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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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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1987年5月11日在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上
               大庆市中级人氏法院院长 田沛林
  一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区人民法院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民事、经济纠纷和申诉案件2095件,比上年1771件上升18.2%。审结2061件,比上年多结305件。结案率98.3%。此外,还解决非诉讼民事、经济纠纷138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053人次。
  这些案件的及时审结,对进一步维护安定团结、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保证我市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促进经济改革、石油、石油化工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取得了新的成效
  去年,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共审理一审刑事犯罪321件(含旧存2件)、498人(含退卷、撤诉),结案率99%。依法判处266人。其中杀人、抢劫、强奸等重点打击方面的罪犯98人,占刑事犯罪总数的36.8%。依法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 122人,重刑面占刑事犯罪的45.8%。我市万人发案率由严打前的8.6‰下降到去年的5.3‰;七类罪犯由严打前的71.2%下降到去年的41.2%;重刑面也由严打初的52.7%下降到去年的 45.8%。但是,从去年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看,虽然我市社会治安秩序呈现稳定好转的局面,但也反映出我市社会治安潜在的问题。去年,全市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总的是下降,但某些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下降幅度不大,有的犯罪还有上升。一是盗窃案件,特别是盗窃石油、石油化工建设物资案件,几年来一直很突出。1985年受理盗窃案100件,犯罪分子190人,而盗窃石油、石油化工建设物资的就有69件、156人。去年受理盗窃案件59件,176人,而盗窃石油,石油化工物资的就有53件、135人。分别占盗窃案件件数和人数的 55.7%和71%。据统计,仅此,就给国家造成直接损失19.2万余元;二是杀人、强奸、流氓、重大盗窃等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比重大。去年审结此类案件179件,占刑事案件的56.2%;兰是抢劫公私财物的案件上升。去年判处抢劫案件9件、16人,件数和人数分别比上年上升28.5%和100%。为此,我们配合公安、检察机关抓住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打击,专项治理,专项宣判活动。去年召开千人以上公判会27场次,宣判罪犯124人,印发布告和法制宣传材料3.5万余份。同时,结合审判工作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判处管制、缓刑、监外执行的人犯进行了回访。对16名劳改犯根据其表现给予减刑或假释,对不服劳改的给以加刑,对释放后重新犯罪的加重判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二、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取得了新的进展
  去年,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犯罪案件62件,审结62件(含退、撤),结案率100%;依法判处经济犯罪案件29件、45 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的34人,重刑面占经济犯罪总数的75.3%,给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8.9万余元。占应缴赃款的92.8%。去年审结的经济犯罪案件,较往年有明显变化:一是案件大幅度上升,犯罪人数增多。去年生效判决的案件和人犯,分别是上年的2.23倍和2.25倍;二是大要案明显上升。去年万元以上和 3万元以上的共计14件。比上年两件增加 7倍,兰是贪污案件突出。去年审理18件,占经济犯罪案件的65.4%,比上年上升1倍多。其中挪用公款构成贪污罪的比例大,占贪污案件的 47.6%。在审判实践中,为了加快办案进度,保证案件质量,一方面加强了审判力量,中院由 7人增至13人,各区法院由24人增至37人。一方面坚持实事求是,严肃执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三、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促进双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成绩
  (一)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1158件,比上年 847件多311件,上升36.7%。是我市人民法院有史以来受案最多的一年,也是我省案件上升幅度较大的地区之一;(二)受案范围扩大,案件种类增多;(三)案件发生原因有了新变化。在债务案件上,由过去一家一户因生活困难的借贷关系,转变为发展生产、发家致富而高筑债台,无力偿还而发生纠葛。去年仅此类案件就受理154 件,比上年的35件上升4.3倍,(四)离婚案件仍很突出,去年受理离婚案件694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59.9%.比上年的553件上升25%。去年受理1158起民事案件,审结1152件,结案率为99.5%。其中,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调解和撤诉结案1032件,占结案总数的90%,是历史上调解率最高的一年。仅离婚案件就有271对趋于破裂的夫妻重归于好.65起矛盾比较尖锐的案件缓解,35起矛盾即将激化的案件得到平息,42位老人的赡养得到妥善处理,晚年生活有了保障,上百名儿童的扶养、抚育得到安置。
  四、经济审判工作开刨了新局面
