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民政工作
【社会救助】 2005年,全市城镇低保户数达5.1万户,11.7万人,发放低保救助金9 733万元。农村低保户3 714户,8 077人,发放低保救助金65万元。一年来,通过各种途径救助城乡贫困人口20余万人。一是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政策。制定了《关于申报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和《部分行业收入评定标准》,各县(市)区也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低保管理办法和措施。在原来 8项救助政策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又陆续出台了关于低保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廉租住房、供热补贴及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使低保综合救助范围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二是规范化管理城市低保工作。强化对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入户量达到 2 200多户,审核认定纳入1 800户,对新增户的入户核查率达到 100%,保证了新增低保户的质量。抽查五个社区低保家庭379户,取消有问题家庭救助资格112户。完善监督体系:建立了低保工作督办检查制度、季度例会通报等规章制度。设立了举报电话,聘请了社会义务监督员,及时反馈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行风在线和行风热线,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咨询解答,有力地保证了低保工作的良性开展。建立工作机构,成立了正处级低保管理局,各县(市)区也健全了机构,成立了低保中心,并配备了3—6名工作人员,市区街道办都成立了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站,城区招聘了 360多人从事低保救助和劳动保障工作,全市从事低保工作的专职人员已达到 530余人。开展低保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在东风区建国办事处进行了低保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将现行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低保管理体制改革为市、区、街道三级管理。强化了政府部门职能,保证了低保工作质量。三是创新医疗救助途径。成立了爱心医院,与社会力量联合,为低保家庭提供医疗服务,与省中医药大学佳木斯附属医院合作对低保户就医在购药、检测、医疗等方面实行优惠。与民营企业金天集团进行合作为低保家庭在购药方面提供高质量低价位的服务。四是推进“爱心超市”建设。佳木斯市区四城区已建立爱心超市59个,搭建社会救助的新平台,使原来的集中捐赠改为经常捐赠,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通过超市共为贫困群体提供救助物资30.6万件,救助贫困群众18.6万人。五是改变春节临时救助方式。从大面积发放春节临时救助款改为集中发放实物。春节期间,对市区 1 000户不符合低保政策的贫困家庭,发放了米、面等生活必须品。六是继续推进农村敬老院资源整合工作。重点对桦川县、桦南县和富锦市部分乡镇敬老院进行改建和扩建。整合后的敬老院由原来的14所减少到3所,床位数由原来的280张增加到370张,人住率达到73%。整合后,将“五保”供养资金、人员开支、房屋维修和取暖等公用经费均纳入了财政预算,全市对农村敬老院整合累计投入资金 800万元。全市现有敬老院29所,床位 1 700张,集中供养1 663人。七是有序推进农村低保试点和医疗救助工作。作为农村低保工作试点县 (市),富锦市制定了《富锦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测算出了保障标准,明确了保障范围,摸清了底数,从 9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农村因病致贫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对需要医疗救助的农民进行登记造册,测算了救助标准,制定了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合理地确定了需救助人数。已救助755人,占应救助人数的 3.8%,发放医疗救助金92.4万元。八是稳步推进救灾救济工作。2005年,共争取国家救灾资金 652万元,全部下拨到灾区,购粮4 449吨,解决了4.9万名灾民的口粮问题。接收救灾棉被2 000条、救灾棉衣2 500件,救灾帐篷112顶,向灾区调拨棉被1 200条、帐篷 80顶,棉衣被1 496条,棉衣59 517件,保证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社区建设】 全力推进社区建设。一是搭建社区社保平台。利用国家发改委扶持佳木斯市社区服务试点项目资金和劳动部门再就业基金,合并投入社区社保平台建设,建设了一批高起点、多功能的区街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与市发改委、财政局、劳动局相互配合共同为全市近60个社区选购了办公用房,为近100个社区配发了办公设备。在24个街道办事处、182个社区居委会分别建立了劳动保障和低保救助工作事务所和服务站,选聘了 358名社区协理员,使社区达到了“三统一”及“四有一能”,即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工作职责、统一使用资金;有办公用房、有办公设备、有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能全面承担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和低保救助等项工作。二是夯实社区工作基础。将18个1 000户以下的社区整合为8个,对 6个重名社区进行了重新命名。建立和完善了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社区组织体系建设,实现了“一社区一支部”,完成了社区专职干部的直接选举试点、公开选聘及专项业务培训工作。与市委组织部共同举办了全市社区干部培训班,与劳动就业局共同举办了社区协理员培训班,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先后出台了有关“村改居”、周边社区晋档升级、开发建设为社区预留办公用房、加强和改善社区建设、社保平台建设等 6方面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填补了全市近年来社区建设缺少文件政策支撑的空白,使社区工作的软件建设有了较大提升。三是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使年初确定的培植20个标准化示范点增加到45个,使办公设施全部达到了有办公用房、有电脑、有办公桌椅等“十有”标准。创建市级示范区 2个、示范街道8个、省级示范区1个。总结推广了前进区“创十好、争五星”社区建设评比竞赛活动及社区事务,“三受理、七代办”等典型经验,为推进社区建设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四是完善社区整体服务功能。将国债试点建设项目与改善街道社区办公环境有机结合,为 5个街道办事处解决了集办公、“一站式”服务的多功能服务场所;在10个办事处、30个社区建立了“慈善超市”、“福利彩票发行站”、“社会救助工作站”;利用社会福彩基金以拍卖形式购买了5处银行储蓄网点,开办了大型“慈善超市”。