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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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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收入】 2006年,佳木斯市国税局组织入库税收收入85 305万元,为年计划的113.9%,超收10 382万元,同比增长 16.8%,增收12 291万元。其中:国内“两税”收入完成68 691万元,为年计划的113.4%,同比增长14.8%,增收8 853万元。市本级收入完成33 424万元,为年计划的116.1%,超Un 641万元,同比增长26.1%,增收6 926万元。税收收入首次突破 8亿元,市本级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年内回收陈欠税款1 277万元,课征滞纳金237万元。
  【税政管理】 一、以票控税,提高金税工程管理水平。严把一般纳税人年审关、认定关,严格做好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的清理工作。在全面实现防伪税控、电子申报、“一窗式’;管理的基础上,成功完成1 070户一般纳税人“一机多票” 系统的推行工作,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全部纳入到防伪税控管理。完善“四小票”核查体系,“四小票”管理水平有效提高。二、完成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汇算清缴1 409户企业,比上年增加915户,应纳企业所得税4 921万元,增加3 976万元,增幅达到421%。完成所得税调查测算工作,实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和分类管理。按照户数多少、税源大小、企业规模、信用等级、成立的时间长短、不同行业等分为A、B、C、D四类,分类管理。做好教育储蓄利息税免税的管理,开展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的专项检查,对非义务教育学校存在违规开具证明等问题,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对未按规定设置、保管台账、证明的学校和储蓄机构要求其限期改正,通过专项检查活动达到纠建并举、以查促管的目的。三、做好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管理,做好消费税政策调整的贯彻落实工作,开展对金银首饰消费税情况调查、乙醇汽油调配使用情况调查和啤酒消费税税目调查。做好车辆购置税的征管工作,完成与公安车管部门信息交换工作,年内累计对 10 679辆车征税,征收车辆购置税5 525万元。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年内为857户企业退免税16 593万元。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税2 711万元,福利企业先征后退852万元,饲料、农资等企业免税 6 308万元,建材企业免退税2 282万元,增值税转型试点企业抵退税1 665万元,其他退免税2 775万元。为 64家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额7 517万元,同比增长106%,其中退税额6 250万元,同比增长 119%;免抵额1 267万元,同比增长58%,有力地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征管改革】 一、制定《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对基层单位每月各项征管指标进行考核和排名通报;实行申报纳税预警制度。税收管理员在每月征期前5日和征期后2日对纳税人进行友情提示,督促其遵期申报纳税,并及时掌握企业资金状况;实行重点纳税评估制度。各基层单位每月挑选10户增值税税负较低的纳税人,重点进行纳税评估;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年终按考核目标对达标单位按规定奖励,对未达标单位实行责任追究。从2006年 7月始,佳木斯国税局在全省的征管质量考核中一直名列前茅。二、全面推行税银一体化,优化办税服务。到 2006年末,全市使用税银一体化系统进行申报的纳税人达到6 059户。其中,个体双定户为5 099户,小规模纳税人950户,一般纳税人试点10户。三、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开发税务、工商登记信息比对系统,实现税务、工商登记信息的网络交换与共享,解决漏征漏管问题。年内交换信息4次,交换数据8 316户,经基层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催办登记 214户,有效堵塞了户籍管理漏洞。四、组织换发新版税务登记证工作,有14 169户纳税人领取新版税务登记证件,对进一步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挖掘税源增长潜力起到了促进作用。
  【税务稽查】 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形成日常稽查覆盖面广、专项稽查不断延伸触角、专案稽查重拳出击,日常、专项、专案稽查有机结合的稽查工作新格局。年内,稽查查补税款1 591万元。对重点税源企业开展重点稽查监控。 对建行、中国移动通信佳木斯分公司、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行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电力行业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同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开展专案稽查和案件协查。
  【廉政文化建设】 培育国税廉政文化,开辟廉政书屋,购置各类廉政书籍近10 000册;建立廉政长廊,全系统广大干部亲自动手创作各类书法、绘画、漫画、摄影等与廉政建设题材相关的作品 300余幅;编选廉政歌曲,收集、整理廉政歌曲25首,编成《廉政歌曲选集》,分发到每名干部手中,组织开展廉政歌曲大合唱比赛;在网站上开设《廉政文化》专栏,实现省局、市局、县局三级联网,实现对廉政文化教育资源的充分共享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