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
社会生活
人口与计划生育
【人口计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把人口计生工作指标作为考核各县(市)区工作的重要指标,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督办到位。一是市长与各县(市)区签订2006年目标管理责任状,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重点对建立工作新机制、落实计生优惠政策和开展经常性工作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均召开高规格的工作会议和推进会议。二是市委、市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29项重大事项督查范围,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办落实乡级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问题。三是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年初,将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免费服务经费、奖扶对象配套经费纳入全市财政预算,形成长效的不因领导变动而受影响的经费运转和管理工作机制。除桦南县落实国家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所需资金外,县政府另投入计划生育公用经费87万元;汤原县、抚远县、东风区、向阳区等按要求重新配齐配强计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会副会长、秘书长,为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到 9月末,全市生育符合政策率城市99.74%,农村94.59%,人口出生率7.09‰,自然增长率3.63‰。
【宣传教育】 全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主题,不断深化和创新。一是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把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纳入到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中,各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具有人性化和人情化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委宣传部、市人口计生委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2006—2010年关于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意见》,对今后五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宣传主题和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召开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总结表彰会议。二是宣传月活动。把 5月份作为集中宣传活动月,并在“5·29协会会员集中活动日, 以生育关怀和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募捐活动为主题,开展一系列宣传、咨询、服务和募捐活动。各级人口计生委和计生协会组织技术服务专家小分队,深入村屯为贫困育龄妇女免费查环、查孕、查病,发放避孕药具,面对面进行宣传。按照《佳木斯市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一市十品”精品工程实施意见》,实施宣传教育精品战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和知识竞赛,佳木斯市代表队在全省关爱女孩活动知识竞赛中获得第三名。三是改善宣传环境建设。全市结合正在开展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充分利用农村人口文化大院乡土气息的特点,宣传婚育新风、科技致富等内容。统一印制25万份宣传品免费发放到育龄群众手中,制作大型图板和永久性国策墙, 更新1 500条宣传标语,制作彩色宣传画,宣传触角延伸到各个领域。
【优质服务】 深化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创新工作思路,下发《关于在全市各级服务机构开展“三化服务”的实施方案》,全力打造“三化”服务品牌。一是发挥各级服务网络职能作用,按照“人性化、人情化、人文化”的服务标准,组织人员深人村屯,开展送技术、送药具和送宣传教育为一体的优质服务百村行活动,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二是开展以“六好”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创建活动和创建计划生育红旗站标兵活动。按照《计划生育服务站机构形象规范》要求,各地把网络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三改一提高”,全市县级服务站 80%改造到位,乡级标准化网络建设整体水平大幅度提升,基本达到省级标准。三是实施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推进计划,采取社会宣传、服务机构指导、上门服务、持卡取药等形式推广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各级服务站开设优生四项筛查。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各项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随访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综合改革】 全市集中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市、区)活动,市政府转发《黑龙江省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将创建活动分为启动推进、巩固深化和普及提高三个阶段。按照确定的综合改革工作 8项机制和理念新、机制实、载体活、基础牢、效果好的创建标准,成立专项推进组,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目标。各县(市)区成立新机制推进领导小组,制定推进方案和项目文本,开展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桦南县、富锦市、郊区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加快争创步伐。
【综合执法】 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文明执法程度不断提高。一是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4月底之前,全市全部兑现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富锦市在不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下,年初投人 150万元及时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兑现奖励费;前进区把贯彻落实各项奖励优待政策作为否决指标进行量化,纳入目标考核评估体系。全市对农村符合再生育条件,子女年满18周岁自愿不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确定奖励对象范围,对1 497户家庭一次性奖励300元,落实奖励经费 44.91万元。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开展面对面的调查摸底和确认核实工作,按要求全部建立个人档案,将 533名符合奖扶条件的对象上报国家,全部通过审核。二是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召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协调会,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制定一些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和文件。市人口计生委等 6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控制早婚生育、非婚生育工作的意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责任,加大早、非婚生育控制力度。汤原县充分发挥各乡镇党支部、村委会的核心作用,实行“四登门、四到人”的工作方法,对早、非婚人员做到早宣传、早发现、早管理、早服务。 8月份,市政府在汤原召开全市控制早、非婚生育现场会。三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把流人人口纳入现居住地管理,与常住人口一样同管理、同服务,并提供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流出人员免费办理《计划生育婚育证明》。桦南县拨出 2万元专款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全市开展创建示范社区标兵活动,促进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基层工作】 一是开展大规模业务培训。重点对乡村两级人员开展以计划生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培训。市县乡村层层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市人口计生委抽调业务骨干,深入到基层重点对基层基础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有针对性的现场指导,对检查和调研中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分别向各县(市)区做出书面反馈。二是基础建设更加规范。全市按照《乡村工作规范》的要求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工作账卡册,规范乡村两级工作软件,统计质量进一步提高,错报、漏报现象明显减少。桦川县下发《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主任及信息员县聘乡管村服务实施方案》,得到省人口计生委的认可。各县区借鉴桦川县的做法,及时兑现村级服务室主任报酬,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三是重视组织整建工作。开展协会 “服务行动拓展年” 活动。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救助贫困母亲募捐活动的通知》,启动“生育关怀”项目,为救助贫困母亲捐款14万元,受到省计生协会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