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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环保荣誉】 2005年,佳木斯市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最佳投资环境和最佳人居环境为目标,以落实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为牵动,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重点,强化各项环保工作措施落实,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取得了松花江重大水污染防控的决定性胜利。佳木斯市被省政府授予2005年度生态省目标考核先进城市,市环保局先后被授予黑龙江省环保系统松花江重大水污染防控先进集体、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佳木斯市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标兵单位、城市建设先进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十五”期间爱国卫生运动先进集体、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单位。
  【生态环境建设】 通过实施生态绿化圈建设工程,强化了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全市建成2 个国家级、2个省级,18个市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 22个,总面积达到400 112公顷,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2.26%;建成2个国家级、3个省级、1个市级生态示范区;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5个、生态示范乡镇14个,全市各级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试点的总面积已达1 579 250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48.3%。完成了水源山公园、杏林湖公园、胜利公园和站前广场、长安广场的高品位升级改造,投资 1 860万元完成了沿江十里景观带一期工程建设,使城市绿色覆盖率达到了 40%。完成了长安路、中山街等主要街道灯饰亮化改造,基本实现了全市主要街路全部亮化的目标。启动了“四河整治,活水进城”工程,加大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日处理10万吨的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和日处理1 150吨库容量达到900万立方米,黑龙江省东部地区最大的无公害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全面启动。通过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建设工程,加快了环境保护城乡一体化进程。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认证面积达到894万亩,占全市总播种面积的63.8%。通过开发绿色食品产业,带动12.8万农户从事绿色食品生产,占全市农户总数的 46%,进一步加快了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步伐。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集中对建成区内的 1 810家饭店、180家浴池、220家歌厅,进行整治,有1 549家饭店完成整治任务,达标率达到85.58%,其中753家饭店已经使用天然气、液化气、柴油、电等清洁能源,其他饭店使用型煤或焦炭,实现了区域性达标排放;制定出台了《佳木斯市燃煤散烧污染防治办法》;形成了《关于整顿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的文化娱乐场所的通告》,为从源头上解决我市噪声、烟尘污染问题奠定了基础。实施环保专项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强化放射源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全年共出动监察人员2 000余人次,检查排污单位718家,对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16家排污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进一步加快了企业的达标排放进程;实施经营许可证制度,强化对医疗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管理;实施挂牌身份认证加强对放射源实施的管理,保证了全市的环境安全。加强对饮用水源监测与管理,确保了城市居民饮用水安全。完成了全市地表水、城市大气环境容量的核定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市饮用水源执法检查和水质监测工作,加强水源地的属地管理,确保了全市饮用源地的保护。稳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和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突出对松花江佳木斯段水污染防治。全年完成51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完成 8个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工作,加大对重点企业限期治理力度,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23份,进一步加快了企业的达标排放步伐。实施全民环境教育工程,组织开展清理白色污染、弘扬生态理念、环境警示教育和环保咨询活动,共发放环保宣传单1万余份;开展了 “三江环保世纪行”活动、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环保志愿者等活动。全市中小学100%开设了环境教育课程,全市农民、各类从业人员教育面达到了70%以上。全市已有 45家单位成为“传导绿色文明,创建绿色家园”创建单位。
  【环保执法】 不断提高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水平。受理群众环境信访195件,办复率100%,结案率100%;办复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办复率100%。投入50余万元,购置了样品浓缩器、总有机碳测定仪、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等,进一步开拓了环境监测领域。投入10余万元更新了环境信息的计算机等硬件设施,进一步加快了环境信息中心的建设步伐。
  【污染防控】 积极应对突如其来的松花江重大水污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快速反应,提前介入,从11月21日到12月24日34天中,向市委提出了污染防控六项建议,牵头组织召开了国家、省、市三个层次 5次专家论证会议,促成了关闭七水厂启动江北水源重大防控措施的启动,全系统共出动3 500多人次,车辆3 000余台次,对 30种污染物1 289个样品进行了化验分析,报出数据2 000余个,报出快报 284期,发出动态信息2 700余条次,圆满完成了大来、佳木斯、桦川、富锦、同江断面和三江口中俄联合监测任务,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为取得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佳木斯防控战役的胜利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