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集团佳木斯华联商厦有限公司
大商集团佳木斯华联商厦有限公司
【经济效益】 2005年,大商集团佳木斯华联商厦实现(含税)销售收入(含租赁)18 595万元。其中:自营、联销含税商品销售收入14 113.8万元,租赁销售收入 4 481.2万元;完成计划的90.71%,同比增长38.76%;自营、联销不含税商品销售收入 13 359万元;毛利额2 490.5万元,毛利率18.64%,比总部下达的18.5%的指标增加0.14个百分点;费用总额2 475万元,费用率18.53%;利润实现593.6万元,完成计划的118.72%。
【商品营销】 调整经营布局,整合经营实力。增设 2 300平方米的美食娱乐广场,填补了业态空白,带来了一定客流,间接提高了整体经营效益。同时,还对食品业种的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基本形成以现场制作为主体,以特色副食品为辅的食品消费场所,实现了由百货业态向综合业态的转型。同时,注重商品的协调性,将儿童玩具、童鞋、床上用品及妇女用品调整到儿童业种经营,既凸显了商品的连带性,也方便了消费者购物。注重营销的效益性,例如:将钟表和首饰两个业种由二层调到一层后,突出经营位置和商品展示,钟表业种增加经营品种,拉动销售增加了效益;首饰业种面积增加50%,租金收入却由原来80万元增加到150万元,增幅88%,达到了黄金位置生成黄金效益的目的。积极招商引资,优化经营结构。 全年共引进有经营实力的供应商73个、优秀品牌21个、普通品牌650个,淘汰不合格品牌380个。引进“金里昂”首饰和“艾格”少淑装等知名品牌落户经营;建立了“招商储备库”,确保后续品牌的引进,培育扩大经营实力;全面掌控供应商结构,按季度对 499个联销供应商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划分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使优秀供应商达到 80%,优化了供应商结构,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严格合同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坚持“以合同控制为中心”,全年签订合同607份,合同签约率和控制率均达到 100%;加大合同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合同变更审批手续齐全,表单记录清楚,每月定期对合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考核、督办。对中途撤出经营的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扣收经营保证金,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加强营销策划,促进销售增长。以“高品位,新思维,低投入,多效应”为原则,全年开展40多项促销活动。例如:“欢乐购物,百元摇奖”活动,最高日销售额突破200万元;五·一“黄金周”销售同比增长52%;会员卡首发日销售实现60万元;六·一儿童节当天销售 45.5万元,同比增长 99%;在为期一个月的“会员特卖”和“百元人会”活动中,化妆、钟表等大部分业种的销售同比出现了大幅增长,会员人数超过四千;在“新版华联店庆七周年”系列活动中,销售总额达到 552万元,同比增长363%;“秋冬靴鞋热卖会”,实现销售 59.55万元,超计划6.3个百分点;“六小龄童见面会”当日,商厦内客流大增,实现销售近百万元。
【经营管理】 加强现场管理,在营销服务和店堂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受到了总部有关部门的肯定。接待顾客投诉90起,结案率100%、满意率 99%。严把商品进货关,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基本达到了“质量保优,品牌保真”的管理目标。90%以上的主营品牌建立了管理档案,做到了证件齐全。加强商品价格控制,重点抓好“实价”管理,商品定价率达到100%,大部分商品实际销售价在 7折以上,有效遏制了以往的价格“大起大落”现象。加强财务管理,财务工作做到“四个严格”即:严格审核各种原始凭证、严格进行会计核算、严格编制会计报表和上报财务信息、严格编制利润计划、费用计划、各业种毛利计划。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及财务本部的要求,做到核算依据充分、记录完整、核算准确、反馈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各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时,加大对费用定额、商品资金定额和执行财务制度的控制力度,提升了管理水平,有效地保障了全年利润指标的超额完成。完善规章制度,建立管理体系,按照集团总部要求,在原有规章制度基础上,编制了《管理手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各项工作正在向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