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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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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987年,大庆市抓了《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宣传教育。全市各单位共办学习班 552期,培训宣讲骨干8400多人,普及学习班3800期。编印学习通俗读本8万册,发放有关学习材料31.6万份。
  在抓《宪法》和《决定》宣传教育的同时,继续抓了其他法律的普及工作。全市共有14万余人学完了其他法律,经考试和考核领取了普法结业证书,使全市普法总人数达到65.8万余人,占全市应普对象的99%以上。
  组织了市(局)级领导干部的普法考试。1987年市(局)级领导干部在系统学完法律知识的基础上,由市委普法办统一出题组织了考试。大庆市除了在中央党校和全国厂长、经理学习班领到普法结业证的领导外,共有69名领导参加了考试。这次考试,市(局)级领导干部获得了平均99.7分的好成绩,受到省普法领导小组的通报表扬。
  抓了对外来施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待业青年的普法教育。1987年,对江苏等外地来大庆施工的5万多人,本市个体工商户16500多人和待业青年1.7万多人进行了普法教育。
  
  【人民调解工作】 1987年,全市共受理各种较大民事纠纷2021件,调解结案1900 件,调解成功率达到 94%。为了搞好调解工作,继续整顿和健全了调解组织。通过整顿,在1933个调委会中,一类有1275个,占调委会总数的66%,二类618个,占 32%,三类40个,占2%。同时,聘请调解信息员3350人。1987年,全市三级调解组织还举办调委会主任培训班97期,培训15670人次。办司法助理员培训班11期,培训1118人次。1987年,继续抓典型,推动了面上工作。在井下作业公司抓了因儿女不赡养父母而致两位老人双双自杀的非正常死亡的典型,在采油三厂抓了因民事纠纷激化而酿成刑事杀人案的典型,在采油四厂抓了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发生纠纷的典型,在龙凤热电厂抓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由于做了以上工作,因而取得了一些成果。共防止民事纠纷可能引起的非正常死亡29件,挽救了42条人命,防止民事转刑事案件24起,在调处民事纠纷中,向公安机关揭露检举犯罪43件。通过工作使 327对反目的夫妻、破裂的家庭又重归于好。使253户闹纠纷的邻里握手言和,使39位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解决,使169件经济纠纷得到了合理调处,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1987年年初,大庆市根据司法部(1986)司办字第18号文件和省厅黑司发字第25号文件关于成立企业司法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大庆实际,下发了(1987)庆司发字第 3号文件,明确提出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减少民事诉讼和加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决定在市各县团级企业建立司法办公室,截止年底,全市已有13个单位成立了司法办公室,起到了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
  【公证工作】 1987年,全市 6个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7341件,其中公民权利义务公证1053件,经济合同公证6230件,其他58件,总标的 3.5亿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解答法律咨询6634人次。为了进一步搞好公证工作,全年全市建立了51个公证联络站,聘请兼职公证联络员231人。
  【律师工作】 1987年,大庆市大力开展了法律顾问工作。全市6个律师事务所,共为166家担任了法律顾问,其中石油管理局16个厂和公司,石化总厂 4个分厂,市政17个企业单位,2个区乡政府,1个群众团体, 113个专业户,13个驻矿单位。受聘律师共为聘请单位草拟、审查修改横向联合合同298份,及时识破和纠正了虚假事实和欺骗条款,避免经济损失620万元,促成横向经济联合22件,为大庆经济体制改革和开放搞活提供了优质服务。还帮助编审厂规,保证了厂规与国家法律政策吻合。全年法律顾问为各聘请单位编审厂规 8项70余条,修改了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条款,使厂规得以顺利实施。
  开展了刑事案件的辨护工作。1987年,共为 189名各类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的被告人担任了辨护工作。经过律师辨护,法院宣告无罪的4名,改变案件性质免予刑事处罚的2名,检察院撤诉的6名。律师在办理刑事辨护中,还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教育129名犯罪被告人认罪服法,29名被告家属不无理缠诉。
