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行政服务基本情况】 2005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93 887件,已办结96 003件,按时办结率100%;接待咨询服务20 958人次;办理各类年检事项 2 275件;收取各项规费68 190 268.33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共接待受理群众投诉咨询205件,正式立案受理74件,已办结74件,办结率100%。行政服务中心跨入了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行列。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调整进厅项目,整合了服务窗口。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以及市法制办、编办对我市审批事项的审查结果,及时对入厅项目作了第三次调整,因许可取消,涉及到合并和撤厅的76项,新调整入厅10项。调整后,入厅项目占全市项目的 75%。同时,对原设窗口也进行了整合,先后撤消了经委、商务局、教育局、科技局等工作量小的部门窗口;将农委、畜牧局、国家安全局、安全生产监督局整合为两个联合窗口,使窗口设置更实际,更趋合理。二是减少审批程序和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各单位对入厅项目在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审批手续、办理时限都作了认真审理和压缩。为进一步提高效率、方便群众,一些窗口单位将一部分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使厅内即办件由之初的13%提高到36%。另外,为了实现“一站式”办结的目的,把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项目统一纳入大厅办理,市国税局原先只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业务,拓展到办理所有税务登记业务,税务登记项目由各区办理全部纳入大厅办理;市技术监督局把企业代码证申请和变更也纳入服务大厅办理。 在服务大厅实现了企业工商注册、企业代码、 税务登记不出厅“一条龙”办结。
【行政服务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在审批工作方面,制定了《项目并联审批办法》、《重大事项联审会议制度》,在人员管理方面制订了《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并与组织部、人事局三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管理的通知》;在投诉监督方面,制定了《佳木斯市行政许可集中(联合)办理违法不当行为纠正及行政责任追纠规定》、《关于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投诉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共计23项,均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把窗口做实。为实现“一门受理、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收费、一条龙服务”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佳政发[2003]16号文件《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佳木斯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权限的通知》,确定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用印、一个窗口发证(照)”的原则。33个窗口单位有90%在窗口发证 (照)。有的单位还实行了窗口首席代表制,改变原有的审批方式,将审批权充分授权到窗口。现在厅内已有一部分单位改变领导签字为首席代表签字,有的委托授权窗口人员签字或事后签字。一些单位选派调整了工作能力强、在窗口可以审图和审批的人员到窗口工作,缩短了时限,提高了效率。三是建立了联合审批机制。针对基本建设项目涉及部门多、审批程序多、收费数额较大、办理时间长和外商投资企业国家硬性规定严格,前置条件较多的实际。把这两项审批工作作为“两条线”,突出抓好这两个重点。第一,在大厅建立了联审联批制度,凡是基本建设项目和外来投资项目,接受申报即召开联审会议,进行联合审批,审查申报材料,弄清收费标准,明确办理时限;第二,实行导办和领办代办制度,凡属基本建设和外来投资项目,由中心咨询导办科负责领办,进行全程跟踪协调和督办。四是在全市率先推行“AB顶岗制”。健全以佳行服发 [2005]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窗口人员管理的补充规定》,决定从3月1日起实行AB岗制度。要求窗口单位按 1:1或1:2的比例配备B岗人员,并报行政服务中心登记备案。规定凡窗口人员经批准离岗时,必须由B岗人员顶替。为了使B岗人员具备承担窗口审批业务的能力,熟悉大厅的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专门对其进行了培训和考核。解决了因 A岗人员离厅时,随时有人为群众办理许可事项,树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和窗口单位的整体形象,方便了办事群众。
【服务中心大厅建设】 一是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定并落实了《佳木斯市行政服务中心文明单位建设规划》,开展了“时刻牢记我是一名党员”教育活动和“服务在窗口、群众在心中”征文活动,组织了计算机、《行政许可法》、《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了“红旗窗口”和“先锋岗”创建评比活动,先后有文化、消防、公安等 36个/次窗口被评为“红旗窗口”、李孟华等61人/次被评为 “优质服务先锋岗”。通过开展这些活动,树立了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使窗口工作人员得到了提高。行政服务中心党委已在驻厅窗口工作人员中发展了 3名积极分子入党,另有多名同志在大厅工作期间被原单位提拔重用。二是强化政务公开。行政服务中心投入运行后,提出凡是行政审批的事项都要实行公开,要求各窗口单位将所有的审批事项的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在报纸、服务大厅大屏幕、触摸屏和中心网站上公示,各窗口备有《审批项目告知单》。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探索并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行政审批工作的全过程。在项目审批初期、项目审批过程中和项目审批完成后,全过程推行政务公开。首先,在审批项目受理初期实行书面一次性告知。要求各窗口将办事所需的申报材料、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以规范的书面通知并一次性告知办事人,不允许办事人第二次回窗口咨询办理事项,否则视为违规。其次,审批事项在办理过程中,采取联审联办。对涉及二个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不论项目大小,统一由中心组织召开联审会议,各部门共同发表意见,改变由各部门单个办理公开程度低的问题,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增加了办事的透明度。另外,项目在服务大厅审批后,继续跟踪服务,定期深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回访, 看项目落实进展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问题或需中心协调解决的问题。 这个做法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按照中心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坚持“四考两查”制度,每天上下午各做两次考勤,对人员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对当天迟到或早退人员在次日早上考勤时告知当事人,中间各做至少一次抽查,检查人员在岗和遵纪情况,每月月末对遵纪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同时,加大对分厅的监管力度,在产权和车管两分厅分别设立了佳木斯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投诉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分别对两厅进行20多次明察暗访,现场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二是加强案件投诉处理工作。一年来,共接待受理群众投诉咨询 205件、近千人次,正式立案受理74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 95%以上。三是开展联系企业活动。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及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向全市60多家中小企业发出《致中小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并建立了联系制度。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和征求对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