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监督
海事监督
【管理理念】 2006年,佳木斯海事局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树立理性管理的思想,摒弃经验管理的思维模式,在思想认识上明确五个观念。一是树立“以预防为主”和“三客一危”船舶管理观念,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二是树立“违法行为就是隐患”的观念。提出努力克服“三软”的要求,“意志软”、“技能软”、“心软”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纠正,海事行政执法威慑日益增强。三是树立“管理才能发展”的观念。以管理为基础,创新为手段,发展为目的,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四是树立精神文明建设与中心工作同等重要的观念。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研究,落实活动措施,取得良好效果。五是树立加强基层海事处建设的观念。以执法一线为主的发展方针初步确立,提高基层海事处执法地位,从“自上而下地发展”转变为“同步协调发展”,整体提高效果明显,落实型组织建设成果突出。
【管理模式】 建立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交流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和目标机制,深化决策机制、落实机制、责任机制和竞争机制。一是引入项目团队管理模式。解决人员少、发展任务重,发展任务分配不均、人员素质普遍需要提高的矛盾。二是建立考核体系,实行绩效管理。形成组织系统化、奖惩有据化、业务流程化、管理行为标准化、绩效考核定量化、权责明析化、目标计划化、措施具体化、过程控制化的规范管理标准。三是探索基层海事处管理模式。前进海事处采取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办法,全面强化基础工作。为理清海事处发展方向、研究海事处管理模式提供经验。
【水上安全】 一是抓住重点船舶的监管。坚持“预防为主”,开展“三客一危”重点船舶监督管理,消除不全安隐患,维护辖区水上交通秩序的稳定。二是抓住重点环节。船公司质量体系审核跟踪管理、游览客船公司化经营或推进行业自律,突出对船东安全主体的监管;对驾驶员的实操理论测试记分和违法记分,突出对船员这个重点环节的监管。三是加强应急反应能力建设。完成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各海事处也开展本辖区的相关预案制订工作,并与地方沟通,建立协作机制,融人地方应急体系。四是加强薄弱环节,开展乡镇船舶专项整治、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农用(自用)船登记和船员培训工作,扭转乡镇船舶管理隐患较多、管理基础薄弱的不利局面,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五是开展理论研究,提高海事工作的层次。在反船舶超载、政府在水上安全管理中的作用等领域开展课题研究,形成初步成果。
【基础工作】 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规范,管理年活动取得巨大成效,进入稳定的发展时期。在两次基础工作检查中,均没有发现工作项目空白的问题。年终检查时, 41个工作项目、249个工作点 (占总工作点的78%)实现整体规范化。在具体工作项目和工作点上,发现一些好的做法,推选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各海事处按照基层海事处工作标准,总结经验、系统性地开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海事文明建设】 在充分认识创建活动重要性的基础上,确立特色创建的活动方向,采取专项活动解决问题的活动方法,将创建措施系统化。开展基层海事处精神文明建设竞赛活动,局拨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制订优秀建设方案的前进海事处、同江海事处。召开文明创建活动现场会,加强创建活动的交流,促进整体提高局面的形成。基层海事处开展安全文明畅通辖区评比活动,以辖区安全形势、文明执法程度、服务水运经济发展能力为主要考核指标,在基层海事处中开展竞赛。前进海事处提出“一船三处”、“两区一线”的建设目标,走在各海事处的前列。 2006年,佳木斯海事局党委被市委授予“优秀党委”称号,佳木斯海事局及同江、抚远2个海事处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支持地方外贸发展先进单位称号,萝北海事处被萝北县委、县政府授予支持对外开放有功单位称号、8.26中俄犹戏水狂欢节安全先进集体称号。此外,佳木斯海事局在黑龙江海事局年度检查中名列第一,被黑龙江海事局评为年度先进单位。
【创新成果】 设立创新工作单项奖,涌现一批刻苦钻研、精通业务、开拓创新的典型。绩效考核体系获得一等奖,前进、同江、萝北3个海事处开展的主题创建活动获得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