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率有所提高】 1987年,全市共出生人口10172人,人口出生率为11.40‰,自然增长率为9.31‰。在出生人口总数中,计划内生育10065人,计划生育率达 98.95%,比1986年提高0.61%。
“七五”期间,全市人口形势十分严峻。从1986年开始,将持续出现10几年的人口生育高峰。在人口生育高峰时期,全市计划生育率能够在连续5年保持97%以上的先进水平的基础上又有所提高,关键是重点加强了农村的计赳生育管理。农村是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也是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多年来,计划外出生大部分在农村。为了加强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1987年年初,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实行市、区、乡、村逐级签订计划生育承包合同,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并广泛开展了争创“四无” (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引产、无近亲结婚、无早婚早育) 村的活动。根据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搞好农村完善生育政策工作,堵住计划外生育的歪口子。市计划生育部门在组织逐村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能“开口”的村及时开口,对有计划外怀孕的乡和村进行重点帮助,并派出计划生育医疗队,到这些乡村,边做想想工作,边做计划生育手术,使一些后进乡跨入先进行列,计划生育差的乡也有了不同程度的转变。到1987年底,全市 129个村,达到开小口条件的村有77个,比1986年的36个增加41个,占乡村总数的59.7%,共批准照顾生育1292户;有77个村达到了“四无”村的标准;农村计划生育率达96.81%,比1986年提高1.11%;计划外出生由1986年的88人减少到1987年的71人,并杜绝了计划外多胎生育。
【晚婚率开始呈上升趋势】 近几年来,由于一些地方早婚早育等日益增多造成的不良影响,使全市青年晚婚率逐年下降,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难题。1987年,经过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使全市晚婚率开始呈上升趋势。据统计,全市女性晚婚率为53.9%,比1986年的48.9%提高5%。随着晚婚率的提高,全市一孩领证率由1986年的 37.9%提高到1987年的39.6%,上升了1.7%。
【统计】 领独生子女证及节育措施情况表见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