  积极进行诉讼和非诉讼代理。1987年,律师共代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 242件,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 840余万元,律师在代理中认真走访调查,弄清事实,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依法调解,有效地维护了被代理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如房产公司的法律顾问,对该公司棘手的房租欠帐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为该公司追回陈年老帐198万元。
  1987年,还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331人次,解答法律咨询5326件。
  
  【劳改工作】 1987年,市劳改监狱共收押犯人 144人,刑满释放86人,现实际在押犯人548人(包括保外就医5人)。在对犯人实施改造过程中,持续开展了以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教育,表现较好的犯人由原来的5%增加到20%,表现差的犯人由原来的10%下降到2%,共有233名犯人记功,226名犯人受到表扬,54名犯人得到减刑, 3名犯人获得假释,全年释放的86名犯人,无1人重新犯罪,改好率100%。
  组织犯人进行了文化补习。对在监的犯人按文化程度分别编为中专,初中,小学、扫盲 8个班,并因班施教,组织文化学习。经市工农教育办统一考试,有77名犯人获得了初中文化补习结业证,其余各班犯人的文化程度也都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扫盲班的20多名犯人经过 1年的文化学习,已能给家里写信。
  组织犯人学习技术,培养监地两用人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举办技术培训班等办法,对犯人进行了系统的岗位技术培训。通过培训,共有 110名犯人获得了大庆市劳动局颁发的铸造、汽车修理、电气焊,锅炉维修、钳工、瓦工,木工、轧钢,农机修理等12个工种的技术等级证,占在监人数的44%。
  开办团圆规劝食堂,进行开放式改造。为了动员犯人亲属共同做好犯人的教育改造工作,劳改支队试办了犯人与亲属团圆规劝食堂。这样犯人亲属在探监时,可以自费吃一顿团圆饭,这顿饭对犯人的思想触动很大,很多犯人在亲属的规劝下,表示一定认罪服法,接受改造。据统计,犯人团圆规劝食堂成立以来,已有1000多人次的犯人与1400多人次的犯人亲属吃了团圆饭。
  另外,还组织犯人进行生产劳动,自筹资金,成立了铸造厂、电气安装队等,全年共获利润40万元。
  【劳教工作】 1987年,市劳教所共有258名劳教人员在教,分别编在3个劳教中队。对他们进行了文化补习。按照摸底的情况,编成5个班,其中初中2个班,小学3个班,配备了7名专职教师和7名兼职教师,对全部学员进行了700个学时的文化补习。通过补习,消灭了文盲,有190人考试及格,有184人达到了初中毕业生的水平。
  在劳教人员中进行了法制教育和理想、道德、前途教育。全年共进行 210个课时的法律常识教育,比较系统地学习了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劳教人员认罪服法的自觉性。为了激发劳教人员学法的积极性,还进行了 4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并派选手参加了全市劳教系统法律知识竞赛,获得了团体总分第二名的成绩。
  在对劳教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同时,还对劳教人员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理想前途教育、人生观教育和道德教育。在全省“四有”知识竞赛中取得了团体第二名的成绩。
  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提高管教工作质量。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本所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作息时间制度、学习制度、劳动制度,这些制度不仅规范了劳教人员的言行,还使他们做到了生活制度化,起居模式化、活动定位化、设施责任化、卫生经常化。
  由于加强了管理,提高了改造质量,全年劳教人员只有1人逃跑,逃跑率为0.39%,低于省里规定指标的1.61%,劳教人员认罪认错率达到90%以上,难改造尖子的转化率达到 85%以上,特别是把1986年逃跑的2名劳教人员也追了回来。
  【两放人员接茬帮教、就业安置工作】1987年,全市 98.9%的两放人员得到妥善安置。被安置的人员中,有 265人被评为厂、公司先进个人,有98人被提拔为班组长,有86人加入共青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