,按照省档案局要求,组织力量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对六县四区的档案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项考核与评定。富锦市、桦南县、汤原县、抚远县被评为优秀单位, 同江市、桦川县评为达标单位。对4个城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同时,对部分市直和中、省直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基础设施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和各门类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依法检查,共检查81个单位,其中有 7个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结合“四五”普法活动,抓好《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档案法》的学习、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普法考试,成绩平均90分以上。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员进行岗位培训,参加培训80人,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档案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70%。另外,对县(市)区档案局馆长进行了专业业务培训,取得良好的效果。
  【机关档案工作】 1、信用档案工作。分别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建立价格信用档案的通知》两个文件。市技术监督局已为全市 400多户企业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并实行了微机管理;市物价检查分局在开展物价执法检查中,对违纪的单位和价格信誉良好的单位记录在案,共建立价格信用档案三盒73件。2、城市社区档案工作。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城市社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重点抓了东风区建国街道办事处的兴电社区档案建档工作,共整理23盒500余件社区档案。3、公开现行文件开放利用工作。市档案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接收9个单位的205件现行文件,利用人次191人次,调件86件。已公开现行文件803件。并通过市电视台、佳木斯日报、三江晚报、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为市档案馆已公开现行文件的开放利用进行了宣传报道。4、“三农”档案工作。与市农委配合,认真抓好 “三农”建档工作,并在桦南县召开了现场会。同时,抓了市郊区(永红)农村劳动力建档工作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市郊区(永红)9个乡镇共建土地承包档案 29 605户;剩余劳动力为27 949人;输出劳动力为17 959人;农村劳动力为 56 710人。5、先进性教育档案工作。为确保全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宝贵材料的完整与安全,经与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小组沟通,待全市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进行材料收集归档的检查验收。
  【企事业档案工作】 1、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积极与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沟通, 了解2005年国企改制计划,形成了《佳木斯市国有企业改革档案归属流向统计表》,结合全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佳木斯铝厂、佳木斯滤材股份有限公司等15个改制、破产企业进行了业务指导和依法检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一份,进行跟踪追查,接收改制企业档案 400多卷。同时,加强国有企业档案现代化管理,转发了国档发《关于加强企业档案信息化的意见》,在黑龙江华电集团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该公司投入 9.5万元购置了服务器和飞扬档案管理软件,提升了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 2、六大基地档案工作。对六大基地档案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完成了《佳木斯市2005年六大基地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重点对黑龙江华电集团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药业有限公司等六个企业上门服务进行业务指导。在全省六大基地建设档案工作座谈会上,黑龙江华电集团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做了经验介绍。帮助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分类标准、归档范围,并纳入企业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指导企业档案管理工作走上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道路。3、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针对全市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基础薄弱和规模较小的特点,本着自愿、扶持、服务的原则,印发了《致全市民营企业的一封信》,提出了三项郑重承诺,无偿为民营企业建档提供实用服务。并利用佳木斯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召开年会的契机,发放了《档案法》、《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非国有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市档案局副局长毛鸿翔同志在会上讲话,向民营企业家宣传档案工作,为民营企业建立、规范档案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市档案局还帮助利华食品厂、黑龙江沃尔德电缆有限公司、天润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35户民营企业建立各类档案25 000多卷,建档率达 36%。同时对企业档案工作与企业同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民营企业家和档案管理人员的一致好评。佳木斯市政务信息2005[6]期,以 《佳木斯市档案局创新服务机制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出谋划策》为题予以刊载宣传。4、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完成了 16个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工作,重点对其进行了业务指导、咨询服务、依法检查工作。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组织举办了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专项培训班,对佳木斯市27个在建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部门、施工部门、监理部门的43名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完成了佳木斯市粮食中转库罩棚、佳木斯市第七水厂改扩建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向项目验收委员会提交了2份验收报告。