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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科技、住房制度改革

农林、科技、住房制度改革



  【农林、科技、住房制度改革】 在农林方面,继续巩固农村联产承包经济责任制的成果,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在市、区两级成立了庭院经济领导小组,下设专管组织,使庭院经济迅速发展起来。1988年,全市农村开展庭院生产的农户已达3.4万户,实现收入 4000万元,约占农村合作经济总收人的1/5,成为农村经济产业的支柱之一; 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在把粮食生产放在主要地位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经济作物比例。如甜菜种植面积9.1万亩,比1987年增加82%,使农民增加了收入;积极发展乡镇企业,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农业、林业的科技人员去领办、创办乡镇企业,发展多种经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解决了出路,发展了农村经济。乡镇企业公司所属企业发展到 205个,总产值由1987年的7196万元增长到1988年的10398万元,增长44.5%。
  在科技体制改革方面,试行科研项目技术承包合同管理,增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责任感;对部分科研项目、新技术推广项目的经费试行“拨改贷和部分贷款、部分拨款”的办法,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率;试行科研成果有偿转让;放活科技人员,允许科技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科学研究,从事技术推广和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抓科研机构向企业发展的试点。由于不断进行科技体制改革,调动了科研部门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全年多开科研课题 228项,比1987年增加1.7倍。
  在住房制度改革方面,按照国家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和黑龙江省的具体要求,组建了大庆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市房改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对房改的目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减轻了居民对住房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加强房改人员培训和学习,进行调查摸底和数据测算,制订了《大庆市住房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和有关房改的配套政策。在石油管理局所属的 5个基层单位进行了模拟试行。房地产市场也开始建立,为住房制度的改革多方创造有利条件。