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章 加大防治力度 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中共佳木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学习贯彻党章 加大防治力度 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学习贯彻党章 加大防治力度
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贺旭武在中共佳木斯市
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6年2月20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佳木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向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05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2005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回顾
2005年,在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和省、市委的要求,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反腐倡廉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多次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并且成立了以市委书记郭晓华同志为组长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促进了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三争三满意”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有些工作成效明显,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保证。我市的行风热线、环境品牌建设等工作得到省委领导的肯定,政务公开、厂务公开、经营性土地出让、纪检监察信息等10项工作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介绍经验。
——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不断加强。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教育。以“田、韩”等案件为教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受到了教育,起到了较强的警示作用。反腐倡廉龙江剧《路》演出40多场次,并到省城和全省各市地巡回演出,扩大了佳木斯的影响。组织开展“十百千”廉洁从政典型评选活动,评选出市级廉洁从政标兵9人,县处级廉洁从政标兵191人,基层廉洁从政先进个人1 095人,形成了廉洁从政的典型群体。举办廉政典型、先进事迹报告会等181场次,5万多名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和上街道、上桌面、上版面(新闻)、上页面(网页)、上台面(舞台)“五进五上”活动,创作传唱廉政歌曲,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加强教育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两节”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对10个县(市) 区、22个重点部门和 49个市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了廉洁过“两节”规定落实。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问题,对 4名参与赌博的干部全部先免职后处分。建立公务用车购置“联审联批”制度,违规配备购置小汽车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整治公车私用、摆设“学子宴”等工作得到巩固。
——案件查办工作保持良好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860件,立案377 件,结案374件,结案率99.2%。查处了违法开垦三江湿地、破坏四丰山景区环境等大要案件94件,移送司法机关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3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 9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400.17万元。在查办案件中,认真执行“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既要打击少数严重腐败分子,又要争取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方针,健全完善案件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了办案工作的治本作用。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办案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得到较好治理。坚持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查处公办学校乱收费等问题,处分责任人13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公办高中招生“三限”政策,“一费制”及服务性收费标准、依据等全部公开,公办高中实行了“阳光招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减轻农村中小学生负担725万元。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行管办分离、跟标监控。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总额11 285万元,让利患者 1 861万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医务人员共拒收“红包”249人次,查处违规违纪人员 11人。全面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报刊订阅限额制,会计委托代理制和“一事一议”制,直接减轻农民负担 502万元,落实惠农政策减轻农民负担1.6亿元。清理纠正对企业乱办班、乱收费等问题 14个。采取创新载体,市县联动的方法,共开办行风热线7条、114期,参与部门 192个,接听群众反映问题1 061个,答复解决972个,办结率为91.6%。
——源头治腐工作继续深化。改革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制度工作取得新进展。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引入公开竞争机制,14名公选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贯彻《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及项目进行清理,确定实施主体69个,保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459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得到深化。建立了预算安排、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财政监管相结合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纳入范围已达100%,共受理审核各种经费支出 3亿多元,制止滥发补助、违反控购规定支出、假票据和白条报销等违纪违规金额965.5 万元。全面实行“财务联签制”,加强了财务管理。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四项制度。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得到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10宗,总面积56.91公顷,成交金额7 429万元;国有资产进入市场交易额达8.8亿元,增值6 966万元;政府采购支出10 963万元,比预算节约 1 063万元,综合节支率为8.84%。“三公开”工作进一步巩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3项,47个市直单位设立了政务信息网站,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得到提高。村务“点题公开”和定期听证评议制度全面实行;厂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上了新台阶。按照市委打好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硬仗的要求,开展了以创业可心、服务热心、人文舒心、安全放心为内容的“四心城市”环境品牌创建活动,形成了层层打造各具特色环境品牌的良好态势,涌现出一大批创建典型。对企业服务和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党政机关推行AB顶岗无缺位制、项目审批领办代办制、岗位服务标准公开承诺制和服务质量考评奖惩制四项制度取得新进展,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各部门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对企业放宽管理、强化服务的制度和措施,出现了多服务少制约,多帮助少检查,多教育少处罚三个明显变化;印发涉企收费目录,取消34项不合理收费,企业发展环境更加宽松。开展“端正行风政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51个参评部门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2.3%。市、县(市)区纪委在对重点企业进行挂牌保护, 加强与中小企业联系的同时,组织重点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干扰环境案件,全市共受理举报投诉249件,查处197件,其中立案查处45件,公开处理2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追究领导责任12人,营造了维护环境的高压态势。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应看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不够到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仍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执法不公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有的还很突出。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在去年工作中,市纪委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理论学习,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努力做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坚持以政治建队为核心,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四型”干部、树“廉洁刚正、务实为民”形象等活动,健全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得到提高;转变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研究,形成了一批理论和调研成果等。改革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对27个重点部门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总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政组织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有些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特别是注意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关系,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正确把握政策,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政令畅通上发挥了保证作用。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希望同志们对市纪委常委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监督,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和作风。
二、200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6年,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章为中心,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紧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大防治腐败力度,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越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全面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落实《实施纲要》的自觉性。党政主要领导要真正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摆上位置,纳入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涉及教育管理、制度建设、权力制约和体制改革等多方面工作,与各部门的业务密切相关。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所肩负的责任,认真负责地抓好《中共佳木斯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和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
坚持全面规划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抓住近期能够解决,并能够见成效的重点问题,在易于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打攻坚战。要把改革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作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四个工作细则,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具体办法,制约权力规范运作。要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尽快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创造经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点事项要开展执法监察,保证制度落实。同时,要注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督促各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矿业产权市场规范建设,特别是加强对土地出让和矿产等重要资源开发审批的监督。规范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掌管人、财、物和行政许可权的重点部门,要加强制度创新和自我约束的工作力度,主动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抓好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门的监督。
(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促进科学发展观落实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保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作为重要的工作责任,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要围绕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既要支持和保护各级领导干部谋划发展、勇于实践的积极性,又要配合有关部门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行为。对违背科学发展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行为。检查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大吃大喝、奢侈挥霍等行为。
