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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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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新农村建设】 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的40条支农措施。包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户,指导签订农业订单3 500份。支持建设特色农作物种植基地 12个。参与改扩建农村市场 8个,全市农产品市场达到143个。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120人。实施“农资放心工程”,建立“订单农资指导站”325个,签订农资订单2 200份,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农资2000余吨。
  【支持国企改革】 对 100户改制企业进行定点包扶,完善支持改制数据库。采取提前介入,、现场办公、分类推进等方式,加强改制指导,为市冷冻厂等70户企业解决改制难题,帮助煤机公司等35户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出售参股、资产重组等方式实现改制。深入开展“走千户企业,办千件实事”活动, 帮助已改制的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办好事、实事1 100多件。制定10项服务措施,支持19户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盘活国有资产 1.1亿元。对沃尔德电缆等40户支柱企业进行重点服务,解决困难 50多个。实施再就业工程,帮助1 000多名下岗职工与企业进行就业对接,参与就业培训 22次。为1 611名下岗职工办理再就业执照,减免各项规费193万元。
  【名牌商标】 创办《佳木斯商标网》,向市政府建议,出台奖励名牌商标企业,被市政府采纳。全年新办注册商标107件,培育知名商标4件、著名商标4件、驰名商标1件。希波商标被正式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组织广告经营单位参加全省新农村建设公益广告大赛,有26件作品获奖。
  【支持项目建设】 参与佳木斯市“八大产业群”建设,为30万吨酒精、60万吨玉米深加工、500吨海绵钛等 12个重点项目提供特办急办服务。派人到哈尔滨、大连等地为红旗大市场举办招商发布会,引入省内外商户62家。引进东方热力、江源煤炭等项目11个,到位资金2450万元,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工商监管】 一、全年查办案件1 727件,罚没款409.3万元;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 900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89.2万元。检查各类市场、商场、超市11 000多次,抽检食品、农资、装饰材料等70余个品种,查处案件256件,查扣假劣食品12 000公斤,取缔制假窝点 34个。以浦东、百隆市场为试点,推行食品分类监管。突出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查处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案件90件,案值 300余万元。加强陈化粮、成品油和机动车等重要商品市场监管,查处倒卖成品油和拆解报废汽车案件 9件。二、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全面推行“以上带下”、“科所联动”和“四制”、“三查两看”的商标执法办案模式,查处商标案件79件,收缴假冒商标标识 1.4万件。三、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执法行动。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和户外广告为重点,加大广告检查频率,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查处广告案件 218件,责令停止发布广告357件。四、严格规范市场准人行为。清理无照经营488户,全市企业、业户有照率和亮照率同比提高了8.3%和6.1%。召开现场会,推广富锦局等单位的经验做法。依法吊销了97户网吧的营业执照。认真落实省局《企业登记工作规范》, 登记内资企业1 371户、外资企业25户,合格率达100%。五、公平交易专项执法。贯彻《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端掉传销窝点 19个。查处传销案件2件,其中深圳康美日用品公司非法传销案,开辟全省系统查办传销案件的先例。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对全市金融、保险、卫生、建筑等行业进行重点检查,查办案件 2件。其中桦南县农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收受商业贿赂案,被列为全省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开展“制止商业欺诈月”活动,查处商业欺诈案件27件。对行业垄断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富锦市电业局和农业银行的两起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
  六、整治“霸王条款”,检查商品销售和服务业3 000多户,纠正“霸王条款”800余条,中央电视台对此进行报道。七、强化对煤矿等安全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先后三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三级监管责任制。严格检查全市13户煤矿企业的“三证一照”和安全生产情况。
  【工商推进工作1 一、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健全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开展企业档案扫描录入工作,充实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行工商所网上认领、属地巡查、网络化监管制度。二、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对 56个综合工商所实行个体委托授权登记,与172名登记受理和审核人员签订委托登记授权书。全市工商所直接受理个体登记9 938户、年检26 278户。三、推进12315申诉举报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12315”站点,健全城乡一体化消费维权网络,加强调处消费纠纷的快速反映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