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计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
改革计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
【改革计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
在计划管理体制方面,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对地方40种过去由指令性计划调节的产品,全部改为实行指导性计划。对超过合同订购计划的农产品完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
在劳动人事制度方面,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改革劳动制度四个暂行规定》的通知,废除了“内招”和“顶替制”,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收,择优录用的新制度,1987年招收4020名劳动合同制工人,并且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卡片”劳动管理办法。下放干部管理权限,试办人才交流中心,初步试行了干部聘任,工人优化组合,妥善安排富裕人员,做到人尽其才。
在分配制度方面,打破固定工资制,在企业推行计件工资、浮动工资和工资含量包干、工资总额同上缴税利挂钩等12种分配形式,拉开职工收入档次,初步做到多劳多得,调动了职工和企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