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人事工作
【创新工作载体】 2005年,市人事局进一步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作力度,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强引导,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开发长效机制。以市人才工作指导委员会名义下发了《佳木斯市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管理实施意见》,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选拔、培训、管理、使用及待遇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延伸职能,组织农民“走出去”更新市场经营理念。与大连商品交易所合作,在各县(市)区选择了 172名大豆和玉米主产区乡镇主要领导、种植大户、致富带头人和期货经纪人,分四期到大连进行期货知识培训。三是拓展基地,建立市、县(市)、乡、村四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网络。选择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较好的桦南县明义乡及新生村为试点,将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网络延伸到乡村,并为其赠送了电脑,免费连接了互联网。全市共有乡级培训站38 个、村级培训学校96个,仅9个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已累计培训农民11 300人次。四是部门联动,帮助农村实用人才创建各类专业协会。协调市农委、科技局、畜牧局、发改委等部门联合成立佳木斯市农村实用人才协会,各县(市)农民成立农村实用人才协会时,作为分会挂靠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协会,不必另行申办相关手续。6县(市)和郊区相继成立了100多个各具特色的农村实用人才协会,发展会员46 503人。五是依托载体,继续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在职与离退休专业技术技术人员13人次通过“科技大篷车”有效载体,深入四县(市)三区12个乡镇村屯开展了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培训,传授种植、养殖实用技术67项,培训农村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种植养殖大户600人,培训农民1 200余人。
【拓展服务领域】 为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不断完善为工业企业服务功能。与市财政局合作,构建了以引进人才、技术、项目和抓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3+1”服务模式。一是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打造功能完备的服务平台。中心成立后,在对全市 1 394户企业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了信息网站,根据各企业需求情况向全省70多家博士后工作站发出邀请,请专家帮助解决技术难题,现已引进20名博士后和23名政府“特聘专家”为企业解决难题15项。二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更新其经营理念。主要开展了企业经营管理沙盘模拟培训、技术工人培训、企业难题调查、企业急需人才专场招聘等服务活动,免费培训企业厂长经理和车间主任 800多名。三是开展跨区域合作,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研发产品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先后与国家农科院、吉林大学化学学院、省博士后管理站、省家畜繁育指导站以及十几所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协作关系。在三江国际旅游节期间,主动开展跨区域项目引进、项目对接和人才交流活动,分别达成了《佳木斯市企业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与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技术合作框架协议》、《桦南鸿基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与吉林大学化学学院建设生态水泥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佳木斯市妇婴医院与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医学院合作框架协议》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与黑龙江省人事厅高级人才引进合作框架协议》,实现了人才、技术、项目优势与区域经济发展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产、学、研的有机结合。
【发挥职能作用】 发挥人事部门的有效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成效显著。一是大力引进国外智力。在农业引智方面,先后聘请了荷兰畜牧专家罗伯特和韩国农业专家朱亨鲁、姜春城、赵东柱等多位专家传授农业等方面技术,拓宽了佳木斯市乃至黑龙江省对韩引智工作联系渠道。协助国家外国专家局在佳木斯市举办“三北”地区大豆窄行密植高产栽培技术示范现场会,将“大豆矮杆密植”和“稻鸭共作”这两项国际先进的农业技术直接推广到广大农户。在为工业企业服务方面,先后为迪尔佳联、汤原东宏生物肥有限公司、黑龙江桦美泥炭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聘请来自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专家6人次,为企业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8项,使企业提高了生产能力,增加了效益。还在省外专局的帮助下,促成了佳木斯妇婴医院与大庆市眼科医院联合开展“妇儿眼科治疗”项目,请外国专家来佳木斯市进行眼科诊治。二是建立学科梯队,组织专家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共有92个学科确立了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和第三梯队,并对佳木斯市两个省级重点学科梯队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和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进行了评估验收。同时,确立了佳木斯佳联收获机械有限公司的谷物收获机械学科为2005年省级重点学科梯队。三是发掘资源,组织开展老有所为创业活动。建立了机械制造、机电、农业、医药、金融、经济管理等9个专业的高中级离退休人才资源库,全市老年人才信息存量392条,并与省人事厅离退休专家库形成人才共享。老有所为创业组项目库信息存量已达600条。
