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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精神疾病防治院

佳木斯市精神疾病防治院



  【经济医疗工作指标】 2006年,佳木斯市精神疾病防治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并获得市级精神文明称号。1.主要经济指标:业务收入502.7万元,其中医疗收入285.7万元,药品收入203.5万元;支出总计88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489.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主要医疗指标:全院开放床位150张,诊疗4 129人次。其中,精神科3 669人、神经科138人次、心理科 329人次;实际床位使用率 60.21%;平均床位周转次数 6.43次;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数26.11天;人院人数896人;出院人数 965人;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9.52%;治疗好转率99.22%;司法鉴定人数1 89例。护理指标按标准各项均达标。
  【医疗管理】 加大检验科设备的更新与投入,开展经颅多普勒的检查项目,更新一台电解质分析仪。B超室、x线科由隔日开机改为每天开机,方便患者就诊的需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的通知》、《有关医疗废物分类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加大对院内感染和环境的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坚决杜绝“伪、劣、假冒”药品和劣质卫生材料的进入。在加强药品管理的同时,对各种抗精神病药物采取降价措施,取消任何中间环节和回扣,减轻病人负担。对药库进行全面的维修和清理,使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保存更加清洁、安全。
  【医护质量】2006年,通过精神专科三级医院的评审工作。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和建立各规章度,制定《职业医师管理规定》、《病例书写规范》等22项制度,使医疗护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规范三级查房制度。年初,制定 3名科主任分管六个病房的三级查房、主管院长每周对全院各个病房进行一次大查房、 2名老主任医师对全院各病房的初诊病人和疑难病人进行查房的制度,大大地降低临床误诊率。组织业务培训,强化护理人员素质,建立考评考核标准和制度。制定培训计划,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全院护士长进行为期两周的心电操作技术、急救器械操作使用的培训,制定《护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急诊急救的能力和水平。 3.提高医疗文件书写能力。整理装订医疗文件2 000余份,使近 3年的医疗文件无缺页,漏页,少页现象出现,在病例书写方面规范《门诊医疗手册》、《住院病例书写格式和内容》,统一医嘱格式和接班内容,使全院病例质量在书写上有了很大提高。全年门诊就医3 455人次,新发病例号 899人次,无一漏卡、漏号,无一丙级病例。护理工作上针对精神利的特殊性,制定“护理记录单书写要求”,并对护理效果进行评价。把护理工作与法律观念联系起来,对护士进行护理与法律关系的教育,全院护理表格合格率达 98%以上。
  【司法鉴定】 强化回避制度、阅卷制度的管理,加强监督机制,院领导不定期征求来院鉴定的公、检、法、司等办案单位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专业和法律知识的学习,鉴定组成员先后学习《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精神病学司法鉴定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知识。制定《接待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接待工作程序,改善鉴定工作环境。全年接待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勃力、桦南、桦川、宝清、富锦、萝北、汤原、绥滨、同江等市县及农垦总局、林业、矿区等司法部门的委托的鉴定病人 189例。年初,编撰《佳木斯市精神疾病防治院司法鉴定历史回眸》一书。
  【科研教学】 采取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办法,鼓励有志青年刻苦钻研业务,为学科带头人物质和优惠条件。设立老年精神病、神经症、脑器质性精神病、儿童精神病等几个教研室,使科研发展方向更加明确。邀请专家来医院讲学,与西安杨森公司合作,为“维思通”药物临床应用判定测试提供科学准确数据,有几家制药公司多次派技术代表就药物的使用、副作用、抗精神药物的发展趋势和新观念进行研讨。派2名医生和2名护士分别到上海精神卫生中心和北京回龙观医院进修学习,有2名科主任参加全国精神科睡眠障碍培训班,4人参加全国精神科双基班培训,2人参加全省精神科年会。全年发表学术论文34篇,国家级 5篇,省级29篇,其中有2篇论文在省精神科年会上宣读。有1 19人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标准,占本年度应参加学习人数的 100%。开办“执业医师培训班”,对提高全院的医疗水平起了重要的作用。抽掉4名年资高,业务能力强的主任医师担任佳木斯大学临床医学院授课教师。每学期授课 80学时,带领600余名学生到医院进行课间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