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是圆满完成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和下发了村委会换届选举方案,抽调相关人员深人重点村、难点村观摩指导,指定专人负责选举信访接待和政策解答,开设选举热线咨询电话,随时接待村民的来信、来电和来访。通过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严格把关等步骤,较好地保证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的平均年龄为46.1岁,高中以上学历达到了 80%,村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了55%,基层上访率比上届下降了20%,新当选的村官群众满意率达到 95%以上。二是进一步深化乡镇政务和村务公开。成立了全市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实了工作力量,强化工作指导力度。对郊区、东风区、桦川县实行的县(区)、乡、村三级连动及板、会、卡并重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推广。“点题公开”、“面对面”公开制度的典型经验在全省交流推广,在全国乡镇论坛上进行了介绍,被国家民政部予以转发。一些乡、村还实行了“村民听证”、“民主评议”等公开制度。全市73个乡镇,954个村“两公开”率均达到了100%,其中 21个乡镇达到省规定的规范化乡镇标准,基层群众满意率达到 86.7%。积极完成了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村级民主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省厅在佳木斯市选调 5名乡官和村官作为唯一的一批乡镇级参会人员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中国——欧盟村级民主管理工作教材的编写、修订与研讨,其实际工作指导经验受到了欧盟项目专家的一致好评。
【优抚安置工作】 加强双拥工作法制化建设,认真落实双拥政策法规,为部队稳定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认真做好优抚工作。贯彻实施了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各项抚恤补助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实现了10—100元的自然增长,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达到500元。为全市在乡抗日英雄提高定期定量补助金1 000元/年。以优抚医疗改革为牵引,有效缓解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为住院医疗的优抚对象核销住院费及门诊费95万元,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有病能及时人院就医。各县(市)重点优抚对象每年 280万元医疗费补贴政策全部落实到位。投入7.2万元为32户重点优抚对象维修了住房。为市区205名城镇义务兵兑现了39万元优待金,兑现率达100%。二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分配安置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 363人,安置率达到98.2%。收取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148万元,为 150名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了一次性补助费,自谋职业率占应安置总数的42%。贯彻落实国发 23号文件,对原有未妥善安排遗留的退役士兵进行了妥善安排,为维护士兵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认真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工作。对25名干部籍随军家属进行了对口安置,对新随军到驻地的30名无工作家属发放生活补助金 5.9万元,保证其在一年内求职期间的生活费用。四是认真做好军人子女人托入学工作。实行军人子女入托入学优惠政策,为 114名军人子女减免人学入托费用33.9万元。五是重点加强对部队的扶持力度。共投入 450万元,为部队购买了电脑、电视机、书籍和帮助部队维修建房,支持预备役团10大工程建设,有力地支援了部队建设。
【社会福利事业】 稳步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新建一批福利设施。投资1 200万,新建了8 000平方米的儿童福利中心和占地近5 000平方米的西院园林,使儿童福利院成为了全省规模最大、设施最全、条件最好的儿童福利机构。投资 300万元,新建了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抚远、汤原和富锦等县(市)也新建了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公寓,促进了全市养老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了老人和儿童的生活质量。二是强化对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对全市59家各类福利机构进行了年检和清理整顿,对58户福利企业进行了年检认证,新批准成立社会福利企业5户,集中安置残疾职工 40余人。三是福彩发行工作再创新高。2005年,全市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总额1.8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231%,比上年增长了1.08亿元,为佳木斯市筹集社会公益金2 000多万元,比上年增长1 200万元,提高了福利彩票的社会公信力,为全市福利事业的投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社会事务管理】 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管理。一是加大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先后对民政类、教育类、劳动类的民办非企业和部门社会团体进行了检查,对未依法登记的进行了书面告知。审批民间组织17个,对78家民间组织进行了年检。加大对行业性社团和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扶持力度,成立行业性协会34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259个,充分发挥了协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对佳木斯市区主要街路的街路牌进行了维护和补设。完成了市、县区级地名信息数据库乡镇、村、河流等地名信息的录入工作。对部分地市和县市界线进行了联检,对部分界桩进行了补设和修复,有效促进了边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三是不断提高婚姻执法水平。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着力提高登记水平,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3 932对,离婚3 837对,登记合格率99%。四是加大殡葬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了殡葬执法宣传,规范了殡葬市场秩序,加大了对市区周边地域的私埋、私葬坟墓的清理打击力度,有效地遏止了乱建、乱埋、乱葬等问题的发生,火化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