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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净化药械市场】 2005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并进,扎实推进“药品放心工程”,不断加大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疫苗、生物药品、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个体诊所、专科门诊使用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前三个季度,共监督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 94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 3 460人次,立案287件,其中医疗器械案41件,结案率达到99%,案件审核率达到100%,罚款 9.42万元,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总标值83.1万元。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托当地计划生育系统、卫生防疫系统以及乡、村行政机构人力资源,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各部门行政管理人员、从药单位人员等为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建立起一支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以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体,以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为补充的农村药品监督管理队伍。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共聘请药品协管员285人,药品监督信息员1 412人;全市72个乡(镇)全部建立了药品监督网,占乡(镇)数的100%,全市1 146个村(屯)(其中行政村947个)设置了药品监督信息员,占总村(屯) 数的83%(其中行政村100%)。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发展农村药品区域集中配送,促进城乡药品连锁经营, 1至1O月份,共批准在辖区内开办药品连锁企业6家(其中总部设在县级的2家),连锁门店173个(乡以下127个),村级连锁药品专柜112个,批发企业分支机构24个(乡以下16个),零售药店84个(乡以下78个),乡以下药品专柜13个。从而,使乡(镇)覆盖率为 100%,村(屯)覆盖率为83.7%(其中,药品经营企业在行政村的覆盖率为28.7%)。
  【药品分类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05年药品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对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已完成对辖区从药人员的培训,共培训从业人员 758人次。同时,完成了对药品经营网点的现场检查指导,在11月份,对辖区县以上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进行验收并上报省局。
  【GSP认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年初省局关于GSP认证的部署,对县以下药品经营企业及本年新增药品零售网点加大帮促力度,依据国家局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验收项目,逐店逐项检查指导,帮助企业规划店堂设置,帮助指导软件建设,促使认证企业不断完善达标,佳木斯市158家药品零售企业、2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增门店通过了 GSP认证现场检查。对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已取消1家药品零售企业认证资格,限期整改5家。
  【ADR监测】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推动 ADR监测工作,共上报病例245例,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全市192个ADR监测网络成员单位的ADR报表全部实现了网上在线呈报。市局ADR监测工作得到了省局充分肯定和中国医药报多次报道。在 9月份召开的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佳木斯市现场会上,对市局ADR监测工作经验进行了推广。
  【特殊药品监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监管工作,建立长效合作监管机制,与佳木斯市卫生局、佳木斯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联手成立佳木斯市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协调委员会,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编制了12项医疗机构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和人员职责、 9种医疗机构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相关记录表格,对特殊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收回、销毁诸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完善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监督 5家生产企业的特殊药品原料库安装了无线报警设施和防盗安全门, 1家安装了可视录像监控系统,监督麻醉药品经营企业安装了与公安系统联动的防盗报警设备;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对全市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了重新检查验收,共有13家批发企业、48家零售企业通过了验收,取缔5家批发企业、11家零售企业经营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资质,暂停1家麻醉药品批发单位的经营资格,监督销毁过期麻醉、精神药品价值近万元。全市麻醉精神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得到有效规范,保证了麻醉精神药品储藏和使用安全,全年无丢失、被盗、被抢和流弊案件发生。
  【技术监督】 市药检所高质量地完成了全年任务,在全省汇检中获得第一名。全年完成抽验计划1 400批次,其中完成评价抽验763批次,全检率为85.2%,不合格率为 8%,监督抽验637批,不合格率为47.2%;完成全国基层农村用药考查抽样任务,抽验药品 250批次,全检率为100%,为国家局了解基层农村用药提供了数据参考;完成中药材标准制定工作,完成17个品种170个样品的全国采集工作和11个品种的标准(草案)制定。
  【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3月5日成立了全省首家食品协会,即佳木斯市食品协会。构建起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食品协会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同时,制定了《佳木斯市食品协会章程》、《食品协会工作制度》,指导帮助食品协会组建起三支队伍,即以百余家食品生产企业为主体、食品经销以及相关企业加盟的食品行业队伍;以大中型食品企业厂长、经理为主体的企业家队伍,以食品行业中顶尖人才和技术专家为主体的专家队伍。在七台河召开的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验交流会上。市局做了典型发言。为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制订了《佳木斯市2005年食品安全责任状》,在5月 26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第四次工作会议上,由市委常委、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孙伟经代表市政府与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工商、技术监督局等 8个主要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市属县(市)也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成为全省第一个统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的市(地)。同时,制定了《佳木斯市食品安全举报督办制度》,制作了《食品安全举报卡》,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成为全省第一个出台食品安全举报督办制度的市(地)。共接到群众举报食品质量案件4起,全部处理。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面评价食品企业诚信程度,组织佳木斯市食品协会16名专家对《国家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研究,对其中 9项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得到了省局的好评。在此基础上,组织食品协会及农委、畜牧、工商、技术监督、卫生等部门会同大中型企业,将食品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和食品企业自律规范进行逐项筛选、分析和研究,初步形成了贯穿于种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餐饮五个环节《佳木斯市食品诚信企业评价标准》,成为全省制定第一部《食品诚信评价标准》的市(地),并于年底推出首批食品安全诚信企业,以市政府的名义予以挂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作为,群策群力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制定了《2005年佳木斯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佳木斯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制作了《食品企业档案表》,会同市食品协会对50余家食品协会会员单位进行了走访调研,建立了部分食品企业档案,并从工商、卫生、质监、商务等部门各自报送的 5家信誉度较高的食品企业中选择基础较好的食品行业进行试点。举办了一期“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高级研讨班”,对本辖区77个食品协会会员单位、 194名食品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并且利用3.15、9.15等活动日,开展以行业自律和企业自律为主要内容,以食品行业食品安全诚信公约、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诚信宣言为主要形式的食品安全诚信承诺倡议活动。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加大食品市场整治力度。起草了《2005年佳木斯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农村食品联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市工商、畜牧、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10余次全面系统的专项检查。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跟踪报道。组织相关部门对“苏丹红(1)号”、“红黄儿鸡蛋”事件进行专项检查。 同时对雀巢奶粉含碘超标一事进行了督办检查。
  【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年初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食品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和《举报督办制度》的基础上,修订了《食品安全责任协调委员会部门责任制度》,制定了《佳木斯市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掌握全市媒体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广告工作提供了依据;出台了《佳木斯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加强了对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检验检疫、进出口等监督管理过程中获得的涉及人体健康信息的管理,规范了食品安全总体趋势、监测评估、监督检查和安全事件等信息发布程序。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2005年5月和9月,分两次对佳市粮油市场经营的大米、白面、食用油,共48个品种进行了抽样,并送往省局检验。同时对12户粮油企业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及时反馈给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