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工作
政协工作
【理论学习与研究】2006年,佳木斯市政协组织和推动委员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重点,不断提高委员的学习能力和议政水平。市政协学习中心组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了 4次集中学习,并分专题确定中心发言人,做到领导带头学,带头联系实际,指导工作,为委员和机关干部学习起到先导和示范作用。举办 2期委员培训班,推动了委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与市委宣传部共同举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领导干部培训班,开展学习《意见》知识测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为在全市形成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发挥重要作用。涌现出“五个一”活动先进委员50人。举办市第十三届宣传政协好新闻评选活动,评出获奖作品 19篇,向省政协推荐8篇,获得省级二等奖1篇,三等奖 1篇;开展《友声》出刊百期纪念活动;编辑出版《新世纪的佳木斯市政协》一书,进一步扩大了政协组织和委员的社会影响。
【参政议政】 组织委员为“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和加快“富民兴佳”新跨越积极参政议政,踊跃献计出力。年初,召开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们协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重要问题,并围绕市委工作部署,提出22条意见和建议;组织委员围绕佳木斯市国有林场改革产业发展情况、企业自主创新情况、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开展情况和物流业发展情况等重要问题,开展 4项专题调查和视察;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发动委员撰写提案298件,立案284件,立案率5.3%,办复284件,办复率 100%;向市委、政府报送信息50余条。
【职能建设】 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全国、省政协有关要求,在推进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上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实践,取得了新突破。在深入调研和总结经验基础上,代市委起草《关于贯彻中共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市委以佳发[2006]20号文件印发。为推动政协“三化”建设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受市委委托,由市政协党组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中央 5号文件、省委23号文件和市委20号文件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报告上报市委,市委以《佳木斯通报》予以刊发,对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合力推进政协“三化”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民主政治建设】 通过坚持市政协秘书长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 要求和呼声。 通过坚持市政协领导带头加强与委员联系的“三个十”制度和委员接待(活动)日制度, 共接待、联系和走访委员300余人次,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50多条。继续在委员中广泛开展“五个一”、“四引进”、帮扶城乡贫困户和安置下岗职工活动,共引进资金1 574万元,安置下岗职工733人,帮扶城乡贫困户 187户。完成2006年度“佳木斯政协委员扶贫助学基金”的下拨工作,首批受到资助的学生达400余人,总金额近 11万元。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承办了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组织委员和县(市)区政协开展创业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帮助委员和下岗职工分别创办华欧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汇达生态园有限公司。
【自身建设】 对政协委员队伍进行2次调整,共增补委员55人,辞去委员52人。通过公开招考,录用 2名机关工作人员。市政协机关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创建“学习型”机关、“堡垒型”支部、“服务型”队伍先进集体和“走、做”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市政协办公室党支部被授予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2名同志分别被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