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
地方税务
【税费收入】 2005年,市地方税务局实现税费总收入77 812万元。税费收入总量及增长幅度均创造了历史同期的最高点。1、税收收入再创新高。全年组织税收收入 46 437万元,比上年增长 21.2%,增收8 130万元;为省局年初下达的税收计划118.2%,超收 7 137万元。2、“两费”收入超额完成计划。全年共组织社会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收入29 115万元,比计划增长20.5%。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费收入26 906万元,为年度计划的 120.6%;失业保险费收入2 209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20.5%。3、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其他罚没收入 2 260万元,同比增收657万元。
【税收管理】 年初,市地税局根据省局下达的税收计划,对各局年度收入计划认真分解落实,各基层局严格按计划执行,确保了收入任务“双过半”目标;下半年,按照省局基准税负测算办法,对各局全年税收规模进行了认真测算调整。市、县两级局都把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作为突破点,认真精细管理。市地税局先后下发了《佳木斯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办法》、《佳木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重点税源管理档案工作的通知》,制作了《重点税源动态管理监控手册》,对年纳税额20万元以上企业税款入库情况逐月监督控管,对重点税源增减变化超过 30%的企业逐月调查,及时采取措施,促进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全市纳入重点税源管理的纳税户341 户,入库税款28 988万元,占全年税收总量的 62.4%。全面开展欠税核查工作,市地税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欠缴税金核查工作的通知》,各局对欠税全面核查,登记台账,彻底摸清了各种欠税的底数。认真执行《欠缴税款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各种欠税实行了分类管理。积极强化欠税回收,全局累计回收欠税 3 422万元。依法加大欠税回收执行力度。一年来通过扣押拍卖商品房、非生产用车、锅炉等,共拍卖抵缴税金 248.3万元。市地税局系统税政部门强化分税种管理,分行业开展税收管理情况调查,制定强化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减免政策,依法对应予减免的税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了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加强数据信息管理。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 加强了税收户籍管理和纳税档案资料管理。 市税务局组织了税收档案“一户式”管理试点;各局选择部分纳税大户,将企业财务报表等资料录入计算机系统。其中富锦局“一户式”管理档案受到了省局的肯定和表扬。为加强数据信息质量,引进了数据信息差错查询系统,采取了逐月与基层局进行数据核对的措施,使全局的数据管理质量大幅提高。
【税收检查】 认真贯彻省局集中开展地方税收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组成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对辖区内纳税户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以建筑安装业、房地产开发业、金融业、保险业、饮食业、洗浴业六个行业为重点,组织各级稽查部门对重点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纳税户13 822户,查补入库税款 1 949万元。在重点检查中,两级稽查部门共组织重点稽查2 116户,检查出有问题户数763户,其中立案35户,结案15户,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达 2 257万元。在全面开展税收检查的同时,对稽查队伍人员进行了重组。坚持把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能胜任稽查工作的干部选配到稽查岗位。通过个人自愿报名,组织业务考试,组织综合考察确定的方法,重新确定了市、县两级稽查队伍的94名干部,使全市地税稽查队伍的“两个素质”有了明显改善。在省局组织的集中开展税收检查工作中,有两名稽查干部荣立二等功,两名干部荣立三等功。
【减税优税】 全市地税系统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税收工作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到位,上门服务到家,全年共为企业技术改造购人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385万元,减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税收870万元和福利企业各项税收 105万元。积极开展优质办税服务,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等四项制度,落实办税“八公开”,使全局税收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都有了新的提高。各局在为经济建设服务最佳最差单位评选活动中都取得了好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