用严明的纪律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依据党内法规做出处理,保证市委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认真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行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经济发展环境有新的改善。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开展对教育收费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强化医药价格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逐步推行网上集中采购和交易;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围绕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保证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注意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抓好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
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促进耕地保护制度和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的实施。推进城镇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开展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清理工作,集中查结一批违纪案件。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调有关部门就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和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以打造“四心城市”品牌为目标,进一步抓好环境建设。在改善环境上要坚持目标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决心不动摇,继续开展“四心城市”环境品牌创建活动,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保持积极整治的工作态势。要培养树立一批打造环境品牌的先进典型,形成典型带动、全党全社会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要以规范服务行为,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和水平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建立政策、人才、行政、法律、科技等服务体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畅通企业意见反馈渠道,严肃整治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空间;加强环境公德教育,继续开展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打造“诚信佳木斯”、“平安佳木斯”,构建文明诚信、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对环境品牌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创建工作力度不大、进展缓慢、长期没有变化的单位,要重点督办并责令限期整改。强化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评议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格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要继续保持环境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开展环境专项举报,组织明察暗访,对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干扰环境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深入开展“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办好“行风热线”和“行风在线”节目,促进各部门切实抓好行业作风建设,确保“四心城市”品牌创建取得新进展,创业、投资者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提升,招商引资的吸引力有新提高,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发生新的明显变化。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要以学习贯彻党章为中心,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在领导干部中,重点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深入开展“读报刊,促廉政”活动。把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开展岗位廉政培训。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抓好防范性教育,对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发现干部不廉洁行为时要进行诫勉谈话,群众对干部有反映时要进行警示谈话。要注意运用正反典型进行教育。总结推广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廉洁从政典型,大力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特别是要注意把整治问题与廉政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什么问题突出,就及时进行专题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广泛开展廉政歌曲传唱等活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在加强教育的同时,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借婚丧事及“学子宴”敛财和参加赌博等问题。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必谈、三必做”、述职述廉、廉政考核、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和函询等制度,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监督关口前移,防止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注意纠正用公款旅游问题,包括在组织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借机进行公款旅游的行为。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公务用车配备与管理的暂行规定》,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公车私用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加强对《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加强对党委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针对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易发多发的实际,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保证力度不减,质量提高。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 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办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腐败分子要坚决惩处,决不姑息。
严格办案程序和工作制度,提高执纪办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做到安全文明办案。完善办案协调机制,搞好与其他执法机关的组织协调配合,形成办案合力。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推进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加大信访件督办力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受理等工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全面发挥办案工作的职能作用,既要查处严重阻碍和破坏改革发展的行为,又要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六)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深化源头治腐工作
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改革。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监督。重视对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完善公开审判和检务公开制度,健全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方式,推广行政审批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和监控系统。开展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清理和规范,解决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等问题。深化财政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扩大直接支付范围;完善联签制,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监督力度;加强政府投资监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管理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巩固、规范、深化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努力扩展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实施范围。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适应取消农业税后的新形势,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村务公开制度。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要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扩大公开面和社会效果。
要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重点,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益。
三、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加强自身建设,是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需要。我们要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1、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章,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实现, 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职责。我们要依据党章的规定,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证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得到遵守和执行;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认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违纪案件,受理党员控告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等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首先,要认真学习党章。迅速掀起学习党章的热潮,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明确肩负的责任,从整体上把握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深刻认识和准确理解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党章办事,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证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其次,要加强监督检查。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抓反腐倡廉工作的合力。第三,要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突出抓好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三重一大”、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环境品牌建设和源头治腐等重点工作,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以创新的精神研究有效的办法、措施、载体,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研究,不断丰富和完善纪律检查工作的有效措施,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
2、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 《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通过维护行政纪律,推进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促进行政能力的提高。要加强廉政监察,认真解决一些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办事不公、弄权勒卡、徇私枉法等问题。加强执法监察,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要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组建行政效能监察中心,落实人员和编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促进政府各部门加强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3、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法制建设和能力建设。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真正成为“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坚强集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开展这一主题实践活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上有新增强,执纪能力上有新提高,工作创新上有新突破,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上有新进展,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要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和领导,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要加大培训、轮岗、交流力度,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学习和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施“十一五”规划意义重大。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团结奋斗,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越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