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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



  【各项指标】 200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呈现归集额、贷款额、资金使用率、增值收益创历史新高和个贷逾期陈欠率大幅度下降的良好局面。全年归集实现 1.7亿元,其中,市区1.3亿元,6县(市)4 000万元,与2005年同比增长30.8%,创历史新高,全市累计归集额达到7.7亿元;发放贷款8 800万元,其中市区 705人、6 400万元,6县(市)453人、2 400万元,占年归集额的51.8%,同比增长105.9%,创历史新高,全市累计发放贷款总额 2.5亿元;为7 154名职工提取3 900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74.7%,比去年提高 20%,创历史新高;年增值收益实现650万元,同比增长111%,创历史新高;清收个贷逾期欠款82.55万元(582户),3个月以上陈欠率由去年的8%o,下降为3%。以内。
  【强化归集】 坚持突出重点,提高比例,强化归集常抓不懈的工作思路,使全市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不断提高。一是突出重点。年初,将市区教育系统44所中、小学校的教职员工及各区公安机关干警建立制度,列为归集工作的重点,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使4 000多人的住房公积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建立公积金制度。二是提高缴存比例。佳木斯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市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已保持10年5%没有提高。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从2006年1月1日起,将财政匹配的缴存比例由5%提高到6%;另外,从2007年1月1日起,机关和事业单位及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再提高一个百分点,达到7%。三是依法推进。年初,人大城环委依法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督办,有力推动了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市区全年新建制度单位 92个、6 600多人。四是小额匹配启动。为使各县、区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建立制度,充分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降低门槛,实行“小额匹配,启动运转,逐年提高”的办法。即县、区财政匹配1%,职工个人缴存5%,县、区经济情况好转后再逐步提高匹配比例。目前全市已有四个区、五个县(市)建立制度,汤原县将在年底或2007年启动。
  截止2006年底,市区参建单位993个,参建职328.5万人,制度覆盖面达到74%;6县(市)参建单位438个,参建职工3万人,覆盖面达到51%。
  【“一站式”服务】 2006年,发放贷款8 800万元,购房退休职工提取3 900万元,合计1.27亿元,全年资金使用率占当年归集1.7亿元的74.7%。一是加强宣传,调动职工购房贷款的积极性。印制宣传单20 000份,向全市职工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越性,调动广大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积极性,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优势,为佳木斯市经济发展服务。二是进一步提高贷款额度,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购房资金的需求,增强职工购房的能力。经市管委会批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 5%以上的,职工贷款的首付款由30%下调到20%,职工有还款能力的最高贷款额为30万元,贷款年限最长 20年。三是在职工贷款和提取上提供全方位服务,设专车、专人专门为职工贷款和提取提供服务,解决贷款职工的难题。对市委组织部等单位集资建房贷款的职工, 主动与银行等部门协调,联合上门现场办公, 通过“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贷款职工,缩短审批时间,受到广大贷款职工的称赞。在职工提取上,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审核,坚持推行首问责任制,做到当日事当日毕,深受广大职工的欢迎。
  【逾贷清收】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执法科由专人专车负责,坚持深入到欠款户单位和住户家中做欠款户的工作,逐户突破,共清理整顿欠款户582户,清收欠款82.55万元,对其中10户长年欠款户起诉到法院,依法进行清欠,陈欠率由年初的8‰,下降到3‰。目前,陈欠人数还有107户、74.5万元。
  【检查指导】 深入县(市)管理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推动工作。在归集工作上,富锦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全部建立制度,桦南、抚远两个县已实行小额匹配, 6县(市)管理部全年发放贷款2 400万元, 创历史最高水平。加强各管理部的核算管理,坚持月报账、月对账的核算制度,及时将剩余资金转为定期储蓄,使资金在安全运营的前提下,增加增值收益。
  【环境建设】 经市政府批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和平路和光复口处购买 13层共3 600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大楼,8月份迁入新办公楼。在一楼设服务大厅,在与产权和各家银行协商,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精神文明】 在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基础上,上报省级文明单位。一是结合“四创建”活动,开展“三贴近”活动,切实转变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基层,关心群众,有力地推动了中心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对科级岗位进行充实调整,加强党建和非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三是倾注真情,关爱困难群众。全体党员和职工向单位扶贫村汤原县香兰镇庆丰村困难户捐款、 捐物7 500元;在“五·八献爱心”活动中,共捐款1 330元;为扶贫村投入资金5万元,使村民喝上了自来水。2006年,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被市委授予帮扶扶贫开发重点村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