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桦南县

桦南县



  【自然简况】 桦南县位于佳木斯市南部,辖6镇4乡,192个行政村,幅员面积4 41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82.92万亩,素有“五山半水四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之称。全县总人口45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66%o。桦南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优质水稻基地县、农业产粮大县、生态示范县,是著名的中国南瓜之乡、中国白瓜籽之乡。桦南县矿、林(山)和农产品等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其中矿产资源储量约占佳木斯市总储量的 70%以上。桦南县特有的特大白瓜籽和系选稻米是优良品种,属绿色食品系列。
  【国民经济】 全县生产总值实现28亿元,同比增长12.2%;全县工业生产总值实现13.79亿元,农业总产值实现19.7亿元,同比增长25.9%、8.2%;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9 889万元,同比增长11.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10.5亿元,同比增长 30.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6 5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3 392元,同比增长10.7%和7.7%。
  【工业经济】 全县工业增加值实现3.51亿元,税金实现5 95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8.2%和17.5%。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中主体地位进一步提高,全县GDP增长的 70%来自于民营经济。创业行动深入开展,新涌现创业小老板95人,创业带动就业1 134人。
  【新农村建设】 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惠农资金达1.6亿元。粮食总产量实现13.14亿斤。农业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绿色特色作物种植面积已超过农业种植面积的 70%。农业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全县规模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发展到13户。全年牧业产值实现7.04亿元,同比增长8%。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规模化推进,新增转移农民2.86万人次,促进农民人均纯增收1 000元。全县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到359个,吸收农户 5.6万多户。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三个规划”,以试点村镇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农业生产项目开发、村镇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投人新农村建设资金1.49亿元,农村面貌明显改观。
  【各项改革】 贯彻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深人实施以出售企业产权、置换职工劳动关系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全县全年有20家国有企业完成企业职工并轨和7户企业资产出售,盘活国有存量资产1 600万元;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一费制”收费改革、卫生制度改革、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进一步完善,县级财政实力明显增强。
  【招商引资】 全年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亿元,引进项目17项,其中超亿元项目2项,超千万元项目15项。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超过 3亿元。经济外向度明显提高,全年进出口额实现352万美元。北开力度不断加大,在俄罗斯耕种土地7 840多公顷,建蔬菜大棚120多栋,生猪、肉牛养殖规模不断扩大。
  【城乡建设】 全年累计多元投人城乡建设资金超过 1亿元,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城镇主次干道已全部实现硬化和亮化,铺装人行道板8 000平米,完成19条巷道建设共计 5.81公里,19万平米。新栽植各类绿化树木13 400株(丛),新建绿地4 000平方米。新安装路灯 20基,维修路灯834套。完成通乡公路建设76公里,通村公路95公里,商品粮基地县公路 40公里。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西区世纪公园建设。
  【社会事业】 一是社保资金征缴、管理和发放体系进一步规范,全县全年有 650多人新纳入社保发放工资。实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全部纳入低保,并提高低保标准,同时,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二是广泛开展“一帮一”、“捐资助学”等各种扶贫解困活动,有效解决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困难。三是信访工作不断加强,深人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安定。四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连续27年无森林火灾。五是“平安桦南”创建活动继续推进,打击刑事犯罪能力显著增强,各类刑事案件综合发案率同比下降 13%,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六是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受理和答复县人大代表建议 32件,政协委员提案 58件。“五五”普法全面启动,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提高。七是科技进步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全年推广新技术、新成果25项。教育“两基”成果进一步巩固,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逐步健全。文化事业加快发展,群众性和竞技性体育活动蓬勃兴起。广播电视事业不断发展,农村有线电视收视率和收视质量明显提高。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达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