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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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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行政】 2005年,佳木斯无线电管理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落实黑龙江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开展超短波频段无线电台清查整顿工作的通知》。下半年,组成检查小组,集中两个月时间,对全市近20家出租车、商场超市、饭店宾馆等使用对讲机和车载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出私设无线电台99部,其中对讲机96部、差转台 3部。向查出非法使用无线电台的单位和个人宣传贯彻《无线电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分别下发了整改通知,按无线电管理规定为 4家设台单位重新指配了频率,办理了设台手续,不仅维护了无线电通信秩序,而且促进了经济发展。组织处、站做好无线电监听、监测工作,排除各类无线电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在今年国家召开“两会”期间和防范“法轮功”破坏活动中,做到坚持24小时值班,对重点频率监听、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全年共受理各类无线电干扰申诉 4起,特别是对民航和防火的频率干扰全力组织排查,完成每次的干扰源查找工作。主动到民航、防火、防汛等重点部门征询意见,了解频率、设备使用情况,给予重点保障,得到广泛好评。
  【台站管理】 严格执行无线电管理规定,全年受理设台申请7个,指配频率7个,为39个设台单位核发了电台执照 165本。做到及时受理设台申请,尽可能为设台单位和个人提供方便,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频率指配和执照等核发工作。同时深入设台单位及时掌握台(站)的真实情况,全面完成了全市80家无线电台(站)数据的录入工作,通过了省厅的无线电管理大检查,为全市下一步无线电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地基础。
  【频率有偿使用】 坚持频率有偿使用的原则,应收尽收频率占用费。对欠费大老难单位,多次上门或打电话,个别协调,耐心地宣传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帮助提高缴费意识,通过努力,使收费工作目标有所突破,全年共收取频率占用费55.4万余元,超额完成13.4万元。
  【标准化创建】 为了确保全市无线电通信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切实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年初向所辖的6个县(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和全市各设台单位专门下发了 《关于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设台单位按照《通知》精神首先进行自查和整改,在7、8月份对各设台单位开展了无线电管理工作全面大检查,对近几年来领导的重视程度、文件落实、台(站)资料、无线电管理制度建设、缴费和违章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地检查评比。根据检查评比的结果,对同江市科技与信息产业局、网通公司等5家先进单位和10个先进个人给予了通报表彰。
  【内部制度建设】 新建了无线电管理与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 6项,如《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许可决定制度》、《行政许可审查制度》等,已装订成册,发到相关人手中。为更好地规范行政行为,把制定的《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的内容》和《国家无线电台(站)收费标准》等 4项规定,在办公场所和佳木斯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告知,进一步增强了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