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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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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指标】 2006年,全市养鱼水面达28.5万亩,比上年增长1.8%;名特优养鱼面积达10.3万亩,比上年增长5.4%;无公害养鱼面积达 20.2万亩,比上年增长 566.7%;水产品产量5.5万吨,比上年增长10.9%;渔业总产值实现 5.5亿元,比上年增长8.1%;渔民人均收入达到4 955元,比上年增长5.7%。
  【水产业发展】 3月24日,召开全市渔业工作会议。 总结分析全市“十五”期间渔业发展形势和经验,安排部署“十一五”期间渔业发展目标和思路。2006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持续攀升,国内成品油价格水涨船高,国家为减轻渔民负担,对渔业实行成品油提价实施财政补贴政策,这是建国以来国家对渔民实施的范围最广、额度最大的一次财政补贴。根据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佳木斯市成品油提价对渔业生产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实施方案》,成立全市渔业生产财政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努力坚持普惠制和公开透明、简单易行的基本原则,实行专人负责和专项推进,深入村屯认真摸清用油底数和核定发放标准,确保补贴按期发放到受益人手中。两次共发放补贴资金合计为 309.7万元,没有发生违规现象,为全市渔业经济的发展奠定群众基础。
  【名特优水产养殖】 全市水产部门投入技术力量,重点在鱼种繁育上下功夫,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养鱼场户选择既适合北方高寒地区生长、经济价值又较高的鲟鳇鱼、黑龙江野鲤、德国镜鲤、银鲫、彭泽鲫、怀鲶、嘎牙子、牛尾巴、老头鱼、泥鳅等品种进行繁育和养殖。市水产技术网络中心繁育水产苗种200多万尾,并从南方空运乌子1 000多万尾,全部为名特优良种。全市生产春片鱼种200q余吨,基本满足全市养鱼场户对鱼种的需求。河蟹养殖由内陆的桦南、桦川、富锦等地养殖向同江、抚远开展池塘养殖延伸,全市河蟹养殖面积已发展到12 867万亩,比上年增长 30.1%。在桦南县共和水库发现大银鱼种群,且用小挂卜子试捕一次就捕获10余斤。引进冷水鱼高白鲑4万尾,在桦南县柳河水库试养,目前个体已经长到2两,生长效果良好。同江市向阳乡向阳渔场从辽宁引进 3万尾红鲤鱼苗,红鲤鱼推出市场供不应求。目前,全市名特优水产品养殖面积达10.3万亩,比上年增长5.4%。
  【水产品科学养殖】 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生产无公害水产品,举办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35期,培训1 560人次, 下发《渔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无公害水产品养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通过电台“农村路路通”栏目,把健康养殖新理念和新技术传播到广大养殖鱼场户。富锦市长安渔场引进细绿萍和紫花苜蓿草养草鱼,用鸡粪、牛粪肥水养鲢鱼,购进黑光灯给鱼类提供天然饵料,提高水产品安全质量。全市各级水产部门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到养殖场户,对生产过程的用药进行具体指导,督促养鱼户按照水产养殖安全用药的规定施药,严格控制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和禁用药物的使用。引导养鱼场户开展渔畜、渔禽、渔粮、渔林、渔副等相结合的多种经营,大力发展鱼稻、蟹稻和以渔场为依托开展的养鱼、垂钓、旅游、餐饮为一体的多元生态渔业模式。同江市向阳渔场邵歧,利用 60亩水面,投资60万元,修建120平方米餐厅,水中养鱼,水面养鸭鹅,陆地养鸡,坝上种树,美化渔场环境,年接待游客7 000多人次,渔场年收入14万元。组织各地申报认证,向省绿办申报郊区“佳健”、富锦“挠力河鱼”、抚远鲟鳇鱼无公害绿色有机品牌,抚远大力加湖 2万多亩全部取得无公害产地认证。全市无公害水产品养殖面积达202 000亩,其中认证面积为 65 000亩,比上年分别增长566.7%和99.37%,实现跨越式发展。
  【养殖生产管理】 全市办理养殖证1 260本,比上年增加214本,苗种生产许可证从省局取回60本实发2本,完成市本级及7个县(市)养殖区水域滩涂规划的编制工作任务。同江市共发放养殖证450本,被国家农业部渔业局评为先进典型。市委、市政府下发 《2006年市委、市政府为群众为实事目标准务分解表》,把对地方水产品监管工作列入其中。正值松花江水质污染,全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员深入沿江,在江堤昼夜巡逻,禁止在松花干流进行一切捕捞工作,禁止销售松江鱼类,劝导渔民撤离滩地,不准饮用江水等,直至政府权威部门宣布解除污染。此外,沿江各县(市)区渔业部门还对松花江水质进行监测和观察,每天监测1—2次,并实行逐级日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市水产办有 5名同志被评为全市水污染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深入水产流通市场,加工企业以及个体鱼行、鱼馆,重点检查有无腐烂变质鱼类,不定期抽查水产品经营中的药物残留超标及有害鱼类,为全市城乡居民吃上安全和放心水产品提供保障。抚远最大的鳇鱼标本和活鱼苗,以城市一绝的身份出现在北京中央视台演播大厅,为佳木斯市申魅做出贡献,市农委水产办主任被评为申魅工作先进标兵,另有2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招商引资】 2006年引资 800万元,兴建3 700平方米批发交易大厅,1 000平方米水产品加工车间, 300平方米活鱼储存池。目前,该市场已由鱼类储存和批发,向肉食、粮食、蔬菜、冷饮等其他业务拓展,形成30个个体大户,年商品周转量可达2万多吨,年交易额可达1.5亿元,成为三江地区规模最大、功能全的水产品批发大市场。
  【渔政管理执法】 全市办《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28期,发放禁渔期通告400余份,宣传单和宣传手册2 950份,制作板报、宣传图片 17块,利用新闻媒体宣传59次,市农委及各市(县)区领导在电视电台宣传讲话9次,使渔民受教育面达99%。渔政工作上,采取抓重点、抓管理,抓队伍。向国家发改委申报《黑龙江三江口国家级渔业生态保护区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同边防、公安、外事等部门对界江先后4次开展联合大检查。全市出动执法船艇450余艘次,出动执法人员33 000余人次,市县领导参加检查 26人次,清理销毁地笼子、网障子550个,收缴销毁违规网具210趟,外界违法经营、违法捕捞人员372人,其中越界人员12人,没收销毁违法捕捞船只30余只,吊销捕捞证2件,收缴罚款3.3万元。
  【改善渔业生态资源】 一是深入沿江厂矿排污大户进行调查摸底,会同环保部门对排放的污水取样、化验,对超标排放污染源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处理10家排污企业,收取渔民资源补偿费6万余元。二是核发、换发捕捞证,严格控制捕捞强度。年审捕捞证1 468本,征收渔业资源费66.9万元,全部上缴省局。对全市渔业船舶进行船检,与广大渔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渔业生产安全。三是加强对鲟鳇“二保”经营利用市场的管理,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市区各大宾馆、酒店、渔行、鱼市进行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全市办理鲟鳇鱼特许经营利用证36本,其中,市区16本,抚远8本,同江12本。四是恢复和增殖资源。放流各种鱼类1 912万尾,其中,特色鱼类鲟鳇鱼 6万尾,鲑鱼50万尾。同江江段捕获百公斤以上鲟鳇鱼达50多尾,比近几年多出10—20尾,抚远鲟鳇鱼、马哈鱼产量均高于去年,人工放流增殖鱼类资源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