5、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完成了富锦市富锦镇、桦南县土龙山镇的小城镇建设档案试点工作,向省档案局上报了两个典型经验材料,发表在龙档信息 [2005]第9期上。在富锦市召开了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现场会,全市30个乡镇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员及有关人员68人参加了会议。富锦市富锦镇综合档案室配有专职档案员,配置了 14套铁质档案柜,规章制度健全, 管理六大类档案4 765卷,其中小城镇建设档案92卷。6、农业科技档案工作。与市农委联合对所辖6县4区的农业科技档案工作进行了依法检查和业务指导。建立起以市农委、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档案局为主体的两个农业科技信息交互平台(市农委的农业科技信息网址为www.jcex.net),方便了农民及时获取最新的科技信息。富锦市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已初具规模,筹资15万元正在组建富锦农业科技 110系统。通过农业科技信息网,为富锦市农业生产提供科技信息,创造经济价值近3 000万元。7、旅游档案工作。对全市旅游景点档案工作进行了调研,选择佳木斯国际旅行社、佳木斯市水源山公园、汤原县大亮子河森林公园开展了建档试点工作。指导汤原县档案局、旅游局、林业局,制订出台了《汤原县旅游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试点单位已收集、整理旅游档案1 671卷。8、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档案工作。为了规范佳木斯市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档案工作,与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联合下发《佳木斯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成为全省率先出台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规范性法规文件;《佳木斯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初稿已经完成,正在征求意见。开展了全市劳动社会保障系统档案依法检查、业务指导工作,完成了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市医疗事业保险局的建档试点工作,这两个单位已晋升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标兵单位。向省局推荐佳木斯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的经验材料《永恒的轨迹》一篇。 9、经济普查档案工作。与市经济普查办公室联合制定下发了《佳木斯市经济普查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对全市六县四区的经济普查档案工作进行了依法检查和业务指导。
  【档案馆建设】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根据馆藏内容分为四大专题,制做 16块宣传板,在市博物馆中设立一个展厅对外开放;汤原县、抚远县、富锦市、桦南县档案馆经市委宣传部审批,均定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档案接收工作。市档案馆共接收市直117个单位99年度的档案3 936卷;接待查档利用单位380个,人次399人,卷次6 529卷,查阅资料26人次,291册。3、馆藏档案数据库建设。完成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录入工作,录入市委、市政府1987—1990年永久、长期文件12 000条(馆藏档案99 024卷);馆藏 123个全宗案卷级目录全部录入数据库,可随机抽调。 4、档案征集工作。征集《佳木斯大学学报》6册、《教育学院学报》4册、《青少年书法报》56张、地方出版物23册,《佳木斯日报》 (4册合订本),电视记录片《佳木斯东北小延安》一部、个人诗集、小说4册。采集上级检查、先进性教育、春游等活动照片210张,整理归档2卷(170张)。5、档案编研工作。完成《佳木斯市志》2000年至 2005年档案志的续编和上报工作,编纂文稿12万字;参与编写《中国档案精粹·黑龙江卷》工作,佳木斯部分共收集编写上报图片及说明材料14项,光盘一张。
  【档案安全工作】 加强市档案馆的安全管理,针对档案馆库房灭火设备年久老化的情况,领导带头值班值宿,死看死守,确保档案安全。严格执行无烟档案馆制度、档案库房下班后断电制度、值班值宿及更夫巡视制度、出入门登记制度、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安全防火予警方案,全年无一起档案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档案学术交流】 市档案学会于11月下旬召开了学术研讨会,会议提交论文11篇,论文内容涉及档案法制管理、现代化建设、技术保护、指导工作创新等多个领域。
  【档案宣传工作】 全年在《中国档案报》、《黑龙江档案》、《龙档信息》、《佳木斯日报》、《三江晚报》、《市政信息》发表文章19篇、20 650字;在市电视台、电台发表《档案法》宣传专题报道,为庆祝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市档案馆利用馆藏图片在中国档案报上专刊上发表了纪念文章。汤原档案局举办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展览,共分 7个部分,展示历史文献300余篇、15万字,珍贵照片232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县委领导的高度评价。
  【地方志工作】 1、进行调研和督办。 根据省地方志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佳木斯市地方志工作实际情况,对进一步搞好全市地方志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志办组织力量深入市直单位和部分县(市)、区进行调研和督办,促进了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地方志工作的顺利开展,绝大多数部门、单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些县(市)、区进一步把续修志工作纳入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划之中,落实了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和必要的条件,召开了续志工作启动会议和现场办公室会,举办了续志工作培训班;组建了修志队伍,专项推进修志,为二轮修志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推进二轮修志工作。通过召开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落实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修志业务指导等途径对全市145个重点部门和6县(市) 5区修志工作进行了专项推进。目前,各县(市)、区正抢抓进度。市直单位70%正在编写中,10%的单位正在收集资料,20%的单位已完成编写任务,正在收尾阶段。3、年鉴、简史工作。《佳木斯年鉴》2005年版,全书80万字,已完成全部编纂工作;《佳木斯简史》(送审稿)约35万字,已经市编委会和有关专家学者评审,并报请省志办审定。 4、读志用志工作。坚持修志用志并重,深入开展读志用志,开发利用市志资源,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市志办以介绍佳木斯历史掌故为题材,发表了《佳木斯龙须沟——北大壕》、《红色电波连延安》、《犹忆杏林香雪海》、《英雄躯舍松花江》四篇文章。为省志办“龙志网”提供了“佳木斯景点介绍”、为佳木斯日报社信息网撰写《佳木斯历史与现状》稿件,并被采用,由网上登载。通过《三江晚报》记者采访,介绍“老地委楼”的变迁,借以传播佳木斯史志知识。利用志书为深圳客商委派的黑龙江慧明律师所二位律师提供了“佳木斯”地名的由来、历史沿革、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等,使其了解了到佳木斯市投资经商一些历史资料,受到了用户的好评。各县(市)志办利用已出版县(市)志和收集存藏的历史资料,在为地方经济发展、领导工作决策、开展宣传教育、提供社会咨询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