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银行
市工商银行
【经营指标】 2005年,佳木斯工商银行实现经营利润一4 374万元,同期减亏1 441万元,剔除上缴历年拨补亏损及应付利息红字的利息等政策性因素,与以前年度按可比口径计算,经营利润为1 904万元,三年连续共计减亏2.05亿元。
【资产管理】 积极进行资产确权、不良贷款的剥离和清收转化工作:经过三个月连续工作,剥离不良贷款27.2亿元,其中:可疑类贷款19.5亿元,损失类贷款 7.7亿元,不良贷款率由年初的61.66%下降到28.97%。2005年共清收转化不良贷款14 430万元,完成省行下达计划的118%,其中:现金清收8 029万元;完成省行计划的268%;还款免息3 760 万元;核销呆帐2 266万元。全年实收利息13 376万元,同比增收584万元,收息率62.1%,同比上升 18.28个百分点。
【信贷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存量贷款劣变。加强现有存量贷款精细化管理,信贷和清收部门对剥离后贷款客户开展全面排查分析,确定全市公司客户进入、维持、退出企业名单;信贷员定期深人企业,适时监控经营动态,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建立风险防范负责人制,市行行长及主管行长负责全辖贷款及本行贷款的风险防范,定期召开风险控制例会,组织研究、实施具体防范措施。并且,对剥离后正常存量贷款出现不良的,逐笔认定责任。
【中间业务】 全力推进中间业务发展,全年实现中间业务收入1 466万元,同比增收160万元,增幅12.25%。其中:会计结算业务收入294万元、外汇业务收入 58万元、个人金融业务收入841万元、银行卡手续费收入57万元、电子银行手续费收入 61万元、信贷衍生类中间业务收入155万元。在抓好传统中间业务的同时,注重新产品的开发。2005年3月与地税局签定了代征税款协议,推进了“税银一体化”项目; 4月为市运管处开通了代收罚没款业务;对电业局实行了有偿服务;积极开展代理保险业务,使其成为增收的新亮点;抢抓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特殊机遇,扩大代理渠道;以“银证通”业务为龙头,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业务收入居全省第二位;积极拓展国际业务,实现国际结算量2 188万美元,同比增长117万美元,居全省第四位。
【存款业务】 进行存款增长态势和同业竞争变化的调查研究,开展“进百家信用商场,争万名优质客户”系列活动,发挥品牌效应,吸引了大批优质客户,使两项存款在连年增长的情况下,再创新高。经过资金部门的积极运作,到 4月末,已全部归还了系统内借款,结束了佳木斯工商银行长达20年的靠高息负债超负荷经营局面。到2005年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72.7亿元,年初增加4.1亿元,上存资金10亿元,实现利息收入1 467万元。
【贷款营销】 在贷款营销上开展个字号贷款和票据贴现贷款业务,全年累计营销各类贷款13.37亿元。其中:公司客户贷款6 025万元、个人消费贷款11 668万元、票据贴现贷款11.6亿元,个贷及贴现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95%。
【网点建设】 加大打造网点核心竞争力的投入,先后对站前所、西菜市储蓄所等 4个储蓄所进行了装修改造,划分出不同的客户服务区域,配备了大堂经理、客户经理,吸引了大批新的客户,凸显了网点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中心支行被省总工会授予“改善发展环境百面旗”竞赛先进单位;中心储蓄所成为团中央命名的全国“青年文明号”,中山储蓄所、秋林储蓄所等四个网点成为省行级“青年文明号”。
【安全防范】 市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稽核、保卫和各专业部门的积极配合,强化内部安全防范工作,通过实行总会计委派制和业务检查员集中制,开展依法合规大检查、内部评价和各种案例教育以及经常性的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执行规章制度检查,提高了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同时,积极配合省行完成了全辖监控整合工作,全年安全平稳运行,未出现任何案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