  去年,我市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纠纷365 件,比上年增长34.6%。审结348件,结案率为95.3%,解决争议标的额2177万余元,是1985年的 5.3倍;其中依法为我市有关企业索回欠款1470余万元,追索违约金15万余元。使12个濒临破产的乡镇企业免遭破产。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横向联系的扩大,以及商品生产、分配流通形式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我市主要襄现是:(一)我市与外地横向联系纠纷增多,去年此类纠纷比上年增加 23.2%;(二)购销合同违约的增多,比上年增加2.3倍;(三)建筑承包合同纠纷增多。
  五、基层基础工作有了新的提高
  一年来,在有关企业、区乡政府的支持下,法庭站稳了脚跟,初步打开了工作局面。目前,我市已有 6个人民法庭分布在边远油田、化工企业和农村乡镇。他们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坚持巡回办案,使许多矛盾尖锐或激化的纠纷及时得到缓解和平息。一年来,各人民法庭审结民事、经济纠纷409件,结案率达93.5%。其中,经济纠纷43件,解决争议标的额 112.3万余元。救活濒临破产的乡镇企业2个。
  1987年是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全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总的要求是:按照上级部署,在中共大庆市委的领导下,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十一届三巾令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进一步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积极地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活动,配合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各项业务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四化的职能作用。为了完成一卜述任务,我们力争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教育干警从思想上全面认识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
  (二)继续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两打”斗争的方针、政策,继续抓紧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
  (三)正确实施民法通则,依法调整公民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民事权益关系。
  (四)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依法办案。
  【人民法院院长换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条省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区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的规定,大庆市市、区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于1987年12月前相继召开换届。市、区法院院长同时换届。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 1987年 2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做为全国性的战役基本结束后,全市人民法院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审结刑事案件 280件、432人(含退卷、撤诉),依法判决 221件、305名罪犯,其中杀人、抢劫、强奸、流氓、放火、重大盗窃、重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113件、165名罪犯。判处死刑6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3人,无期徒刑5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88人,重刑面占 31.8%。全市人民法院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6件、56名被告,审结34件,依法判决17件、32名罪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11 名,重刑面1与34.4%。
  【实施《民法通则》】 1987年1月1 日,正式实施《民法通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986年11月至12月底在龙凤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实施《民法通则》试点工作,并总结了经验在全市推广。同时组织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干部集中时问学习《民法通则》, 3月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以会代训的办法,对全市民事、经济和人民法庭审判干部进行了为期 4天的培训。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写了《民法通则》讲话 5讲,在大庆电视台播放,编写《民法通则》讲座16期在大庆日报连载,各区人民法院也派出人员向辖区的企事业单位宣讲《民法通则》30余场次,直接受教育群众达两万余人。《民法通则》的实施,使全市民事审判工作,从靠政策转到了既靠政策,更要靠法律的轨道。
  【经济审判工作取得新进展】 1987年市、区两级人民法院把做好经济审判工作看成是人民法院实行改革和开创新局面的突破口,深入基层,寻找案源,敞开受案。共受理 261件,解决诉讼标的额达476万余元。依法为本市索回欠款320余万元,使7个濒临破产的企业得以复活。
  【案例】87·6·24凶杀案
  1985年9月,运输公司刑满释放人员管幸林与该公司待业女青年王某,确立恋爱关系。1987年 5月王某提出与管幸林解除恋爱关系。管幸林怀疑是王母不同意所致,便产生杀人报复之念。1987年6月24日凌晨1时许,管幸林驾驶偷来的北京212吉普车到乘风庄楼区,从2—9号楼4单元花格窗爬进王某家,用菜刀向正在熟睡的王母头、颈、腕等部位连砍数刀,致王母重残。又向王弟头部和肩部砍一刀,致王弟顶骨骨折,而后弃刀逃出王家,开车潜逃。7月4日晚10时许,被河南省信阳市火车站值勤民警抓获。
  1987年11月 5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管幸林杀人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于1987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