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
政法
政法工作
【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 2005年,市委政法委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认真贯彻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注重从源头抓稳定、从苗头抓稳定、从基层抓稳定,及时妥善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一是加大调处力度,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作用,落实领导负责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年初以来,在全市开展了3次排查,发现各类问题517件,重点问题 205件,调处化解475件。妥善处置了大学生涉日游行、国企转业军人、佳纺和亚麻职工上访等205起群体性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市委政法委不断创新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社会调处服务中心”,推广了桦南县、向阳区的试点经验,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探索了一条新途径。二是坚持打教并举,邪教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各级党委不断深化同“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适时开展“斩首”、“天网”等专项行动,共破获案件64起,抓获91人,捕判8人,劳教 45人,有效地遏制了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深入开展“学科学、奔小康”活动,全力推进教育转化攻坚战,目前已转化15人,提前完成省转化任务。各级组织在敏感期加强“三道防线”防控力量,落实防控措施,实现了“四无”目标。国家体育总局推广了佳木斯市普及健身气功新功法的经验。三是采取超常措施,涉法涉诉疑难案件得到有效处理。全市各政法部门采取疑难案件领导包、重点案件部门包,实行案件责任倒查等措施,集中处理省挂牌督办的23起案件,已办结21起,息诉罢访19起,新发生和进京涉法访数均低于省定指标。
【全面推进平安创建活动】 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平安创建活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注重从源头、基层、机制抓起, 不断赋予创建工作新的内容和活力。 一是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确保社会治安平稳。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严打”方针,针对一个时期命案和治安案件上升的势头,重点开展了“侦破命案”、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侦破刑事案件4 794起。其中,现行命案侦破率达93.3%,位居全省首位。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批捕846件1 017人:审判机关快审快判,审结1 001件,判决1 286人。通过“严打”整治,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群众满意率达 90%以上。二是加强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预防控制犯罪的能力。在全市城市和农村健全完善了防控网络体系,下摆警力483人,配备专兼职保安员和治安员2 756名。在佳木斯市区重点部位和14个社区安装了监控设备,有 “电子警察”4 200台,“两亮”工程楼道灯安装率达到75%、庭院灯安装率70%、防盗门安装率 81%。加大警务体制改革力度,实行了“三台合一”接处警和交巡警“双职合一”,完善了派出所“三队一室”建设,加强了基层防控力量。三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平安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市委政法委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促进了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先后召开了两个现场会,在农村推广了桦川县农村技防和汤原县农村“三级”联防经验,在社区推广了桦南县“五警进社区”经验,有效地推进了平安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受到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积极优化全市法治环境】 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始终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力开展“安全放心之城”创建活动,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了优良的法治环境。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市县两级政法机关成立了“执法服务中心”,通过设立宣传牌、举行开通仪式,公开热线电话和服务职能,为企业和投资者搭建了一个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共受理咨询投诉238件,办结235件。组织政法机关领导和部门开展包企服务活动,共包扶企业583户,开展服务2 300多次,解决实际问题 782个,受到企业好评。二是制定出台扶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围绕招商引资、投资立项、生产经营等方面,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依法保护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合法权益九条规定》,对企业实行全程服务;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改善法治环境十条规定》,建立起支持保护投资创业者的“高压线”;市中级法院制定出台了《改善法治环境十八条规定》,依法解决企业经济纠纷;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改善法治环境四项服务承诺》,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市委政法委把这些政策规定及承诺编辑成《佳木斯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政策规定服务指南》一书,免费发放企业 2 500本。三是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各级政法机关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净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公安机关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57起,挽回损失333多万元。检察机关查办经济犯罪案件118件,挽回损失近700万元。审判机关为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267条,完善经济合同52份;审结民商事案件7 000余件,标的额4亿元;开展 “百日执行会战”和“飓风行动”,执结积案1 641件,标的额 3.1亿元。5月份,全市政法机关开展“追缴恶意逃废汽车消费贷款”专项行动,追缴贷款 260余万元。四是开展品牌创建活动,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政法各部门围绕经济发展,积极开展具有本部门特色的品牌创建活动,为经济发展提供“文明、优质、热情、高效”服务。市公安局开展了“治安环境品牌”、“交通环境品牌”创建活动;市中级法院开展了“端正执法品牌”创建活动;市司法局开展了“律师诚信品牌”、“公证质量品牌”、“法制宣传品牌”创建活动,提高了干警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提升政法队伍整体素质】 全市各级党委和政法部门以提高素质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使政法队伍“五个能力”明显提升。一是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党性观念明显增强。通过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查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端正了政法干警执法思想,党员队伍“四个意识”和党组织“两个作用”明显增强,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了政法干警规范执法。既坚持开门整改,又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共召开座谈会192次,发放征求意见函和调查问卷1.5万份,梳理出21个方面808个问题,已整改796个。公安机关在“大接访”活动中,受理上访案件626件,已办结621件,在全国和省里介绍了经验。市公安局推行《执法终身责任制》,市检察院印发“办案纪律作风监督卡”,市中级法院建立“办案质量考评”体系,有效地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加大办案责任追究力度,共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34起,处理44人,其中开除辞退 7人。中央政法委对佳木斯市专项整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公安局在全国和省里介绍了经验。三是广泛开展各种活动,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深入开展“大培训、大比武、大练兵”、技能演练和岗位培训等活动,共举办培训班 132期,全体干警轮训一遍,提高了政法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市公安局刑侦和刑事技术支队获得全省大比武第一名,市中级法院刑事少年审判庭被授予全国青少年优秀维权岗。广泛开展“爱民月”、“法律宣传日”和“最佳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等活动,涌现出了出入境管理处、鹤立法庭和侯树清、孙仁海等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了政法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