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七五”期间就业安置工作意见的报告
关于我市“七五”期间就业安置工作意见的报告
关于我市“七五”期间就业安置工作意见的报告
市政府:
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我们于6月中旬召开市劳动就业工作会议。
会议总结了“六五”期间就业安置工作情况,认真分析了“七五”期间的就业形势,大家一致认为,同“六五”期间相比,我市“七五”期间就业安置任务更加繁重。必须充分认识这一点。会议集中研究讨论了今后5年间就业安置工作的措施。现将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
一、“六五”期间安置情况
“六五”期间,全市累计共有城镇待业人员41670人,其中男 19269人,女22401人。共安置就业人数为37425人,占待业人员总数的89.8%。其中男17706人,女19719人,分别占安置总数的47.3%和52.7%,女的比男的多安置2013人。
安置的主要去向是:
1、全民企事业单位招工、补员26946人,占安置总数的 72%,其中劳动合同制工人5328人,占全民招工的19%。
2、集体招工、补员4354人,占安置总数的11.6%。
3、各种临时性安置3468人,占安置总数的9.3%。
4、劳动服务公司厂店安置2635人,占安置总数的7%。
5、从事个体经营22人。
截止1985年底,全市各劳动服务公司已注册的待业人员和临时安置的人员尚有 10370人。其中通过各种渠道暂时安置6125人,占注册总数的 60%,实有待业人员4245人,占注册总数的40%。
二、对“七五”期间就业形势的预测
从1986年到本世纪末,劳动就业仍然是我市一项艰巨的任务,特别是“七五”期间待业与就业的矛盾尤为突出。其主要表现是:
1、待业青年增长过猛,超过了全民和集体企业的安置能力。
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末出现的人口生育高峰,使“七五”期间劳动适龄人口迅猛增长,在这5年里预计每年将新增待业人员近万人(已扣除考入各类学校的人数), 5年累计将增加5万多人。加上1985年底结转到1986年的在册青年人数,总共将有6万人需要就业。
预计整个“七五”期间,我市全民和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用工人数每年不超过新增人数的20%,即2000人左右,5年预计可安置1万人。各种临时性、季节性用工由于受青年的年龄、身体条件限制,最多也不超过1万人。将有4万多人需要开辟其它就业门路安置就业。
到1985年底劳动服务公司的181个厂店中安置待业青年人数2600人,占厂店全员人数的46%,若能把安置人数比例提高到 60%,可达到3400人。这些厂店1985年产值为7300万元。在不降低人均产值的前提下,把4万人都安置在青年厂店,产值需要达到85900万元,将近目前产值的12倍。但是从1981年到1985年全市青年厂店的产值己经扩大了12倍,在这个基数上如果再扩大12倍,是劳动服务公司本身难以实现的。可见,就业安置工作完全依赖于全民和集体企业以及青年厂店都是不现实的。
2、劳动就业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以安置待业青年为主的青年集体经济普遍存在着依附性强,技术素质差,税收负担重,资金匮乏,产品竞争能力低,经济效益差等问题。有的企业由于承受不了负税而被主办单位收回。
二是盲目流入我市的无户口人员占据部分劳务市场。据对27个单位用工情况调查,使用盲目流入的无户口人员近 900人,全市预计不少于2000人,相当于1985年末劳动服务公司厂店的安置量。
三是“三结合”的就业方针还没有普遍被理解,一方面青年本身还没有从旧的传统观念中解脱出来,一味地期待着象“六五”期间那样的大量用工的形势,不愿意从事苦、脏、累、险的工作,不愿意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因此许多单位不得不使用无户口人员,另一方面有些青年家长甚至有些领导对就业形势缺乏清醒的认识,认为子女的就业问题应当由政府包下来,而不支持子女参加集体劳动和走自谋职业的道路。这些都是就业工作的障碍。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对整个“七五”期间的就业工作仍然停留在过去的一般做法上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大张旗鼓地从指导思想、领导力量、资金设备、宏观政策等各个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与扶植。在新形势下,各主办单位仍然需要对集体企业坚持“扶土马,送一程”甚至送几程的基本做法。
三、对“七五”期间就业工作的意见
“七五”期间,必须把解决 6万人的就业安置问题,看成是大庆市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结合劳动制度的改革一起抓紧抓好,为此,我们的意见是。
1、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三结合”就业方针。“三结合”就业方针是改革的产物,全国在“六五”期间依靠这一方针较好地解决了当时具有爆炸性的就业问题。我市在“六五”期间由于待业与就业的矛盾并不突出,所以没有能使这一方针被广大职工和青年所理解和接受。因此要进一步深入宣传,结合劳动制度改革进行思想引导工作,使个人、社会、政府的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要使广大待业人员感到外有压力,内有动力不能再靠“铁饭碗”,“终身制”。就业观念必须服从于劳动制度的改革,在就业渠道、就业结构、就业方式、就业手段 4个方面实现转变。
