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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救灾

红十字会

社会救助救灾



  【社会救助救灾】 2005年,佳木斯市红十字会组织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市中心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及救灾工作。按照省红十字会的部署,与省眼科医院合作,在佳木斯市开展“二○○五复明扶贫救助活动”。为60名患白内障患者进行了手术治疗,免除手术费达12万余元。元旦春节期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老干部局、红十字医院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为农村老党员、灾区重灾户、特困下岗职工送医送药活动,送去了面粉、药品、水果等款物共计8万余元,救助弱势群体300多户。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为17名患病特困生送去救助款及各种治疗药物共计45 400元,为老党员及部分弱势群体送医送药达 18万多元,被救助300多人次。在印度太平洋地区发生海啸后,通过发倡议书、召开各单位领导会议等方式。进行宣传和动员,全市为印度洋海啸灾民捐款达24万多元。在4月8日至5月8日期间,实施了全市捐助日活动,动员全市机关、企事业、民营企业和社会、学校学生及社会各界献爱心。全市共有122个单位进行了捐款、捐物、共募集款物 49万多元,得到捐助600多人次,款额达 15万多元。在夏季汤原县部分村屯遭受洪涝灾害后,市红十字会及时查灾、报灾,在第一时间为省红十字会提供第一手材料,由省红十字会下拨救济大米10 吨;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李富生亲自带队送去棉被200条,让灾区人民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12月,省红十字会为佳市少数民族特困群众捐助送温暖物资 177件,价值3.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