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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国土资源法规性条文

制订国土资源法规性条文



  【制订国土资源法规性条文】 1988年,大庆市制订出国土资源法规性条文 7个,即《大庆市矿产资源管理实施方案》、《大庆市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实施方案》、《大庆市采矿企业定点划界工作方案》、《大庆市国土规划部门专题论证工作参考方案》、《大庆市国土开发整治总体规划纲要编制方案》、《大庆市国土规划成果要求》、《大庆市国土资源数据汇编编制方案》。
  在各专题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初稿的基础上,市国土整治规划办公室(简称国士办) 于6月17日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全市国土规划工作会议。会上总结了1987年以来的工作,并按照《大庆市国土规划部门专题论证工作参考方案》,部署了规划的论证、修改和审查工作。论证工作采取按类分组的方法组织进行,每周论证一次,每次按类论证3—5个专题。历经两个月,完成了23个专题规划论证工作。年末完成了全部专题规划送审稿,其中现状调查评价报告14个,规划报告26个,附件11个,约60万字,300个图表。
  市国土办还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科研力量, 组成了大庆市国土资源数据汇编编写组, 按照《大庆市国土资源数据汇编编制方案》,全面开展了基础数据的调查工作。数据组经过两个月的调查计算、查阅资料等工作,获得了大量基础数据,并严格地进行了筛选整理和编写,年末已完成初稿。据统计,入册数据达1.24万个。此外,在收集和整理基础数据的基础上,进行了分类与建档工作,已建立包括自然、社会、经济各方面国土区划科技档案7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