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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政议政】2006年,民革佳木斯市委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名党员每年至少反映一条社情民意;每个基层单位每年至少提供一个调研课题或一份调研报告;每个基层单位为做好民革工作提出一条好的建议,每个基层单位每年至少撰写一件有份量的团体提案。民革市委坚持把调研工作作为履行职能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由参政议政委员会牵头,形成调研报告。年初,在市政协、市人大会议上,民革市委递交提案10件,其中 1件提案《关于统一黑龙江省供热费收缴按实际使用面积缴费的建议》、《关于改变中山街与站前十字路口高峰期堵车现象的建议》被市政协列为重点提案。坚持“不提一般的问题,不一般地提问题”,认真筛选课题,力求建言献策有独到的见解。各基层区委总支对征集社情民意信息提出具体要求,而且还列出操作性较强,涉及面较广,有针对性的征集要目。组织和参与各种调查、视察、座谈会、听证会等活动,提出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8月份,中共佳木斯市委全委扩大会报告的征求意见会上,民革市委对报告提出三点意见,全部被中共市委采纳,并当即作了修改。
  【组织建设】民革佳木斯市委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民革市委会议研究探讨新时期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出做好佳木斯民革基层组织建设所坚持的“四个原则”,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坚持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坚持民革章程规定的组织原则和对基层支部的职能要求, 坚持依靠中共党委和统战部门开展工作的原则。7月,完成民革佳木斯市委的换届工作,新组成的市委班子成员多数在县、区单位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积极参加市、区、单位举办的各类学习班、座谈会,共召开11次主委会和 3次常委会议,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根据佳木斯市的实际情况,民革市委班子全体成员深入到各基层单位走访座谈,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主委会研究、常委会通过,制定《民革佳木斯市委员会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试行办法》,按照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实事求是,奖惩有据的原则,将所属各区委、总支、专委会的各项工作与目标定性与量化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佳木斯民革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今后一个阶段基本任务,即要以思想建设为主导,以组织发展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开展特色活动为工作载体,充分发挥基层主委在基层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各基层单位都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学习联谊、社会公益活动。
  【机关建设】多次召开学习会,组织党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组织党员骨干参加统战部干部培训班,提高认识及掌握政策和方法,强化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的各项工作制度,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据《民革章程》之有关规定,制定《民革佳木斯市委组织发展工作暂行办法》,确定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原则,明确组织发展对象和范围,细化组织发展的程序。在组织发展工作中,把好人口关,本着坚持“高政治素质、高学历、高层次、高职称”原则,着重在政府职能部门和有影响的新经济成分人士以及有高专业职称且有渊源关系的人员中物色。截至2006年底,共发展10名新党员,其中政府科级以上干部 1人,具有中高级专业职称4人,律师1人,在佳木斯市有一定影响的民营企业家 1人,为民革注人了新鲜血液。11月上旬,举办新党员学习班。 民革市委在政治上关爱党员, 利用一切可能,将优秀的党员推举到“一线”参政议政。现有18名党员担任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4名同志担任了各级特邀监督员,他们认真履行职责,受到各界的好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扬民主党派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教育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民革章程》,关心党员的工作、生活,反映党员意见、要求和建议,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重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积极物色、培养、推荐中青年骨干。在宣传报导方面,宣传部与各新闻媒体沟通配合,有5篇新闻稿件在报纸、电视上发表。
  【社会服务】 根据民革工作情况,扩大民革在社会上的影响,调整充实宣传部和四个专委会的人员,并相继开展工作。参政议政委员会对2007年两会提案做到早准备、早发动、早落实。多次召开会议,围绕市经济建设这个主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开展调研。祖国统一工作委员会在仲秋节前夕由祖统工作委员会牵头举办促进两岸关系仲秋联谊茶话会。经济社会服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总结自年初开展“三下乡”以来一年的经济社会服务工作,并研究2007年的发展目标。向阳区委的手牵手活动,使三名失学儿童重返课堂。3月8日,妇女工作委员会召开全体女党员大会,总结妇委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