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物价管理
【价格调控】 2005年,市物价局系统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采取有效价格调控措施。加强农资价格监管力度,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定农资价格政策,以审批复合肥、生物菌肥以及“四粮”种子价格为主线,严格制定化肥出厂价格,在流通环节实行差率控制、报批备案制度,对部分品种化肥及常用种子价格制定了最高零售限价等价格干预措施,规范了农资市场价格秩序,遏制了农资价格上涨趋势。针对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建立、健全了市、县价格监测体系,全年利用网络、报纸发布农副产品价格信息48期,上报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医药、农资、钢材价格等90期,为各级领导的价格决策提供了客观的第一手资料。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坚持节日市场检查制度,确保了节日期间粮食、副食品、生活日用品等市场价格的稳定。同时,积极应对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加强市场巡查,制定了应对预案和工作措施,建立了价格监督检查日报告制度。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深化价格改革,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积极稳妥地解决供热价格调整问题,严格审核成本,依法举行听证。使热力价格调整政策顺利平稳出台并得到社会认可,各县(市)也都相继调整了供热价格,达到了企业和群众双方都基本满意。为解决环路收费还贷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问题,疏导解决价格矛盾,积极与省局沟通,为市财政每年增加收入 4 000多万元。同时,贯彻落实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完善药品招投标价格管理,对进入医疗机构的非招投标药品继续实行价格确认制,进一步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平均降价幅度10%左右,为患者减轻负担近1 000万元。
【价格监管】 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大清理乱收费力度。严格审验《收费许可证》,把好收费审批关。全市共取消不合理收费34项,减轻社会负担 126.4万元。继续实行涉企收费“登记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员持证上岗制度,进行收费人员培训,有940人次参加了培训, 并对上年收费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达到收费员持证上岗,亮证收费。继续规范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培训、办班行为,对有办班培训行为的部门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检查收费行为,引导办班培训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轨道。继续深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医药价格和收费、电力价格、农资价格、教育收费、投资环境收费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交通、通信、国土资源、物业服务等行业的收费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和规范。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83起,经济制裁近400万元。同时,以推进价格诚信为重点,对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和规范,促进了价格秩序的好转。
【涉民价格政策】 全市各级物价部门坚持执政为民,积极实施涉民价格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稳定教育收费标准,继续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落实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对26所国有和民办学校收费和招生情况进行调查,重新制定了收费标准,降低了4所学校收费标准,减轻群众负担近 30万元。对劳动职业中介机构档案保管费的收费情况进行彻底清查,降低了档案保管费,为群众减轻负担 280万元。对反映强烈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收取评估费过高的问题进行清理整顿,给群众和企业减轻负担30多万元。规范交通部门收费行为,取消了城市客运出租车运输管理费,为佳木斯市出租车每年减负 307万元。另外,协助省局完成对松花江大桥还贷情况测算,停止收取松花江大桥通行费,为过桥车主每年共计减负1 500万元。充分发挥价格举报中心的作用,使“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成为了解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窗口和热线,并做到有报必接、必查、必结、必复。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案件1 008件,立案查处113件,实行经济制裁7.64万元。
【发挥价格服务职能】 全市各级物价部门强化价格服务意识,积极转变价格职能,进一步开展各项价格基础性工作。在做好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成本调查和上报资料的基础上,开展了农户种植意向、农资购买情况和农户存粮情况的调查,对水稻、大豆等作物的生产、收益情况进行了预测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提供有益的参考。进一步发展完善刑事、民事、车损价格鉴定、拍卖、消费贷款车辆价格评估工作,全市各级价格认证机构共受理各类价格鉴定、评估业务2 327件,鉴定评估额近5 900万元。积极拓宽征收渠道,超额完成了征收入库价格调节基金的目标任务,全系统共征收 332万元,为调控全市价格总水平提供了资金储备。
【基层价格工作】 市属各县(市)区物价局围绕创建环境品牌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职能,在整顿经济环境、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地方发展、解决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工作,树立起良好的物价部门形象。富锦市物价局加大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力度,减轻农民负担,稳步推进成本、信息、价调、鉴证工作,提升了队伍素质,改善了办公环境。桦南县物价局不断创新服务载体,强化服务职能,在解决政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上,做到调查先行,服务为上,得到了政府的肯定,群众的好评。同江市物价局一手抓硬件,改善办公条件,一手抓软件提高队伍素质,在全省物价系统县级物价部门中率先进入省级文明单位的行列。抚远县和汤原县物价局以“有为”赢得“有位”,工作成效明显增强,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好评和社会与群众的认可。抚远县物价局还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加大农资价格查处力度,强力推进价格进社区工作,下调养路费标准,化解价格矛盾,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汤原县物价局围绕理顺供热价格和物业收费问题,成立了成本监审中心,严把调价项目的成本监审关,争取省局支持对上网电价实行了承诺制。郊区物价局克服人员少的困难,积极开展工作,在解决农村用电等方面为农民减负50余万元,让农民也非常满意。桦川县物价局努力规范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下大力气改变基础薄弱后进状态,使各项工作步入正规化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