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三江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三江自然保护区
【综合治理】 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和依法打击力度。2006年下半年,成功侦破盗伐林木案件1起、开垦湿地案件 9起。刑事拘留15人,4名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行政处罚5人,罚款3.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12万余元。投资60万元植树 75万株,对近几年被破坏的8 300亩湿地坚决实施退耕还林。对一些地势较低、不适宜植树的,采取自然恢复植被恢复湿地的办法,并重点看护,防止被继续破坏。对一些私挖乱挖可能影响湿地水源减少的排水沟渠进行填堵,共填堵沟渠2000多延长米,回填土方6000立方米,投资近20万元。对保护区核心区内的合法耕地,采用置换的办法,按照合同方式进行管理。到11月末,置换158公顷耕地退耕还湿,清理地窝棚 16处,渔猎窝点23处,清理闲散、流动人员97人,净化核心区。组织乡镇、村屯、农场等相关部门开展土地清查工作,利用 GPS卫星地面定位系统对耕地逐一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核对年限、数量和位置,建立档案,逐一落图,规范区划,明晰责权。购买 5台越野摩托车,提高保护管理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在距离核心区最近、湿地资源最丰富、破坏湿地案件多发的永富村建立管护点;在清水河管理站辖区,同抚公路浓桥收费站建立哨卡,将管护人员的居住地延伸到辖区的最前沿。秋季案件的高发期间,全区没有发生一起非法开垦湿地案件。加强与周边乡镇村屯的联保体系建设,各管理站与所在地乡镇建立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等制度。聘用15名当地优秀青年农民担任协管员,公安派出所聘用22名当地农民担当耳目内线员。与驻抚远县武警部队建立警民共建文明单位,局下属 4个管理站和1个管护点、1个哨卡与周边部队建立共建联系单位,营造齐抓共管的湿地管护氛围。
【湿地管护】 在省林业设计院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对保护区内的重点公益林样地进行资源监测工作,监测面积275 130亩,样点数249个。完成《2006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施方案》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实施方案》的编写工作,以及各项数据的填写及统计工作。森林生态效益新增补偿面积91 395亩,至此全区有林地全部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补偿面积275 130亩,补偿基金由72万元增加到110万元。划分 4个经营区,69个责任区,需管护经营责任人69人,新增管护经营责任人15名,签订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经营合同69份。
【解决遗留问题】 成功收回和废止与农户签订的显失公平的10年无期合同62份和无期林地承包合同若干份,解决遗留在农民手中的所有合同废止问题,为保护区生存和湿地保护事业创造发展空间,维护国家利益。为承包户落实粮补政策,落实 2006年度粮食直补资金100万元,维护农户利益。筹资300多万元,补发拖欠的职‘TT资和偿还职工垫资及部分外债。为各管理站配备太阳能热水器和洗衣机,维修各站房屋及锅炉,提高职工伙食补助的标准,为一线职工和协管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全区干部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给副科级以上干部和一线管护人员发放手机补助,办理车船落户手续和保险。调整、充实中层干部,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做到有章可循,使各项管理工作步人规范化轨道。
【工程建设】 总投资 519万元的三江保护区二期建设工程,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安装远程无线视频监测系统,成为中国第一个使用该技术对湿地进行监测的自然保护区。扩建和维修抓吉管理站,为开展湿地资源观测、领导视察及旅游观光创造条件。为抓吉管理站和四合管理站新打 2眼深水井,结束多年靠车拉水的历史。维修清水河管理站、海青管理站,为干部职工营造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科研与合作】 完成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课题,春、秋两季计监测 155天,监测重要鸟类62种。制定《三江保护区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紧急预案》,与东北林业大学合作完成春季鸟类迁徙调查,参加黑龙江第一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培训、全国第四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培训和鸟类环志与疫源疫病监测培训。论文《黑龙江自然保护区猛禽资源及保护》、《兴凯湖保护区鹤类栖息生境研究》发表在《野生动物》刊物上。完成《黑龙江三江国际重要湿地监测可行性研究报告》 、《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恢复及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3个可行性研究报告。10月,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大赫黑契尔国家自然保护区、俄犹太自治州巴斯达克国家自然保护区签定“共同联合保护乌苏里江、黑龙江流域自然环境合作协议”,使该地区的共同保护面积达14万平方公里,保护动物 400余种,植物1 000余种。协助GEF三江项目办公室完成125个项目活动,得到GEF项目官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