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老龄工作
【为老年人办实事】 2005年,召开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了《市老龄委成员单位2005年为老年人办实事计划》,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制定2005年为老年人办实事计划。共为全市老年人落实办好38件实事。市民政局为16 922名老年人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整合了14个敬老院,修建了社区服务中心10个(500平方米以上),服务站 15个(300平方米以上)。市体育局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开展长跑、门球、风筝等比赛 101项(次),累计参加活动老年人数达117.5万人次。市人事局组织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 13人次深入四县(市)三区十二个乡镇开展了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培训班,培训农民 1 200余人次。团市委实施青年志愿者助老金晖行动,在12个社区设立了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市司法局为特困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公证20余人次;市文化局专业人员对社区老年文化活动进行辅导达百余次,组织演出15场(次);在哈尔滨市举办了佳木斯市老年人孙茂密的根雕作品和王升的赫哲服饰作品展览。在2005年1月召开的全国尊老、敬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表彰大会上,佳木斯市郊区 (永红)望江镇敬老院院长谢焕江同志获得“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18名同志获得“孝亲敬老之星”奖。桦川县星火朝鲜乡人民政府被省老龄委推荐出席全国先进单位;富锦市、抚远县被授予黑龙江省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桦川县星火朝鲜乡人民政府、黑龙江省通讯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佳木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佳木斯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黑龙江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5名同志被授予省老龄工作先进工作者。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0月28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老龄办《关于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领导作了讲话,对我市老年维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今后要加强老年维权工作的要求。按照会议决定,市法院下发了《关于设立专门审理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合议庭的通知》。10个县(市)、区法院都组建了老年法庭。在老年节期间,市委书记郭晓华、副市长张书滨等领导同志带领 4个小组慰问了百岁老人、有突出贡献的老年人和特困老年人,为他们带去了节日的祝贺,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各基层单位的领导也深入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及高龄、特困老年人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并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做了大量细致的工招商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