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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补偿(助)费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补偿(助)费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补偿(助)费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庆政发〔1987〕55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中直、省直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和直属单位: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补偿(助)费标准的暂行规定》业经1987年11月21日市政府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执行。
                                  大庆市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