2、 就业工作是全社会的事,单靠劳动部门一家抓是不行的,必须把企业单位、主管部门、社会统筹安置就业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实现劳动力管理社会化。各劳动服务公司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放劳务市场,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合理使用,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协调作用。
3、 建议市政府在财力和物力可能的情况下,针对我市的短缺产品,利用石油化工的优势,有计划有步骤地办一些地方工业,并重点考虑青年的安置,在行业选择上适当考虑办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同时有效地控制人口机械增长速度;尽量多地开办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可以不包分配;积极地清退无户口人员,为待业青年能动地选择就业创造条件。
4、切实加强各劳动服务公司的领导力量。改革劳动制度4个规定的实施,不但要求劳动服务公司要加强业务力量,更需要加强各劳动服务公司的领导力量。必须改变目前个别单位的层次多、领导班子年龄大、力量弱的局面。把劳动服务公司的工作提到重要位置上来,纳入议事日程。各劳动服务公司应设立单独机构,由 1名企业的主要领导来抓,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以不超过40岁为宜,并配齐必要的业务机构。各劳动服务公司定期向主办单位领导和办公会议汇报工作,认真执行主管领导和办公会议的各项决定。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进行充实加强。
5、 各部门应对各级劳动服务公司给予更多的支持。劳动服务公司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青年集体企业的经济发展速度大大低于待业青年逐年增长的速度。生产发展基金的严重不足是主要原因之一。各主办单位要积极制定劳动服务公司扩大再生产的规划,按照安置量的需要和可能,在资金、厂房、场地以及产、供,销等方面,本着“扶而不包”的方针,创造条件,积极扶持。
土地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工商管理等部门都要在同等条件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优先照顾为安置青年而开办的集体厂店。
银行应该在每年的贷款计划中适当地划出一块,专门用于劳动服务公司新办集体企业和扩大再生产。
6、 解决税收负担问题。各劳动服务公司普遍反映,企业的税收负担过重,据工业普查中对39个企业统计,1985年比1984年税收增加 81.1%。由予对不予免税的青年企业与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同样征税,使劳动服务公司无能力迅速扩大生产规模。劳动服务公司兴办集体事业,主要目的是为了安置待业青年,它所创造的经济效益,主要应该用于逐年扩大安置能力。因此,建议财政、税务部门在政策和法律的范围内充分考虑大庆就业形势的迫切需要,对 3年免税期满的青年集体企业,给予适当照顾。或者返还一部分给劳动服务公司,专项用来兴办新的企业和扩大再生产,不准挪做它用。
7、 解决产、供、销渠道问题。劳动服务公司兴办的集体企业,全部是市场调节经济,原材料短缺,享受议价,成本高于同类企业,工业普查的39个企业1985年比1984年成本上升27.8%,其主要因素是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使产品的价格和产量在客观上造成竞争的劣势。我们意见,市经委、计委应该对劳动服务公司那些生产能力强,质量可靠,销路广的定型工业产品,纳入全市行业管理计划,理顺产、供、销业务关系。物资部门应该根据计划,在物资供应和产品收购上给予可能的优惠。
8、 解决基本建设计划问题。有些劳动服务公司、主办单位重视,公司经济效益好。为了解决扩大再生产所需厂房和解决转为集体工人的大龄青年及残疾青年结婚住房问题,市计委应该每年在基本建设计划中,专项列出劳动服务公司的生产和生活基建项目,逐步解决劳动服务公司基本建设的“老大难”,使青年从切身利益上看到从事集体和个体事业的希望所在。
9、 解决经济独立性问题。各单位劳动服务公司应该是独立的集体经济部门,有其财产自主权。各主办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对集体经济政策要求,保证劳动服务公司的经营自主权。劳动服务公司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自主地决定各项经济活动的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强制和干涉,更不能随意平调其资产。主办单位对劳动服务公司的经营管理等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和政策指导,而不是取代它的自主权。
总之,只要充分认清“七五”期间就业的繁重任务,适时合理地解决一些具体政策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广开就业门路,我市“七五”期间的待业与就业的矛盾是能够得到较好地解决的。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单位。
大庆市劳动局
198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