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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文明建设

三个文明建设



  【三个文明建设】 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区有56个单位分别被省、市命名为文明单位、文明楼道、文明村、“十佳文明窗口”等荣誉称号。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如期办复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8件和区政协委员提案24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顺利通过省、市两级“四五”普法验收,被省、市推荐为国家级先进区,区司法局被省厅记集体二等功,并授予规范建设先进局称号。顺利完成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