【强化引导服务】 不断拓宽军转安置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新途径,佳木斯市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全部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职务安排都能达到转业干部满意,并安置了24名随军家属。加强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建立了企业军转干部数据库,补充完善了佳木斯市历年安置的军转干部所在部队、分配去向、拖欠工资、养老金、参加社保、医保及发放困难补助费等相关情况,并调整了特困企业军转干部工资补贴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办法。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方面,建立健全择业干部党组织,加强对择业干部的管理。将近年来接收的择业干部按其原部队编制序列,在市区组建了 9个党支部,并在择业干部较多的同江、抚远两县(市)分别组建了党支部,在自主择业中心成立了基层党委,吸纳了两名择业干部为党委成员,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组织规范和规章制度。创办了《退役军官导刊》,为择业干部交流思想和信息及管理服务,提供了有效载体。与此同时,开展靠前、跟进服务,推进择业干部就业和创业,对自主择业干部实施了全方位的政策咨询;组织开展了灵活多样的培训和指导,共举办各类培训班 3期,组织了60名自主择业干部到大连商品交易所进行“粮食销售经纪人”培训;与市区内一些中小型企业建立稳固的业务联系,掌握其用人需求,建立起可资参考的“企业人才需求储备库”,为择业干部就业提供岗位参考。已经为 8名有就业意向的择业干部成功地实现了岗位对接。并且,出台新政策,鼓励军转干部自主创业。在继续落实原有七项服务举措的基础上,又推出《佳木斯市军转干部创业管理办法》,筹建和启动了“退役军官创业园”,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已有6名择业干部表示了在创业园投资创业的意向,还帮助4名自主创业的择业干部协调了贷款扶持资金。在沈阳军区暨东北三省2005年度军转安置工作座谈会上,市人事局代表黑龙江省作了经验介绍,受到与会领导一致好评。2005年 9月,国家人事部副部长何宪到佳木斯调研时,对佳木斯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编制管理工作】 进一步整章建制,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一是制定出台了《佳木斯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落编减员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市直机关调研员职务调整配置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落编减员程序,使今后各单位调动人员有了可遵循的依据。二是开展县(市)、区机构编制检查和整改工作,对各县(市)区2002年机构改革以来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按职数、职级选拔配备干部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重点审查有无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超机构数额设置机构、超编制配备人员和超职数、超职级配备领导干部、未严格核定领导和非领导职数的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是检查验收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通过多次与各县(市)区沟通,要求其兑现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政策,妥善办理分流手续,处理遗留问题。使各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税改办、省编委办的验收。四是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与市法制办密切合作,对全市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重新清理,确定拟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有 479个,其中中省直部门许可(审批)项目128个,市、县(市)二级政府许可 (审批)项目32个,市政府部门许可(审批)项目351个,同时将清理结果在《佳木斯日报》公开发布。
【事业单位改革】 积极稳妥地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先后到山东、江苏等省市实地考察,听取外地先行城市的改革经验,对草拟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协同财政、劳动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摸底调查,详细了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资产负债、工资总额管理形式及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思路、事业单位改革可能引发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等方面情况,并听取各单位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实行聘任制和分流富余人员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同时,开展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冻结期间,严把进口关,对不符合调转条件和没有专业特长的人员,严格控制调入,减轻改革压力。
【公务员队伍管理】 一是继续在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量化测评,末位诫勉”的考核办法,完成了全市机关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全市国家公务员参加考核人数 9 80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考核人数41 893人。二是完成了2005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57名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并为发改委、招商局、农委、科技局、商务局等部门招考了20名急需的特殊人才,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三是以《公务员法》即将出台为契机,全面开展公务员法培训工作。全市共组织公务员轮训班8期,市直部门培训人员2 900余人,各县区 4 000余人参加培训。
【加强自身建设】 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先导,组织召开了局党委成立以来第一次党员大会,在全市首家通过直选方式选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委书记。加大了学习型机关创建力度,以记笔记、写体会、搞竞赛的形式提高学习效果。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2005年,市人事局被国家人事部评为全国人事系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