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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目标责任制和民主评议制动员会

推行目标责任制和民主评议制动员会


     
  【推行目标责任制和民主评议制动员会】 1987年 4月28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监察局共同召开推行目标责任制和民主评议制动员会。市直机关各部门及人民团体,市属各区、厂、局、公司、院、校等单位主要负责干部120多人参加了会议。
  市委副书记李智廉到会讲了话,他强调指出,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于部中推行目标责任制和民主评议制,这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测评相结合,民意测验与贯彻干部能上能下原则相结合。这是尊重群众挑选和监督自己“公仆”的民主权利,有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和进取精神,便于进一步破除领导职务终身制,有利于造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性竞争环境,促进干部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他还指出,实行目标责任制和民主评议干部就是要严格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亡作方针,切实解决好个别领导干部不胜任现职的问题。
  李智廉最后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推行目标责任制和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纳入领导工作重要议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要认真走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努力造成良好的评议气氛,让群众说真话,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要认真掌握政策,以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为指导,以干部所任职务的条件要求为标准,对干部德、能、勤、绩做出公正的评价;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要合理安排,做到评议干部和制订目标与工作两不误。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阜茂就实施目标责任制和民主评议干部的有关问题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