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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 1987年,市、区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案件,对发案单位进行法律宣传,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预防犯罪的发生。一是开展检察建议活动,针对发案单位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发检察建议书60份,协助50个单位健全完善了财、物管理制度。让胡路区检察院在综合治理中,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为油建劳动服务公司追回外市欠款13万余元,二是在对监管场所的检察监督中,开展 3个延伸(即改造工作向前、向后和向外延伸)的教育活动,加强挽救和改造工作;三是新建7个综合治理联系点,取得综合治理经验,带动面上工作。其中有5个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四是结合对重大责任事故的查处,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市、区检察院共举办图片展览17次,发事故通报19份,召开事故分析会9次,举办法制讲座25场次,使 17.6万人受到安全和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