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建设
环境建设
【环境建设】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完善了政府《行政规则》,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提高了依法行政、管理经济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水平。成立了县行政服务中心和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在继续深入推行六项制度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失信无谅”环境品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活动,重点推行“AB顶岗无缺位制”“项目审批领办代办制”、“岗位服务标准公开承诺制”、“服务质量考评奖惩制”四项制度。结合打造经济发展“三无”环境品牌要求,在全县77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合力打造“有求必应,有服必优,有法必依,有诺必践”的优质服务环境品牌,人民群众满意率均达到 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