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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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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收入】 2005年,市国家税务局全系统共计全口径收入 68 201万元(未含车购税收人),超省局下达计划的32.4%,超收16 701万元,同比上年增长 26.8%,增收14 416万元。其中,完成市直级收入24 899万元,同比增长16.1%,增收 3 500万元,取得收入总量首次超过6亿元、年增收超过1亿元、计划完成超前两个月、清缴欠税超过5 000万元的好成绩,为平衡各级财政收支、促进全市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清缴欠税】 大力清缴欠税,抓住推行税收综合征管软件的契机,加大对欠税企业的税法宣控力度。对有能力缴税但屡催不缴的纳税人,依法采取以欠抵退、“以票控税”办法,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全年共回收陈欠和呆帐税款5 13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 940万元,有效地弥补了税源缺口。
  【税收征管】 规范机构设置、完善岗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为深化征管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制定《税收管理员制度》和《办税服务厅制度》,为征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和省局制定相关制度提供了参考依据。按照省局部署,缴销旧版发票,发售新版发票,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有效地加强了发票管理。做好税收综合征管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全市税收综合征管软件成功上线平稳运行,形成了规范高效的征管运行机制,为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快信息资源整合步伐,实行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实现税务登记信息和工商登记信息的定期交换共享,提高了信息应用水平。搞好网络扩容和系统升级工作,加强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保证了“金税工程”高质量运行,各项指标均达到了总局提出的标准。
  【强化税政管理】 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年审总户数1 136户,取消3 114户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确保了年审工作质量。对新办商贸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制度,增强了对一般纳税人的管理效果。对年纳增值税额在 300万元以上企业以及成品油零售单位开展纳税评估,及时发现异常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措施,加强了税源控管。搞好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查补税款 212万元,提高了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水平。实施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规范了车购税征管,全年征收车购税 4 813万元。通过强化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车购税的征收管理,保证了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扩大出口创汇、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2005年形成税式支出16 984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稳步实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同时,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全年共为企业办理出口退税 3 649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对外贸易事业的发展。认真开展2004年度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效开展涉外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提高了涉外税收征管水平。
  【依法治税】 开展税收宣传工作,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广泛进行税收宣传,一年来,市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多次报道国税局工作,在市级以上报刊刊稿 390篇,使社会各界对税收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更加明确,公民依法纳税观念不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支持税收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建立了税收执法的分权机制,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初步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较好地完成了税务系统“四五”普法任务,税收法治环境不断改善,被授予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深入开展税务稽查工作。选择偷逃税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企业和业户,深入开展日常、专项、专案稽查和发票协查,加大对典型涉税案件的查处力度,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规范了税收秩序,改善了经济发展环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增强依法理财意识。按照面向征管、面向基层的要求,认真落实基层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加大“两基”经费投入额度,保证了全局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对大宗物品采购的监督管理,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完善了基建项目库管理,反复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向省国税局申报2006年基本建设项目库 2个项目,对已经竣工的基本建设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确保了基建工程质量。建设佳木斯国税2006版网站,为全系统干部职工提供了网络平台。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和责任制,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维护了稳定大局。高质量办文和办会,全面提高了政务工作质效。编发《信息参阅》,做好后勤保障、安全管理、迎检接待、推行节约等项工作,为干部创业营造了一个和谐、文明、协调的环境。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市国税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5年目标责任制完成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