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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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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 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实施文化育检、业绩壮检、科技强检、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发展战略,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监督能力,稳步推进基层院建设和检察改革,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建设组织奖,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系统。全市检察机关涌现出国家、省、市级先进集体29个,先进个人77名。
  【强化法律监督】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创建平安、诚信的社会环境。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案件1 019件1 230人,提起公诉1 089件1 405人。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提前介入了东风区张新江、王锦艳“2.25”故意杀人案,向阳区“5.10”崔长海故意杀人案,同江市董玉喜人室抢劫杀人案等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做到了依法快捕快诉,震慑了犯罪分子,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重点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受案51件63人,审查批捕了45件53人;派员参加了全省打击汽车贷款诈骗案件和清理整顿医疗广告、医疗器械、药品专项行动;提前介入了李某诈骗70万元案、卢某诈骗20万元案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有力地维护了佳木斯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二是提高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加强反腐败力度。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4件,其中大案38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8件9人,案件起诉率达到100%。目前,法院做有罪判决66件,有罪判决率达82.5%。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 300余万元。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渎职侵权部门召开了犯罪案件个案诉讼证据规格研讨会,探讨解决收集、固定、审查、判断、使用证据的方法,解决了案件诉讼证据问题,提高了干警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受到了省院的肯定。同时,探索侦查一体化办案新途径,建立了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整合两级院侦查力量,统一指挥协调侦查活动。侦查运行机制运转高效有序。市院反贪局运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查处的省农垦总局原副局长张某某(副厅级)涉嫌受贿百万元大要案以及农垦建三江公安局原局长徐某某(正处级)徇私枉法、行贿案件,从初查到侦查终结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省15个分市院上报的27件案件中,这两起案件被省院列为2005年度十大精品案件。三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针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中的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个案监督、类案监督,增强了监督实效性。侦查监督部门依法纠正漏捕 3人,防错捕23人,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案件26件28人。坚持检察机关内部侦查监督工作制度,对自侦案件提出纠正意见17条,均被采纳。开展内部监督的经验在全省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得到推广。公诉部门加大了诉讼环节监督力度,追诉漏罪51件,追诉人犯41人,防错诉87件;提起抗诉监督2件,改判1件。配合侦查机关查办伪证罪、妨害作证罪专项清理行动,依法批捕了在潘某某故意伤害案庭审中涉嫌作伪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民行部门受理申诉案件156件,立案 64件,向法院提抗64件,提请省院抗诉4件。法院再审52件,其中改判28件,调解9件,维持15件,再审改变原判率为71%。监所检察部门加大刑罚执行监督力度,体现人权保护精神,侦破4起狱警虐待被监管人员案件。强化诉讼时限监督, 全年无超期羁押。 监所检察部门总结的罪犯人权保护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经验和做法分别在高检院举办的刑罚执行与人权保护(昆明)国际研讨会和全国监所检察部门办案(郑州)经验交流会上交流。控申举报部门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和“三个百分百”的要求,对接待受理的365件群众来信来访全部作了妥善处理,其中362件在首办环节得到解决,首办息诉率达99%以上;梳理排查的 28件涉检信访重点案件全部在本级息诉。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四是拓宽监督视角,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监督的有效形式,深化了二期预防工程,把《条例》贯彻落实到犯罪易发环节;坚持事前预防、同步预防与事后预防相结合,摸索出对重点行业、领域实行重点预防,对重大工程实行同步预防等行之有效的预防方法,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建设、舆论宣传基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17次;对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同步预防12项;对自侦案件开展“五个一”个案预防,发现犯罪线索并移送立案侦查5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日趋法制化、规范化。
  【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实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预期目标。把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解决队伍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中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监督;有重点地开展了执法思想讨论、政治理论培训以及主题实践活动,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二是有效解决了影响执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央政法委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统一部署,以解决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执法不作为和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等问题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针对问题开展了查摆整改、整章建制和考核培训。确定向阳区院和桦川县院两个市级示范院,20个基层联系点,指导专项整改活动。通过深入查摆,查出服务大局意识不强、监督工作重配合轻监督、案件办理不规范等 5个方面29个问题,纠正不规范问题198项。同时,对 2000年以来立案未结的案件进行了通报,逐院逐案登记造册,跟踪结案;对新立案件,全部纳入全程动态管理系统。在向阳区院召开了专项整改活动现场会,并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完成了《规章制度汇编》;强化培训考核,制定并执行了2005至2007三年教育培训规划。全市511名干警通过省院考试,优秀率达93%。市检察院被指定代表全省检察机关接受了中央政法委的检查,得到了较高的评价。三是全面启动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工作。把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方法,成立了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各基层院建立了人民监督员机构,配齐了人员。全市选任了59名人民监督员,严格监督程序,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督权。2005年,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五种情形”进行了有效监督,启动监督程序并议定案件18件。
  【优化资源配置】 一是以文化育检为载体,丰富文明系统创建活动内涵,增强了队伍向心力。创建文明系统活动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赋予新的内涵,成功地举办了第三届检察文化节。汤原县院创新文化育检内容,与县委办联合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预防职务犯罪书画展,参观人数近千人;市院检察官协会与前进区院联合举办了“走向和谐”检察论坛活动,引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和谐机关建设。这一系列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育检活动,繁荣了检察文化,促进了业务发展, 推进了队伍建设。市院公诉处刘辉、 李昕禹两位同志分获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孙兆斌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称号,同江市院王秀娟同志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二是进行干部调整,充实各级领导岗位,进一步增强了队伍凝聚力。严格贯彻落实《干部管理使用条例》,对市院机关干部进行了调整。市检察院党组采取民主推荐、部门申报和主管检察长提名等方式,经过与市委领导和干部管理部门的沟通,报请市委提拔任命了正处级干部6人,副处级干部8人;调整市院部门正职12人,副职39人,提拔副科级干部2人。通过干部调整, 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开展基层院建设活动,加大指导协管力度,提高队伍战斗力。着眼优化班子结构,加强基层院班子建设,增强了班子整体素质。加大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的日常管理、考核和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了基层院检察长向市院党组进行公开述职、述廉活动,建立健全了对基层院领导班子定期考察制度、诫免谈话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基层院的分类管理,按照省院对基层院分类考核标准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检察机关对基层院进行分类考评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分类考评领导小组,进一步推进了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人员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强检能力。认真落实高检院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检察工作发展思路,注重人的素质培养,开展了全员培训、骨干培训、领导干部培训等多种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使 80%的干警达到了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和信息传递的标准;开通了三级专线网和内部电子邮件系统,实现了信息、简报网上浏览传阅,有效发挥了网络优势,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