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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

人事工作



  【人事荣誉】 2006年,佳木斯市人事局荣获全市模范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四五普法先进集体标兵、爱心奉献先进集体标兵、支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局党委被省委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对俄人才合作】 利用中国俄罗斯年的有利契机,发挥佳木斯市毗邻俄罗斯远东城市的地缘优势,建立“对俄合作桥头堡”。 4月末,在佳木斯市召开黑龙江省中俄人才智力合作工作会议。邀请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技术及管理方面专家50余人参会,汇集项目 500多个。会议有企事业与国外专家进行项目对接和洽谈、国外专家项目推介、中方专家的中俄合作关系专题讲座。此次会议是中俄合作十几年来第一次人才、技术、项目一体化专项合作,签署协议、达成意向协议46项,涵盖了教育、医疗、农业、劳务等多个领域,其中佳木斯市与俄罗斯犹太自治州、乌克兰农业科学院等签订教育医疗合作、名优鱼类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大豆优质种子资源及高产技术等23个项目。标志着佳木斯市对俄合作已经从过去传统的边贸上升到科技领域和高端人才多方位的合作交流,真正实现中俄合作战略升级。加大为民营企业服务力度,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平台,邀请专家为企业解难题。向省博管办上报课题12项、寻求合作项目 2项。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市场营销理论培训班和生物工程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帮助中小企业引进急需人才、技术和项目,促成佳木斯市企业与俄方达成合作协议23项。
  【服务企业】开发档案代理群体,到 12月初,接收6 500份毕业生和聘用人员档案,使档案代理总量达1到16 500份,是两年前的5倍。全年举办每周五的例行交流会31场,大型综合交流会2场,专场交流会 6场,先后有350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1 894个,约8 000余人次进场应聘,签订意向性协议1 970份。 在市人才网站制作益海米业人才需求网页,免费为其举办专场招聘会,一次性帮助益海米业解决135名专门人才。
  【为新农村建设送人才】 制发《2006年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作方案》,确定每个支部立足一个县、联系一个乡、扶持一个村,培养一支活跃在农业生产一线的实用人才队伍。全年全市审批高级农民技师34名,审核备案农民技师97名,助理农民技师161名,技术员269名。全年各培训基地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 12期,培训农民1 850人次,现场解决问题28个。按照国家、省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方案的精神,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上报需求岗位120个,确定选用104名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工作。开展专家学科梯队建设工作,对佳木斯市两个省级重点学科梯队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和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进行评估验收,向省申报佳木斯市2006年省级重点学科单位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
  【军转安置】 做好军转安置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在军转安置上,通过与省军转办及有关部门协调,在佳木斯市安排36名营级以下转业干部,安置14名随军家属。为择业干部储备创业项目50个,先后有7人创业办实体,3人实现就业。 4月,在武汉召开的2006年全国自主择业工作论坛上,佳木斯市人事局作为唯一的地市级代表作经验介绍。
  【创建专家服务团】 建立老有所为人才库,建立离退休专家联席会议制度,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发挥作用提供有力保障。组建全民创业专家服务团。现已组织种植、养殖、畜牧、化工、机械、电子、食品等八个专业的专家,成员29名。先后组织17名农业、畜牧方面的离退休专家 7次为六县(市)、郊区11个乡镇开展农民培训,现场指导、传授选种、育种、田问管理、化肥施用、家禽家畜养殖、疫病防治等实用技术56项,培训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农民1 200余名。
  【编制管理】 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前的准备工作,对全市事业单位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在文化、卫生等系统进行分配制度改革试点。采取整合一批、保留一批、清理一批做法,调整结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组建理论与实训为一体的技师学院,技工教育招生数实现预期计划的2倍,达到1 200多人。为组建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从市委、政府、人大、政协各办公室抽调机关后勤管理人员,核定相应的后勤保障服务人员。以各级机关和财政列支事业单位为重点,对全市人员编制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在较短时间内解决吃空饷问题。制发《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把关和监督作用。
  【人事考核】 完成全市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参加考核人数9 802人,其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1 277人,称职等次8 518人,基本称职5人,不称职2人。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参加考核人数为41 893人,实际参加考核41 223人, 其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4 535人,合格等次36 660人,基本合格22人,不合格6人。
  【公务员录用】 完成2006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工作,2006年度报名人员1 088人,最高招考比例53:1,招考人数90人。2007年度报名人数 798人,最高招考比例42.5:1,招考人数49人。
  【干部培训】 在全市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采取调训与自学方式,市直部门培训四期,培训980人。从 11月开始,以原始档案为标准,采取小单位集中审查,大单位深入基层现场审查的方法,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工作,涉及机关事业单位 350余家、31 000余人。同时,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四百多名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工资审批】 为方便基层单位,在行政中心设立专门办公地点,进行公务员登记和工资套改一条龙审批。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190多家,12 000多人进行了工资审批;为11 506名离退休人员办理增加离退休费手续,增资额3 336 170元。拟发 《关于机构编制和人员流动冻结的通知》(佳编办[2006]53号),完成全市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对全市六县(市)、四区、45个市直单位、部分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人员9139人的信息进行采集。加强对登记工作的指导、监督、审核,规定时限,严格标准,建立限时报审、失实追究、领导负责等项机制,确保上报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对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进行全面梳理,目前梳理申请参照管理单位70余家。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本着“统筹规划,全面清理,整体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开展第四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市政府2005年公布的佳木斯市行政审批(许可)实施主体及保留项目目录基础上进行清理。通过清理,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实施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由原来的331项(其中:市政府实施33项,市直部门实施298项),精简后保留256项(其中:市政府实施19项,市直部门实施237项),纯减 73项(市政府实施14项,市直部门实施59项),精简比例为22%,超额完成省编委下达的 10%的比例。改革后,市直部门实施主体由原来的40个减少为38个。通过这次精简,依法明确了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主体,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及行政审批收费行为,加强对实施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实现行政审批程序的制度化和高效化。
  【职称管理】 重新调整中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打破部门和行业、地域界限,从全市范围内包括中、省直单位聘调专家组成新的评委库,评审前通过微机从评委库中抽调评委,减少确定评委的人为因素,提高评审质量。为增强职称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质量,严格执行“五公开、一展示、一答辩”的推荐程序,即要将职称有关政府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资历和业绩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实行申报材料“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申报和评审、审批质量。2006年上报高级职称694人,审批通过636人,通过率为91.6%;中级评审754人,审批通过701人,通过率92.9%。组织外语、会计、卫生、计算机等38项不同专业的职称考试,累计设考场286个,参加考试人员7 68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