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财险佳木斯市分公司
中国人保财险佳木斯市分公司
【保费收入】2006年,中国人保财险佳木斯市分公司实现全市保费收入 7 100万元,同比增收806万元,增长16.65%,比近三年平均水平高715万元,高出12个百分点;车险与非车险保费比为74.4:25.6;实收保费 7 106万元,完成计划的 108.00%,增收 812万元,保费实收率100.24%,增长18.51%;第一营销部、桦南、桦川、汤原、同江、营业部6家经营单位提前67天突破毛保费、实收保费双百大关。全市累计应收保费余额140万元,同比减少 49万元,应收保费率1.88%;当年应收保费清零;应收保费余额中车险98万元,非车险42万元。
【经营效益】 全市实现利润总额412万元,达到省公司调整前计划值。有5家支公司完成全年利润总额计划。永红、桦川、同江、抚远 4家支公司实收保费和利润总额全面超额完成计划。利润总额贡献度为:永红支公司103.42%、富锦支公司 50.97%、建三江支公司38.28%、同江支公司20.49%、桦川支公司占11.58%、桦南支公司19.32%、农垦支公司18.62%、抚远支公司6.70%。
【车贷清收】 到2006年末,全市保证保险业务有效保单804笔,较年初减少594笔,未了责任13 752万元,较年初下降2 993万元,逾期金额 13 744万元,逾期金额位列全省第三位。车贷险法律诉讼取得突破性进展,一审判决中国人保财险佳木斯市分公司担保无效,驳回银行方面对中国人保财险佳木斯市分公司诉讼请求,涉案金额8 591万元。
【交通强险】一、选择宣传黄金期,进行大范围、多渠道宣传,强化宣传效果,举行佳木斯交强险第一单的签字仪式,极大提高中国人保财险佳木斯市分公司社会认知度。加强渠道合作力度,区对区、县对县公关协调,取得交警、农机监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 835万元,占车险保费收入的33.15%。
【拓展市场】 一、全力抢占车险市场,全年承保机动车27 006台辆,较上年翻四番,市场份额明显提高。二、培育营销市场,全市已建立营销机构6个,营销从业人员133人,全市营销收入累计达到1 200余万元;第一营销部全年完成保费收入810万元,超计划目标251.75%。
【经营管控】 一、强化承保管控,实现风险控制关口前移。采取四项措施:有效使用黑灰名单,严格控制承保条件,对亏损业务坚决剔除;坚持特殊业务、超权限业务的保前风险评估原则;及时向承保公司提出风险控制合理化建议;制定《佳木斯市分公司出单员、核保员工作手册》,签单质量明显提高。二、强化财务管控,提高经营质量。重点采取三项措施:压缩管理费用,加大一线倾斜力度。全年发放奖励40万元,奖励费用72万元;推行预算管理,对经营形势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加强预算的执行和考核力度,坚持费用与业绩挂钩的使用原则,按照指标完成情况拨付费用资金。全年管理费用同比减少 102万元。三、强化应收保费管控,规避经营风险。按照谁承保谁负责,谁签单谁清收的原则,落实责任人,限定清收时限,收到较好成效;坚持年末清“零”考核不动摇,严把签单未交费关,对部分应收实行重点监控,避免按帐龄提取坏账准备,使当年应收按时清零。四、强化数据管控,提高数据质量。开展“六清理”会战:累计清理理赔业务垃圾数据635笔,估损金额260.6万元;清理单证30余项,确保单证管理、使用依法合规;集中清理财务往来账款 3次,分项划类,保证往来账款的及时收回;集中清理应收保费5次,避免发生新的应收保费坏账;全年清理车贷和业务数据3次,保证车贷数据准确真实;清理车险承保协议,实行支公司、中介机构协议签订审批备案制,保证业务的规范性。
【利润指标】全辖各承保公司均实现盈利,全年实现精算前香港口径利润 372万元,利润率5%,实现金融口径利润412万元,利润率6.93%;一、赔款保费比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2006年,全辖赔款保费比为86.88%,同比下降8%。赔款保费比低于全辖平均水平的有第一营销部、永红、富锦、桦川、同江、建三江、抚远、桦楠;同比下降的公司有富锦、同江、桦川、建三江;从险种上看,赔款保费比低于全辖平均水平的有企财险62.36%,责任险70.83%。二、已赚净保费同比增长11个百分点。全辖实现已赚净保费5 947万元,同比增加603.8万元,增幅11.3%;5家经营单位实现了20%以上速度增长。、综合成本率完成省公司下达的预算目标值。全辖综合成本率93.07%,同比上升12.73%,低于省公司预算目标。承保利润率 5.30%。全市营业费用支出1 300万元,同比增长15.08个百分点,综合费用率为21.95%,同比上升5.12%。
【理赔质量年活动】 理赔质量年活动不断深入,理赔效率得到提高。一、完善细化《佳木斯公司理赔管理制度》汇编,把好各个关口。年内,简单赔付率为62.15%,同比下降8.3%;结案率92.15%,同比提高2.97%;案均赔款金额为5 100元,同比下降5.6%;案件处理率101.38%,超出省公司要求100%的目标;立案率达到91.29%,赔款估损偏差率一4.82%,理赔总周期提速7天,车险理赔周期43天,车险付款周期 9天。二、强化环节管控,理赔成本不断降低。在定损复核方面,复核比例提高到20%,降低估损偏差率(一4.75%)。推行《查勘员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双人查勘制度”和“两个标准”要求。在报价环节管控上,统一工时标准,细化维修项目,及时更新调整系统中零配件本地化价格,严控高额配件更换尺度,降低差价 111.5万元。在医疗审核方面,修订《医疗跟踪调查审核制度》,落实“两个跟踪”要求,全年剔除不合理医疗费用101.3万元,成本管控得到加强。
【车贷险清收】 完善“一车一档”资料,建立一户一档的动态跟踪清收档案;试行清收定额责任制,考核效果得到保证。试行以还款率和清收额为考核依据的工效挂钩奖惩机制,确定清收问责制度;年内排查车辆900台次,直接清收逾期车辆600余台次,扣押逾期车辆60台,签订还款计划132个,催缴逾期款项4 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