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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管理

统计管理



  【统计报表】 2005年,市统计局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统计报表任务,为上级统计部门和市领导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统计调查数据。一是针对各专业年报数据要注意与经普数据衔接、吻合的要求,市统计局成立了报表工作领导机构,层层落实了责任制,使每个人都明确了任务,明确了职责。二是有针对性地调整了部分科室的工作岗位,充实了一线统计力量,为全面完成基本统计任务提供了人员保障。三是继续坚持评估和审核制度,开展了对 GDP、工业产值、农作物产量等全局性数据的审核、评估工作。多方了解情况,对主要统计数据进行反复论证和审核,做到客观公正反映全市经济运行的真实情况,年报和定期报表都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了上报任务。
  【专项调查】 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如期完成各项专项调查任务。完成了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的数据处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任务。在数据录入、汇总、审核、上报和资料开发过程中,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局领导对所属县(区)的“包保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联系佳木斯大学及社会科研机构共同开发经济普查资料,高质量地完成了经济普查的后期工作任务,佳木斯市被授予“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级先进集体”。按期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按照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的要求,在所辖四区和六县(市)进行了抽调人员、选取样本、学习培训、组织试点和宣传动员等前期准备工作,并于 11月1日深入样本户实地调查登记,对调查数据整理、审核后进入数据处理阶段。认真开展了“劳动力抽样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残疾职工从业情况调查”、“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及“贸易餐饮业抽样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目标考核统计】 完成了“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及“工业增加值”等指标的上报工作,准确地把握了我市经济发展的现状,为考核工作提供了依据。协助市委组织部目标考评办,对各部门上报的各项数据进行了审核把关,并对全部考核指标数据进行了综合汇总。参加了各次目标考核工作会议,并对推进目标考核整体工作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
  【统计服务】 充分利用占有大量统计信息的资源优势,不断拓展统计服务的深广度,全方位提升统计服务的整体水平。制定出台了《佳木斯市统计信息报告制度》,对统计信息报告的内容、时间、责任人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相关专业在第一时间内,提供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信息,为市领导决策服好务。按照李海涛市长提出在第一时间为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最新数据和有价值的统计资料,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的要求,在《统计调查》的基础上创办了《统计快报》,以文字、图表相结合的形式,为市领导提供了本市及全国、全省、兄弟地市同类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统计快报》共发20期。根据李海涛市长指示,《统计快报》扩大范围发送到四个班子的秘书长以上领导。市委书记郭晓华指示市委《每日专报》转发了两期刊载全省各地市情况的《统计快报》,供市领导工作参考。在每个季度的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统计快报》都做为会议参阅资料,发给与会人员,受到广泛好评。
  【统计调研】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充分利用丰富的统计资料,不断开发出有深度、有价值的统计调查研究报告,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实行局领导带头落实调研题目,给政策、给时间、提供条件、保证调研,建立奖励机制等多项措施,极大地调动了每个人撰写调查研究文章的积极性。共编发《调查研究》35期,其中《我市零售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我市“十五”时期固定资产投资的特点、问题及建议》、《佳木斯市商品房空置情况》、《佳木斯市第三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等多篇文章被市领导批示。有近20篇文章被《佳木斯日报》和《黑龙江省统计信息网》采用转发。《对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探讨》、《对我市蔬菜生产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抓住黑瞎子岛回归机遇,提升我市旅游品牌》等4篇文章被推荐参加全省统计系统优秀论文评选。
  【监督咨询】 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监测和预警的职能,对一些热点和难点经济现象进行了跟踪监测和有益探索。继续坚持对全市经济运行月份情况监测报告的制度,在每月的20日前将上月佳木斯市、黑龙江省、省内其它地(市)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形成表格,经全面科学分析后报市委、市政府,为市领导及时掌握我市国民经济运行的总体情况,全面了解全省及其它地市经济运行的态势,指导经济工作、调整工作步伐提供最前沿的参考资料。适时开展季度经济形势分析监测工作,充分运用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从宏观经济运行入手,对经济运行的现实情况、今后走向、发展趋势等做出科学、合理、准确的判断,对存在问题及时预警,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收到了理想效果。市统计局在市政府召开的三次季度经济形势分析研究会议上,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报告,都做为中心发言材料之一,每次都引起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第三季度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的监测结果,成为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关注的焦点。据此,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专项推进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全力以赴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保证计划任务如期完成。定期公布经济发展相关情况,开展统计咨询工作。3月 20日,在《佳木斯日报》发布了《二○○四年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月末,编印完成了2005年度 《领导统计手册》;8月中旬,出版了 2005年版《佳木斯市经济统计年鉴》。还多次接受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咨询,随时随地提供统计咨询服务。共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180余次,整理、核实统计数据上千笔,多次为电台、电视台、日报社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加强了统计执法制度建设,开展了统计“四五”普法验收工作,加大了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成立了以市统计局长为组长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将责任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各科室。在原有10余项统计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佳木斯市统计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来信来访办理制度》、《案卷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充实和完善了统计行政执法制度。为做好统计“四五”普法验收工作,成立了佳木斯市统计“四五”普法考核验收领导小组,制定了《佳木斯市统计“四五”普法考核验收方案》,并于4月至7月分三个阶段,对全市的四区、六县(市)、十三个综合部门、三十六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验收,验收结果显示,有 95%以上的部门和单位完成了“四五”普法任务,为“五五”普法奠定了基础。结合经济普查和第三季度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全市共检查148个单位,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78起,立案查处12件,其中:警告5件、罚款7件,罚款额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